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要点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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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术支撑文件:无。 【备注】

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按以下要求计算:

1. 平开窗、推拉窗自然通风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按门窗分格图的尺寸计算时,应注明可开启面积为净面积。平开窗开启扇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是窗面积的100%,对于推拉窗开启扇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是窗面积的50%。

2. 上悬窗、中悬窗、下悬窗自然通风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按照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来确定。空气流通界面面积计算时应包括开启的窗扇与窗框形成的所有空气流通界面面积。以下图的上悬窗为例,窗宽为L,窗开启后下缘框扇间距为A,窗扇固定端到开启扇下缘空气流通界面的垂直距离为B,则该上悬窗空气流通界面面积计算为:

S?2BLsin?2?L22sin?

即空气流通界面面积为窗开启后形成的侧面两个三角形的空气流通界面与底部形成的矩形空气流通界面的面积之和。

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应为开启扇面积和窗开启后的空气流通界面面积的较小值。

3. 玻璃幕墙自然通风的有效通风换气面积按幕墙分格图的尺寸计算时,应注明可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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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为净面积。

4. 外门可开启面积可纳入有效通风换气面积,计算方式与窗相同。

5. 当主要功能房间有多面外墙时,外窗(含透光门)及透光幕墙有效通风换气面积与房间外墙面积的比可多面外墙合并计算。

3.2.13 建筑中庭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降温,当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加强自然补风。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建筑中庭通风降温方式是否首先充分利用了自然通风,不满足要求的,设置机械排风装置补风。

2. 设计图纸:建筑平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中建筑中庭自然通风的设计措施表达是否正确。

3. 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同初步设计。 【备注】

建筑中庭自然通风主要是利用风压和热压原理来加强自然通风。一般来说,建筑进深小的部位多利用风压来直接通风,进深较大的部位多利用热压来达到通风的效果。利用风压和热压来进行自然通风往往是互为补充、密不可分的。

若建筑中庭空间高大,一般应考虑在中庭上部的侧面开一些窗口或其它形式的通风口,充分利用自然通风,达到降低中庭温度的目的。必要时,应考虑在中庭上部的侧面设置排风机加强通风,改善中庭热环境。尤其在室外空气的焓值小于建筑室内空气的焓值时,自然通风或机械排风能有效地带走中庭内的散热量和散湿量,改善室内热环境,节约建筑能耗。

对于一些大型体育馆、展览馆、商业设施等,由于通风路径(或管道)较长,流动阻力较大,单纯依靠自然的风压,热压往往不足以实现自然通风。而对于空气和噪声污染比较严重的大城市,直接自然通风会将室外污浊的空气和噪声带入室内,不利于人体健康,在上述情况下,常采用机械辅助式自然通风系统,如利用土壤预冷、预热、深井水换热等,此类系统有一套完整的空气循环通道,并借助一定的机械方式来加速室内通风。

建筑中庭通风设计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且与建筑设计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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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4 建筑设计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应采取以下有效的节能采光措施:

1 大跨度或大进深的建筑应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采光; 2 在地下空间,无外窗及有条件的场所,应采用导光管采光系统;

3 侧面采光时,可加设反光板、棱镜玻璃或导光管系统,改善进深较大区域的采光。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项目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的场所是否结合自身特点采用适宜的节能采光措施。

2. 设计图纸:大跨度、大进深、地下空间等建筑空间是否有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的条件;当有条件时,建筑平面图、剖面图、节点大样图中节能采光措施是否正确表达。

3. 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同初步设计。 【备注】

当利用建筑设计实现的天然采光不能满足照明要求时,应根据工程的地理位置、日照情况进行经济、技术比较,合理的选择导光或反光装置。可采用主动式或被动式导光系统。自然光导光、反光系统只能用于一般照明的补充,不可用于应急照明。当采用自然光导光、反光系统时,宜采用照明控制系统对人工照明进行自动控制,有条件时可采用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对人工照明进行调光控制。

大跨度、大进深、地下空间等建筑空间处于顶层时具有采用顶部采光或导光管系统的条件,上述空间处于非顶层时及侧面采光的空间允许采取其它节能措施。 3.2.15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宜符合表3.2.15 的规定。

表3.2.15 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 房间内表面位置 可见光反射比 顶棚 0.7~0.9 墙面 0.5~0.8 地面 0.3~0.5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是否明确建筑中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内表面可见光反射比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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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设计图纸:装修材料表中,内表面材质,可见光反射比是否与设计说明一致。 3. 技术支撑文件:无。 施工图设计:同初步设计。 【备注】

房间内表面反射比高,对照度的提高有明显作用。本条对人员长期停留房间的顶棚、墙面、地面装修设计提出了表面材质可见光反射比的要求。不同材料的可见光反射比可参照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相关规定执行。

3.3.1 甲类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表3.3.1-1~3.3.1-2 的规定。当不能满足本条的规定时,必须按本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 【审查要点】 初步设计:

1. 设计说明:甲类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 设计图纸:甲类公共建筑屋顶透光部分面积、遮阳措施是否与设计说明一致。 3. 技术支撑文件:相关技术支撑文件中甲类公共建筑各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参数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当不能满足规定值时,必须按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权衡判断并达标。 施工图设计:同初步设计。 【备注】

1. 对于非透明幕墙,如金属幕墙、石材幕墙等,没有自然采光、视觉通透功能要求,从节能的角度考虑,应视为实墙,采取保温隔热措施。

2. 对于透光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和太阳得热系数SHGC是衡量外窗、透光幕墙热工性能的两个主要指标。

3. 外墙的传热系数采用平均传热系数,主要考虑围护结构周边混凝土梁、柱、剪力墙等“热桥”的影响。

4. 屋顶透光部分面积是指单栋建筑所有屋顶实际透光面积的总和,不含窗框面积;屋顶总面积是指单栋建筑各屋面的总面积。

5. 坡屋面与水平夹角不大于15°时,屋顶总面积和屋顶透光部分面积均按投影面积计算;坡屋面与水平夹角大于15°且不大于45°时,屋顶总面积和屋顶透光部分面积均按展开面积计算;坡屋面与水平夹角大于45°时,屋顶透光部分按垂直透光窗计算,不计入屋顶透光面积。

6. 异形透光部分模型中可按面积相等简化建立;特殊屋面如穹顶、弧形屋面等,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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