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氏祠堂》文物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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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祠堂》文物保护方案(提纲)

第一稿

《*氏祠堂》始建于清乾隆十一年,距今已有265年。虽经两百多年沧桑之变,至今仍发挥着纪念祖宗恩德,树立族人崇高的信仰及德行,激励培养子孙成才、报国、为民,扶贫、解困、睦族,维系宗族血脉、连接海内外张姓子孙根系的重要功能。2008年以来,族孙**、**、**、等高瞻远瞩,通过艰苦努力,祠堂按照原有制式和建筑风貌修葺一新。现祠堂为砖木结构,双坡平房,三进布局。一进为仪门,由大门和过厅、仪厅组成,主要是祭祀时供鼓乐之用。大厅后是天井,东西两廊贯通,取四水归一之意。二进为享堂,为主体部分,是祭祀祖先和处理本族大事的场所,享堂中间正位供奉祖宗塑像。三进为寝室,为供奉祖先牌位及祠堂中贵重物品的地方。祠堂总用地 平方米(合 亩),建筑面积 平方米, 自然间。2009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五批**市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二批文物控制单位名单的通知》(*政发?2009?111号)中,“***氏宗祠”被列为第二批文物控制单位。

根据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之规定,结合我“***氏宗祠”的实际情况,准备从:编制文物保护规划;建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修订文物保护管理制度等四个方面加强对“***氏宗祠”的管理和保护。

一、制订《*氏祠堂》文物保护方案(提纲)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2002年10月28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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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 3、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5年12月31日)

6、江苏省“十二五”规划纲要第十二章 《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7、**镇总体规划(2011-2020) 8、**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00号 《基金会管理条例》2004年2月11日国务院第39次常务会议通过

10、民政部就《基金会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问题进行解答 11、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

二、编制文物保护规划

1、指导思想。“寻根谒祖宗情永固走天下,饮水思源孝悌长存创和谐。”祠堂文化的健康发展为农村和谐社会营造出良好的环境和氛围。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谈到国家与宗族的关系时说:“先有家族,再推到宗族,然后才是国家。”家族和宗族是国家的细胞,是社会的基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与国家起源》一书中论证了人类社会先有家庭、私有制的产生,才有国家的起源。只要国家存在,家族和宗族就必然存在。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协成立55周年大会讲话时强调指出:“以姓氏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在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中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编制《*氏祠堂》文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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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十二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充分发挥文化引领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全民文明素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各项要求。

2、功能定位。在现有功能的基础上,加强“祠堂文化”的内涵建设,完善提升现有功能,发展文化产业。把祠堂建设成为:

⑴ *氏宗族祭祀活动中心;

⑵ 新农村文化、教育、科技、文体活动的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 ⑶ 设臵功德榜、能人榜、成才榜、寿星榜等,大力弘扬尊师重教、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勤劳致富、诚实守信、健康乐观的典型人物;

⑷ 拟建“骨灰堂”改革丧葬习俗。

3、保护的内容。可参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结合实际,简化编制。主要成果应包括:

⑴ 带有地形、用地范围、规划路网的总平面图;

⑵ 规划说明,包括文物保护单位的价值与重要性、现状、管理等各项评估的详细内容,论证规划意图,解释规划文本等;

⑶ 保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潮、防雷、防盗等,以及修缮、养护计划; ⑷ 管理措施,包括组织机构、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管理信息化等; ⑸ 扩建项目及费用计划。

三、建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

1、必要性。祠堂的修缮和开发,资金需求量大。现资金的来源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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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不足,一般都是临时向族人募集和捐赠,难以维持祠堂长期的维修、保护和开发,需要有相对稳定的人力财力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条 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中规定:“国家鼓励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文物保护社会基金,专门用于文物保护,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2、名称。*氏崇本堂基金会。

3、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本基金会面向公众募集的地域范围是:*氏崇本堂族裔居住地。

4、本基金会的宗旨:

⑴ 拥护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进海内外张姓宗亲经济文化交流,促进国家统一大业。

⑵ 继承和发扬中华传统优良道德文化,倡导力所能及的为《*氏祠堂》文物保护作贡献,向族裔募集资金用于*氏崇本堂族裔内部:

① 历史、文物、遗迹等的修缮、保护及开发; ② 修编族谱;

③ 扶持*氏崇本堂族裔贫困家庭;

④ 奖励资助*氏崇本堂族裔特困学生求学,致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⑶ 为*氏崇本堂族裔企业家和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5、基金的筹集。基金会的收入来源于: ⑴ 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自愿捐赠; ⑵ 投资及利息收益; ⑶ 其它合法收入等。

6、参照“范本”制订*氏崇本堂基金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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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按章程成立*氏崇本堂基金会理事会,成员11—13名。

8、申报成立。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民政部门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

四、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机构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可以和基金会理事会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五、修订文物保护管理制度

根据祠堂文物保护工作的进程,逐步修订、建立、健全以下各项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

1、专职族工的编制、工资待遇及考核奖励管理办法

2、功德榜、能人榜、成才榜、寿星榜的考核标准和评定、奖励办法 3、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4、族工廉洁守则 5、族工处分条例 6、财务管理办法 7、工程管理办法 8、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9、祠堂资产管理制度 10、中心学习小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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