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中国地质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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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规定,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反对关门主义,也禁止突击发展。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一、积极分子队伍的建立、教育、培养考察

1.申请入党

(1)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2) 入党自愿的原则。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3) 写入党申请书一要忠诚老实,二要联系思想实际。

(4) 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本人成长的主要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简要情况,申请书后应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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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新生入学、新教职工入校前已提出入党申请的同志,申请时间从申请之日算起。但距离申请之日超过三年的,需再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申请。

(6) 申请人提出申请后,党支部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其谈话,了解其入党动机和对党的认识,同时帮其分析自己的表现、存在的不足,明确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 入党积极分子是指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政治觉悟较高、思想素质较好、行动上积极努力的同志。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须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 不能把所有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都简单地视为入党积极分子。

(2) 一旦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及时组织该同志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将该同志的基本情况告知分党委(党总支)。

3、指定联系人

(1)党支部对已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应及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联系人,负责该同志入党前的培养、教育考察等工作。 (2)联系人要把培养积极分子工作当作党组织交给的重要任务认真完成。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听取思想汇报,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表现,及时指出优缺点,提出具体要求和努力方向。 (3)联系人应将对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每季度一次、认真如实地填写在《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中“培养考察情况”栏内,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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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考察的依据。

(4)党支部应定期对联系人的工作进行检查。 4、培训教育

(1)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应分类实施,逐级负责。

第一阶段为启发觉悟阶段:由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分党委(党总支)应每年组织党的基本知识初级培训班,组织入党申请人参加党课学习,启发觉悟、提高认识。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同志都应积极承担讲党课的任务。党支部可以组织入党申请人参加马列主义小组、党章学习小组的学习和活动,参加新党员发展大会,以及党组织开展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等。分党委(党总支)要将入党启发教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内容,争取在一年级新生中尽早形成有一定数量、素质较好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二阶段为党校集中教育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校教育由党校负责组织实施。已被党支部确定并列入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应参加学校党校的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党校学习通过较为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逐步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信念。党校学习考核合格者,发给《党校培训结业证书》。

第三阶段为入党前的教育阶段:由分党委(党总支)和党支部负责。对被列为发展对象的同志,进行党性党风、党员标准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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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论是教职工入党积极分子还是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都要经过党校的系统学习并结业,方可发展入党。没有经过党校学习或参加了党校学习但没有取得党校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

(3)高中时期参加过学生业余党校、已取得中学党校结业证的,原则上须再参加我校党校的学习并结业,方可发展入党。大学期间在其他高校或我校参加过党校的学习、并取得党校结业证的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可以直接发展入党。 5、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 (1)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

①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是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书面记载材料。

② 培养考察表中积极分子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由入党积极分子本人填写。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及对培养人的意见由联系人填写。

③ 对入学或调入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的同志,要重新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党支部可在原单位培养考察的基础上进行重点培养,适时发展。

④ 党支部、联系人应每季度对积极分子考察一次,并认真记录考察情况,如实填写考察意见。

(2)培养考察的主要内容:

① 政治思想情况。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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