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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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体方案

1.1 总体架构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总体架构包括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应用系统三个层次,基础平台包括: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监督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基础数据管理子系统、应用维护子系统等;应用系统包括业务监管系统、综合决策系统和数据交换与共享系统,从层次上分为数据层、平台层和应用层。

在数据层,建设一个全市统一的、数据高度集中的空间和非空间数据库。基于数据层,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基础平台;基于平台扩展城市综合管理、社会安全与应急监管和社会服务管理三类应用;在平台整合应用的基础上,通过数据挖掘、统计分析建立综合决策系统,为城市管理提供量化的分析指标,为各级领导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决策提供大量参考数据;数据交换与共享服务系统提供与现有信息系统进行数据交换和共享,在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实现城市信息大集中。整个架构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利用数据交换共享技术充分整合现有信息化成果,建立集中统一的城市监管数据库,通过平台技术扩展城市管理三大应用。

1.2 项目关键技术总结

1、利用网络技术,实现了有线网、无线网的互联,构建了城市管理新模式运行的基础设施平台;

2、应用数据存储技术与备份技术搭建了SAN结构信息管理平台;

3、利用网络地图技术,实现了城市管理区域的精细划分,创建了城市管理新的地理空间体系;

4、利用地理编码技术,实现了城市管理对象在管理区域中的有序、精确定位; 5、利用GIS技术,实现了图文一体化的协同工作应用环境;

6、利用CTI(计算机电话集成)、IVR(交互式语音应答)、ACD(自动话务排队)技术,实现了社会公众参与城市管理的途径;

7、利用移动网络定位技术,实现了“移动巡查子系统”的准确定位; 8、利用RS技术,获得城市遥感图像信息,实现城市管理信息可视化;

9、利用数据库技术,建设东城区城市管理数据库群,实现多行业、多领域数据整合; 10、利用数据挖掘技术,将城市管理对象按照不同时期、不同重点任意分类、组合,实现城市管理对象的专项普查和城市管理评价体系数字化;

11、利用信息安全技术,构建了信息平台的安全保障体系,为应用系统的运行保驾护航; 扩展能力

1、工具化的构建平台实现业务和数据扩展

2、COM+组件开发接口

3、工具插件接口实现功能的可插拔 4、客户端二次开发接口使得定制更加灵活 5、脚本编辑接口增强了用户交互的逻辑控制 6、自定义存储过程接口增强了数据分析能力

2 组织机构建设

2.1 组织机构设置

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流程要求,在管理机构上将形成“集中监督、分级指挥、综合执法、网络覆盖、行业拓展、全市域管理”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构架,组建市级监督中心和指挥中心,并设立区级指挥中心和市执法指挥分中心。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是城市管理问题信息的集散中心、监控中心和评价中心,通过直属城市管理监督员的问题信息报告,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对全市的城市管理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是市、区两级政府城市管理的指挥调度派遣中心,根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传送的信息,统筹协调调度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城市管理监督员的管理、考评工作主要由市监督中心负责。

市执法指挥分中心是全市集中的执法调度、指挥中心,根据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收集的问题,接收来自市级指挥中心分派来的执法任务。统一调配执法队伍,实现对需要执法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快速、高效处置,并及时反馈给市级指挥中心,并接收市监督中心考评。

2.2 项目组织

本项目工程采用分级管理模式。由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项目部统筹领导,下设相关的工程项目小组,工作班子在组织上实行主任领导下的各单项工程负责人负责制,要分工明确、职责清楚、负责到底,避免人浮于事,互相推诿。在管理制度上制定工程管理工作条例,实行岗位责任制,实现对设计、施工的管理协调和对质量、成本的管理控制。

2.2.1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设置 1、 主要职责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作为专司城市管理监督工作的行政机构,主要承担五项职责: (1)研究制订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的办法,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评价体系。 (2)负责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和处理结果的采集、分类、处理和报送,随时掌握城市管理现状、出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实施对全市城市管理全方位、全时段的即时监控。

(3)负责各类城市管理信息的整理、分析,对城市管理状况以及有关部门和责任人履行城市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评价。

(4)负责领导和管理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负责城市管理监督员的配置、招聘、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

(5)负责组织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中心的建设、日常维护和管理,建立城市管理工作电子台帐,实施信息管理。 2、 机构设置编制方案

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是隶属于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管理监督与评价工作的正处级行政机构。具体的人员编制与机构拟设置为:

行政人员编制为40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下设五处:综合处(9人)、技术处(7人)、组宣处(6人)、考评处(8人)、法规处(5人);

全供事业机构及编制为:呼叫中心、数据中心和监督支队共3个部门: ? 呼叫中心

呼叫中心的机构和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拟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下设综合办(6人)、12319热线管理科(6人)、业务审核科(5人)、业务受理科(5人)。

另外拟设接线员(合同工)30名。 ? 数据中心

城市管理数据中心的机构和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拟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下设综合办(6人)、信息科(6人)、技术科(5人)、业务科(5人)。

? 监督支队

城市管理监督支队的机构和人员按事业单位管理,拟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0名,其中支队长1名,副支队长3名。下设综合办(4人)、监督科(3人)、法规科(3人)、市直大队(正科级;队长1名、副队长3名)、八个区大队(正科级;每个大队设队长1名、副队长3名)。

另外拟设城市管理监督员(合同工)1000名(含中队长)。 2.2.2 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设置

数字化城市管理新模式“双轴化”管理体制的另一个轴是指挥处置轴,由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组成。城市管理指挥中心的组建,不像监督中心一样重新设立一个机构,而是从打破原有的部门条块分割出发,整合政府与城市管理业务有关的各个职能部门,形成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的城市管理新格局。

1、主要职责

负责统一调度分散在市政、园林、房产、规划、国土资源、工商、公安交通等专业管理部门和8个区的管理资源和执法力量,共同履行城市管理职责,对监督中心报送过来的城市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派遣,并负责督促检查专业部门处置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2、拟定机构编制

指挥中心的机构和人员按行政编制单位管理,隶属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为正处级单位。指挥中心拟定行政人员编制30名,其中指挥长1名,副指挥长3名。下设有综合处(6人)、城市设施处(4人)、协调处(6人)、派遣处(6人)、组宣处(4人)。

2.2.3 市执法指挥分中心的主要职责和机构编制设置

按照数字化城市管理的思路组建的城市管理执法指挥分中心,直接归数字化城市管理领导小组管理,承担着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中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责。

市执法指挥分中心的主要信息来源分为市指挥中心派遣、执法车辆巡查报告、社会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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