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营销师大赛实施方案(0907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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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评优方法:按照比赛程序由大赛组委会的评审团负责大赛评选活动。决

赛将由专家评委和现场观众共同打分,按总分高低排名。

3、奖励办法

1)按照组别,决赛分别颁发冠军、亚军、季军,以及优秀奖若干名。获奖者将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杯及证书,并奖励一定数额的奖金或奖品。

2)本届营销师大赛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权威认证,进入总决赛前8名的选手将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

3)行业组通过了复赛的选手,即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成绩及《营销方案》答辩竞赛成绩均合格者,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4)行业组的第一名将将由大赛组委会授予“行业营销大师奖”并获得证书。

? 学生组奖励办法

1、学生组的初选获胜者,将获得参加“2012大学生营销策划特训营”资格,为期三天,由组委会安排。

2、学生组决赛排名前10名的选手,由营销师竞赛组委会授予“未来营销之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或奖品);

3、学生组决赛中排名第11名到第20名的选手,由营销师竞赛组委会授予“2012广东省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学生组优胜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4、学生组通过复赛的选手将由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3级证书。

5、优秀组织奖:对本次大赛组织过程中,各校区,在发动参赛、指导管理等方面,作出贡献者,授予“2012广东省营销师职业技能竞赛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 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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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就位。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工具书、所有类型的通信工具和摄像工具带入赛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选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相互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介绍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七、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仪器,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

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

认真负责受理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3、参赛选手在比赛时如对裁判评判有异议,在赛后2小时内通过申诉渠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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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对比赛规程中的未尽事宜,参赛选手应在赛后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竞赛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

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

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八、媒体投放计划

大赛组委会将根据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媒体组合进行了全方位立体宣传攻势将大赛活动变成最具影响力赛事。

(一)第一阶段:前期筹备预热阶段(时间:2012年9月中旬)

? 主要工作:召开大赛启动新闻发布会,各报名点、分赛区启动报名工作。

新闻发布会将动员各大新闻媒介包括:电视、互联网、报纸、 主流杂志介入报道,制作花絮在主流电视插播广告。

? 宣传重点:广告内容主要以赛事的整体推介、新闻发布会及报名花絮为主。

(二)第二阶段:比赛阶段(时间:2012年10月-12月下旬)

? 主要工作:各分赛区预赛、复赛前培训、复赛阶段。 ? 宣传重点:广告内容主要以比赛花絮、选手培训的花絮为主。

媒体投放重点是电视和互联网、手机短信、微博、移动换联网等。 配合媒体:报纸和户外媒体等。

(三)第三阶段:总决赛和颁奖晚会(时间:2013年1月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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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工作:赛前集训、总决赛、闭目晚会

? 宣传重点:选手的介绍花絮、比赛花絮、集训花絮等。

本阶段是大赛的高潮期,也是媒体投放的密集期。媒体投放重点是电视和互联网、报纸、户外媒体等,主要是将选手的介绍花絮、比赛花絮、集训花絮等在电视台、互联网等播出,并选取其中精彩画面制作成海报类刊登在报纸和公交站牌等户外媒体。

(四)大赛广告投放的主要媒体:

? 电视媒体:广东电视台、南方电视台

形式:9月中旬开始在广东卫视和南方卫视频道播出为期一个月的大赛广告,时间可以定在每天晚上10:00-11:00。

? 平面媒体: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印刷宣传单张和海报等

形式:9月中旬开始在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上刊登大赛广告,为期一个月,同时配合宣传单和海报的宣传。宣传单主要是向企业发放,动员其中直接从事客户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参加;海报主要是以地铁广告和汽车车身广告等形式出现。

? 网络媒体:大赛中国官方网站、新浪网、腾讯网、搜狐网、雅虎中国等

形式:网站首页浮动广告。

九、组委会联系方式

组委会地址:广州市黄华路26号5楼广东营销学会

联系电话:020-83803912、83807439 联系人:张珀维

注:本实施方案条款的解释归广东省营销师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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