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天津企业网上服务大厅系统用户手册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核定基数补缴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证件号码,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信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申报信息。
5.3.3 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单位用户:点击“删除”按钮,删除该条申报信息 3、单位用户:点击“修改”按钮,可以重新录入申报信息 5.5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可为本单位正常参保派遣职工办理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5.4 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核定基数补缴申报”。
2、单位用户:录入证件号码回车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
3、单位用户:录入人员补缴信息,点击“确定”按钮保存申报信息
5.4.1 当前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 点击“派遣缴费管理”-》“派遣人员调整基数补缴申报”-》”当前核定基数补缴申报名单”。
2、单位用户:点击“删除”按钮,删除该条申报信息。 3、单位用户:点击“修改”按钮,可以重新录入申报信息。
第六章 养老管理
6.1
离退休人员居住信息修改
【业务背景】
允许用人单位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居住信息进行修改,修改不需审核即时生效。
【业务功能说明】
对离退休人员的居住信息进行修改。 【界面图示】
【操作描述】
1、单位用户:点击“养老管理”-》“离退休人员居住信息修改”。 2、单位用户: 录入证件号码查询出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离退休人员居住信息,点击“确定”按钮。
6.2养老待遇审核申报
【业务背景】
用人单位为本单位即将退休职工采集退休信息。
6.2
养老待遇审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