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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测结果为:C栋东立面全天无日照面积占总面积的35%,满足一小时日照标准的仅为30%。两小时和三小时日照面积都为6%,无超过四小时日照的面积。

D栋建筑东立面全天无日照的面积达到40%,一小时日照达到57%,两小时日照占44%,三小时日照占20%。 C、D栋建筑东立面的日照状况均较差,主要原因是日照间距很小,且多栋建筑产生综合影响。

② E、F栋高层

E建筑层数为18层,屋顶距自然地面的高度为65.04米。遮挡建筑为A、B、C、D栋建筑,屋顶距自然地面的高度也65.06米。通过分析A、B、C、D栋建筑均对E、F栋建筑产生阴影影响,其中C、D栋建筑对其产生主要的影响。

实测结果为:E栋建筑达到一小时日照标准的为100%,两小时日照标准的面积占95%,满足三小时日照标准的面积占85%。 (2)以哈尔滨现代信恒城A、B两栋建筑作为分析的对象

A、B建筑层数均为17层,屋顶距自然地面55米,遮挡建筑为B,两栋建筑垂直间距为36米,分析上午8时到下午16时B栋建筑对A栋建筑产生阴影的影响。

通过日照分析软件分析B栋建筑对A栋建筑南面的挡光情况, 分析结果为:A栋建筑可以满足大寒日2小时的日照时间。

(3)都市嘉园对周边建筑的日照遮挡作为分析的对象

A建筑24层,屋顶距自然地面的高度为80米,B建筑28层,屋顶距自然地面的高度为86米,C建筑16层,屋顶距自然地面的高度为50米。遮挡建筑为D建筑和E建筑。分析上午8时到下午16时D、E建筑对A、B、C栋建筑产生阴影的影响。 通过日照分析软件分析D、E对北侧和东侧住宅挡光情况, 分析结果为:A、B建筑可以满足大寒日2小时日照时间,C建筑可以满足大寒日1小时日照时间(详细情况见右上图)。

2.3本章小结

哈尔滨市处于北纬45°以上的高纬度地区,气候属于中温带季风气候区,城市规模为大城市,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哈尔滨市的日照间距问题有了两重性:一是哈尔滨在高纬度的北方地区,日照间距要比纬度低的南方地区大得多;二是哈尔滨属于特大城市,人口集中,因此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比一般的中小城市要大,日照标准很难达到规定的标准。本章节主要讨论了不同朝向的建筑布局满足国家日照标准的日照间距系数的要求。

但是在此次日照研究中为能较好地解决日照间距系数的合理选择这一矛盾,并针对以上研究成果与国家标准的校核。笔者认为,研究的过程与方法基本体现了哈尔滨市日照状况与住宅布局的关系及要求,是国家日照标准的细化与深入的研究。从研究成果与已知的国家规范对比,成果的误差值在0~0.03之间,在确定最终的系数指标时,采取与国家规范校核和计算机辅助分析相结合的办法,本研究所确定的所有间距系数均为具体问题分析时所确定,因国家规范无如此详细的细化,所以以本研究成果所确定系数为准。而国家规范确定的2.1和2.15的基本系数,考虑到误差不是很大而且为了研究比较的标准一致,采用与国家规范的表述相一致的间距系数标准: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第Ⅰ、Ⅱ、Ⅲ、Ⅳ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2小时,即日照间距为2.15倍建筑物主体高”的规定,考虑到旧城改造时很难达到规定标准,因此我们确定哈尔滨市日照标准旧城改造区采用大寒日日照 1h,即2.10H,新建小区采用大寒日日照2h,即2.15H的标准。(表2-6)

表2-6 全国主要城市不同日照标准的间距系数

3日照间距选择与城市用地规模

3.1日照间距选择对城市旧区居住用地调整的确定

由于日照间距的增大,使现有的居住用地无法满足使用新标准后对用地的要求,因此将确定一个合理的居住用地规模,以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作为总体规划居住用地规模调整的一个依据。并且对增加的城市居住用地的确定可以比较对城市建设增加的投入影响。

