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公信力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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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的现状分析及对策

前言

随着中国共产党执政能力的完善和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政府,了解政府。“政府公信力”这个词语也逐渐出现在媒体报刊和政府文件中。何为政府公信力?当前我国的政府公信力如何?又有何提高措施?

正文

一、政府公信力的评价标准

政府公信力,即政府获得公众的信任度,是政府能力在公众心中的综合评价

和公众对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满意度,也是政府对公众的凝聚力和动员力的重要决定因素。人民群众对政府公信力的评价,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政府的诚信程度。信用是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品格。对于政府来说,

其信用程度更具有代表性和权威性。政府能不能正确行使权力,能不能遵守规则,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决定着政府公信力的状况。

第二,政府的服务程度。政府的宗旨是执政为民,为公众提供充足优质的公

共服务和公共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如果政府能够全面履行公共责任,努力提高政府及其各部门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就高,政府的公信力就强。

第三,政府依法行政的程度。政府的行为不能违法,政府不能滥用权力,这

是对政府公信力的基本要求。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政府应当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与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有机统一,做到依法行政。

第四、政府民主化程度。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是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体现,

政府能否建立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决策能否做到公开、公正、透明,不仅反映政府的决策能力和水平,也反映政府公信力程度的高低。 二、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

公信力是政府的影响力与号召力。它是政府行政能力的客观结果,体现了政

府工作的权威性、民主程度、服务程度和法治建设程度。同时,它也是人民群众对政府的评价,反映着人民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政府公信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础。政府是社会秩序与市场秩序的维

护者,政府不守信用,就会破坏整个社会信用的基础。由此可见,加强政府信用建设是构建社会信用体系的关键。

其次,政府公信力是政府治理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公信力实质上是人民群

众对政府履行公共职责情况的评价,同时也是对政府合法性的检验。政府失信则会导致人民群众对政府信任的丧失,从而造成社会普遍失信,削弱政府的合法性。

第三,政府公信力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前提条件。政府公信力是构建和谐社

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者、倡导者和组织者,只有具备较高的公信力,才能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政府公信力的现状分析

从总体上看,我国政府的公信力是高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长期稳定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也存在着政府失信现象。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行政体制问题。一是政府职能界定模糊,政府部门重叠,职权交叉混淆现象普遍。目前我国存在政府层次繁、部门乱的突出问题,赖“吃财政饭”的冗员过多,增加了财政负担和产生矛盾和摩擦 的几率,降低了政府和全社会的效率。二是行政责任混淆,政府内部规划不科学, 机构设置、人员结构不合理。

2.立法问题。 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但政府与公众之间确保诚信的法律制度安排,存在许多空缺,政府诚信还没有成为法律所认可和保障的道德规则。首先是政府诚信法规不健全,只有将它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才能充分发挥其对政府组织及其成员 的心理约束作用。其次是政府成员诚信约束和动力机制缺乏,同为政府成员,其诚信理念和觉悟有所不同。不少地方政府官员在行政责任面前故意歪曲事实,推卸责任。

3.行政文化问题。政府往往由于重视以经济建设为核心的物质文明建设, 忽视了行政文化氛围的构筑。行政组织及其成员的诚信观念在非诚信的行政文化氛围里难以确立,无疑就成为构建诚信政府的瓶颈。当前,无论是政府组织还是其成员,利益观念和部门观念过重,公平公正意识淡薄,不 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行政心理普遍存在,损公利谋私利的行政道德扭曲等现象导致 行政文化发展的偏颇。 四、政府公信力的解决对策

1.政府角色的再定位。要科学界定各级政府职权,理性确立其管理幅度和层次, 继续转变政府管理职能。政府应当避免对社会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切实精简行政审批。其次,减少政府的交易活动特别是赢利性交易行为。力避政府行为与那些垄断性的国营企业的商业行为搅合在一起,因此,必须严格杜绝其变相的赢利和集体权力寻租。

2.政府信息的公开。这一方面体现了国家行政领域内的人民主权;另一 方面也确保了民众对国家事务的知情权从政策上看,政策一旦出台公布于众必须尽快落实,不可随意更改,在群众审视之下,政府公然违约的可能性极小;从权力运作上看,信息公开使政府行为透明,增强权力运行的公开性,可以有效解决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暗箱操作问题,维护权力运行严肃性;从政府承担责任上看,实行信息公开使政府不轻诺寡信,防止政府失信于民。

3.政府诚信制度的供给。 首先要建设诚信法律责任制度。要使政府诚信于民,重要的是将政府的权力 运行纳入法制轨道,将道德诚信变为制度诚信。另外,普及和完善行政机关引咎辞职制度和行政赔偿制度,加快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行政诉讼程序,降低司法官员在诉讼活动中利用 法律漏洞枉法裁判的几率。

4.政府诚信的监督。 政府的权力必须受到立法和司法的监督与制约,以确保行政责任的忠实履行。设立专门机构,接受公众对政 府失信行为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通过党政监督。主要监、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方式进行。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增强,既为我国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造就了难得的机遇,同时为其构筑了极其严峻的生存空间。社会诚信危机,尤其是政府管理中的政府诚信正面临严峻的形势,人民民主权利及其对政府预期的实现、政府和民众融合程度的增强、行政成本的减少、国内信用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建设资金的

国际引入等等,都要求政府树立诚信形象,完善诚信制度,提高诚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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