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建设项目委托代建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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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际建设投资金额超过合同约定投资控制金额(若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金额为准)的,其违约赔偿金按超出数额的10%计扣,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安全事故

A.发生了特别重大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将扣减乙方履约保函30%作为处罚金;

B.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将扣减乙方履约保函的20%作为处罚金;

C.发生了较大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将扣减乙方履约保函的10%作为处罚金;

D.发生了一般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则甲方将扣减履约保函的5%作为处罚金)

E.若因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甲方遭受有关部门处罚及当事人索赔时,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F.发生A条或B条安全事故时,除处罚金以外,甲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3)工程质量事故

A.发生了特大质量事故或两起及以上相同性质的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将扣减乙方履约保函的30%作为处罚金;

B.发生了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将扣减乙方履约保函的20%作为处罚金;

C.工程验收未能一次达到合格工程,甲方将扣减乙方履约保函的10%作为处罚金。 D.发生A条或B条安全事故时,除处罚金以外,甲方视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乙方责任。

(4)单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的,对超出日期的违约赔偿金按3000元/日计扣,但该项目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20万元。

(5)代建人对代建项目工程质量负有连带责任,若单个项目工程经建设工程质监部门验收达不到合格的,应负责返工至合格。如果返工后造成重大终身缺陷影响使用、需降级使用的,处该项目代建管理费25%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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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违约赔偿金从履约保证金中计扣。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扣除的,相应扣减该项目代建管理费,扣减代建管理费不足的,甲方另行向乙方索赔。

(7)违反保修期内义务的违约责任在保修协议中另行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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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条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发生延误、暂停或终止,代建人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由于委托人未采取相应措施,代建人可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业务,在暂停一个月后,代建人有权提出解除合同。委托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五条 当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义务,而又无正当理由,委托人可发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在取得其他各方同意后,经各方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四十七条 代建人与委托人办理完成项目移交手续,并经委托人审核通过工程决算,代建人履行项目保修期责任收到代建管理费尾款后,本合同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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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争议、索赔和免责

第四十八条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协调后争议仍未解决时,约定如下:向代建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合同各方有权就他方原因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如果该索赔要求未能成立,则索赔提出方应补偿由该索赔给他方造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和损失。

第五十条 因政策因素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时,合同各方通过协商解决。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合同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一定级别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或出现较大偏离建设工程客观规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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