我们采用三种方法,选择旧区已经建成的四个典型小区来分析日照间距扩大后对城市居住用地规模的影响。

方法一:假设居住小区用地规模不变,调整建筑布局形式,确定每公顷用地可容纳人口数,再用预测人口规模进行计算可得出居住用地的需求量。

方法二:假设居住小区建筑总面积不变,调整用地规模确定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的居住用地面积,进而得出满足现状建筑规模

的基础上,需增加居住用地的数量。

方法三:假设建筑布局及建筑密度不变,调整建筑层数,使其满足日照标准要求,计算单位公顷用地减少的建筑面积,从而推算用地规模的变化。

(1)现有居住用地规模的调整

以河松小区、三合屯小区、中植方州苑和果园小区为例,沿用原小区的布局手法,采用的相关数据:一是日照间距标准为2.10H(大寒日一小时日照标准);二是根据“哈尔滨市现代化标准体系研究”专题中确定的2020年人均居住面积达到15平方米;三是建设生态城市标准中确定的2020年绿地率达到40%,运用上述三种方法进行分析:

A 方法一:(用地面积不变) ①河松小区

采用1.5、1.8、2.0和2.10的间距系数进行布局,结果如表3-1所示。

表3-1用地面积不变日照间距调整统计表

该小区用地规模43.52公顷,现状住宅建筑面积68.31万平方米,如日照间距从1.5H提高到2.10H后,经调整住宅建筑面积为61.66万平方米,将减少建筑面积6.65万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提高2.1平方米/人,每公顷少建1528.0平方米。

②三合屯小区

该小区用地规模为40.93公顷,现状住宅建筑面积68.98万平方米,如日照间距从1.5H提高到2.10H后,经调整住宅建筑面积为61.72万平方米,将减少建筑面积7.26万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提高1.9平方米/人,每公顷少建1773.76平方米。

③中植方州苑

该小区用地规模为10.25公顷,现状住宅建筑面积19.0万平方米,日照间距从1.5H调整到2.10H,经调整后住宅建筑面积为12.20万平方米,将减少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提高9.2平方米/人,每公顷少建6634.15平方米。

④果园小区

该小区用地规模为18.17公顷,现状住宅建筑面积37.67万平方米,日照间距从1.5H调整到2.10H,经调整后住宅建筑面积为32.20万平方米,将减少建筑面积5.4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用地提高2.4平方米/人,每公顷少建3010.46平方米。

⑤分析结果

综上所述,哈尔滨实行国家标准后,在32.24km2的用地内少建建筑分别为492.63万平方米、571.86万平方米、2138.85万平方米和970.57万平方米。以上四个小区采用的是行列式、周边式和混合式的布局形式,在城市建设中三种布局方式具有广泛的分布,其中以混合式最为普遍。因此,可以运用平均数法求出均值,其均值为1043.48万平方米。按照1.5倍的容积率进行估算,则需增加用地695.65公顷。

用此方法如果就区采用2.15的系数则需增加用地818.02公顷。

B方法二:(建筑面积不变) ① 河松小区

表3-2建筑面积不变日照间距调整统计表

现状用地面积为43.52公顷,以日照间距2.10进行调整,用地面积将达到50.21公顷,则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用地0.15公顷。

②三合屯小区

现状用地面积为40.93公顷,以日照间距2.10进行调整,用地面积将达到48.26公顷,则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用地0.18公顷。

③中植方州苑

现状用地面积为10.25公顷,以日照间距2.10进行调整,用地面积将达到12.01公顷,则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用地0.17公顷。

④果园小区

现状用地面积为18.17公顷,以日照间距2.10进行调整,用地面积将达到20.95公顷,则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用地0.15公顷。

⑤分析结果

通过对四个小区的调整分析,确定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用地平均值为0.16公顷,则以现状城区居住用地规模32.24km2为基础,将增加用地515.84公顷。

若采用2.15系数确定每公顷原用地需增加用地平均值为0.18公顷,则以现状城区居住用地规模32.24km2为基础,将增加用地580.32公顷。

C 方法三:(建筑密度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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