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V4用户手册

发布时间 : 星期三 文章天津人社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V4用户手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减少申报”-》“当前派遣减员申报名单”。

2、单位用户:点击“刷新”按钮,重新载入申报名单信息。

5.3 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派遣员工申报年度缴费工资变更。

5.3.1 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

2、单位用户:点击“模板下载”,将模板下载到本地后录入人员信息 3、单位用户:点击“选择文件”按钮,选择录入人员信息的模板文件 4、单位用户:点击“文件处理”按钮,文件上传成功。

5.3.2 当前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当前派遣人员缴费工资申报名单”。

2、单位用户: 点击“刷新”按钮,重新载入申报信息 5.4派遣人员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为其派遣职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适用于存在应缴未缴情况或职工因延迟增加而需要办理的补收。

【业务功能说明】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新增派遣职工办理核定基数补缴申报,也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缴费的派遣职工进行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5.4.1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核定基数补缴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证件号码,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信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申报信息。

5.3.3 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单位用户:点击“删除”按钮,删除该条申报信息 3、单位用户:点击“修改”按钮,可以重新录入申报信息 5.5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派遣职工办理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5.4 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证件号码回车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信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申报信息

5.4.1 当前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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