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一般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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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全体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更好地落实《即墨市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第二条 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 中小学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遵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

第四条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学校各种形式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二章 教代会的组织和制度

第五条 教代会的组织。局属学校以校为单位,乡镇学校以乡镇为单位,教职工在60人以上的单位设教职工代表大会,不足60人的单位可设教职工大会。

第六条 教代会选举主席团主持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主席团成员一般7—11人,由本单位党、政、工、团主要领导干部和教师、职员工人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不少于半数。主席团成员应由工会召集各代表组长会协商,从教职工代表中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经代表充分酝酿后,在教代会预备会议上选举产生。

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召开大会;2、审议通过大会议程;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小组对各项议题审议的意见;4、研究大会议题中要通过和决定的事项;5、主持选举。

第七条 教代会按组室或学区片为单位设代表组,正副组长由代表民主推选,其任务是:

1、会前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征集提案。提出大会议题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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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2、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审议学校重大决策,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完成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3、闭会后组织传达大会精神,引导教职工落实大会决议,代表本组教职工参加工会召开的联席会议,研究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处理的重要问题。

第八条 教代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一般设立教书育人小组,规章制度小组,生活福利小组,评议监督干部小组,提案审查小组、经费审查小组等。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可与性质相同工会工作机构合一。各专门工作小组由工会提出组成方案,经大会主席团和代表组长联席会议同意,然后交教代会通过产生。各专门工作小组对教代会负责,其主要工作是:

1、对教代会需要讨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或议案;2、收集、汇总、核实提案;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代会决议、决定和处理提案情况。4、办理教代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接受教代会主席团的领导,日常工作在工会的主持下进行。各小组一般有3-5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各一人,其成员应按专业性质,选热心群众工作,有专业特长和经验的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聘请非教职工代表担任。

第九条 教代会应建立以下制度

1、教代会会议制度。基层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召开1—2次工作例会。遇有重大事项可经校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提前开会或召开临时会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说明情况,取得半数以上代表同意;

2、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根据需要分别订出制度,定期活动,一般每学期召开2—3次专门工作小组会,研究分管的工作。

3、教职工代表小组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4、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教代会一般每年对中层以上行政领导干部评议一次。

5、教职工代表培训制度。

6、行政处室和教研组(级部)民主管理制度。

7、教代会召开的各种会议和组织的各项活动的记录制度。

第三章 教代会的筹备与召开

第十条 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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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大会议题。

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前提下,由学校工会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大会中的议题必须围绕教育教学这个中心任务,针对学校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二个中心议题。

2、工会提出大会中心议题的程序是:

(1)征求学校党组织、校长的意见,了解要提交大会讨论审议的有关部门的意向。

(2)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的意见,摸清教育、教学工作的关键问题和教职工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3)将各种意见和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抓住1——2个关键问题交教工代表组长联席会议讨论,提出初步建议。

(4)再将初步建议与党组织、校长(或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在意见基本一致的基础上,确定大会中心议题。

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大会方案,起草各种文件,大会议题确定后,做好以下工作:

1、工会发布开会信息,将议题告知教职工代表,并向全校教职工公布。

2、会前成立秘书组、组织组、会务组等办事机构,制定出大会方案。

3、起草校长工作报告几提出大会讨论的有关方案。 4、工会与党组织、校长等领导磋商,初步确定大会的议程和日期。

5、将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有关报告和文件初稿,在预备会召开前一周发至各教工代表组,通过教工代表征求意见。

三、教代会换届、要按民主程序选好新一届教职工代表。 四、征集与处理教职工代表提案。工会要在教代会召开前,发动教职工围绕大会议题,广泛征求教工意见,提出提案。提案必须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立案,对于不能立案 的意见和建议,要向提案人说明,每件提案应有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措施,提案纸要由大会统一设计印制发放。

征集和处理提案的程序

1、代表组长召集代表和全体教职工围绕大会中心议题收集意见,根据立案原则一事一案,归类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审查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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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审查小组将提案进行审查、归类、整理、编号、登记,并负责向大会提出提案审查报告。

3、将提案处理意见(结果)答复提案人并征求意见。 4、校长或职能部门负责人向大会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5、组织专门工作小组检查提案落实情况。

第十一条 教代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 主要议程是:

1、报告大会筹备工作情况;

2、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3、选举产生主席团和秘书长; 4、讨论通过大会主要议程和日程;

5、酝酿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臵及组成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教代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对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的决议、决定必须有全体代表过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教代会的主要议程是:

1、听取校长或主要行政领导的工作报告; 2、听取提交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3、听取上届教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和本次会议提案的审查情况与处理意见的报告;

4、组织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 5、组织大会发言;

6、通过以上报告的决议,有关决定和制度; 7、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成员;

8、民主评议本单位中层以上领导干部。

第十三条 教代会闭会后,要宣传贯彻落实大会精神,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

一、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教代会闭会后,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把大会精神贯彻下去。工会要配合行政领导提出实施大会决议的方案,发动群众,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

2、工会要组织教代会各专门小组,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有目的地开展各种民主管理活动,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3、工会要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教职工代表的提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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