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简政放权改革方案-深圳现代创新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深圳简政放权改革方案-深圳现代创新发展研究院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2、社会投资类审批改革

现行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复杂,涉及4个步骤,9个部门,18个程序,全部完成最长需196 个工作日(不包括项目主体单位的前期工作时间)。

社会投资审批当前的突出问题有:审批环节多,审批时间长,侵犯社会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影响了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应加大改革力度。

经过分析和梳理,我们认为社会投资审批改革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落实社会投资自主决策权,政府把属于社会投资主体的经济行为、并且能自主承担经济、社会责任的事项放给企业。

二是改革审批方式,把一些建设开工的审批内容纳入土地使用合同中约束和规范,由社会投资主体按合同、按有关规范要求进行建设。市政府有关部门通过事后竣工验收,对违规违约的行为依法处理。

三是取消一些不合理的备案程序。

具体改革如下(具体事项和理由见附表12): (1)取消规土委涉及到的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审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取消水务局涉及到的建设项目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审批,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涉及到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30

住房建设局涉及到的不具太阳能集热条件认定、超限高层建设工程建筑抗震设防审批,将这些事项改为竣工验收后的事后监管。

(3)取消发改部门的核准备案环节,将有关产业政策、节能减排等刚性要求一并纳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社会投资主体按合同履约,事后违约违规,依约依规处理。

(4)取消人居委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应急办对应建人防工程方案报建审核,应急办对应建人防工程初步设计报建审核;水务局对建设项目排水施工方案审批,水务局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气象局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市消防监督管理局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有关取消的上述项目中,涉及到的环境指标、消防指标、人防指标和有关要求,取消审批后一律要增加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由社会投资主体按照土地使用合同,依据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对上述指标的实施情况一并验收,违规违法的,依法处理。

(5)取消住建局的招投标备案和施工(开工)许可。 改革后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将涉及4个步骤,1个部门,2个程序,减少了16个程序,全部完成需30 个工作日(不包括项目主体单位的前期工作时间),仅为原需

31

时间的1/6。具体社会投资项目报建流程见图3-8。

32

图3-8 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改革后报建流程图

33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