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戈兰滩水电站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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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和2007年10月通过了绿春县人民政府的初步验收。2007年12月全部完成了戈兰滩水电站工程移民搬迁工作任务,254户1400 人的移民群众全部搬迁安置到了移民新村。耕园地补偿和移民个人财产补偿已完成,但移民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妥善处理。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移民平均生活水平较低。

三、移民后期扶持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和省、州《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配套文件,绿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组成强有力的移民工作队伍,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大中型水电站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上报工作。按照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坚持做到不重不漏、应补尽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按村逐户逐人登记,并将登记结果向所在地村民小组进行了公示,接受村民群众监督。目前我县库区搬迁人口257户1415人(非农业人口59人,农村移民人口为1356人)。同时做好收集移民照片、移民填报相关表格等工作。做到建档立卡、真实可靠、户户有档案。二是广泛征求,认真确定扶持方式,确保扶持效果。按照《云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方式确定暂行办法》要求和“一个尽量,两个可以”的

原则,因地制宜,在移民扶持对象核定登记的基础上,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和听取移民村组(自然村)群众意见,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保护移民合法权益为前提,确定了我县移民后期扶持方式,明确直补到人为1356人。三是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工作。为认真做好绿春县大中型水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快水库移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国家、省、州的有关移民政策规定,我县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开展项目扶持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按时完成和上报《绿春县大中型水电站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五年规划》。

第三节 绿春县社会经济状况和发展规划

一、绿春县自然及经济社会现状

绿春县位于云南省南缘,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的西南部,地处东经101°48?--102°39?,北纬22°33?--23°08?之间,东接元阳县、金平县,北与红河县接壤,西与墨江县毗邻,西南隔李仙江与江城县相望,东南与越南以山水为界,国境线长153公里。全县范围东西长85.2公里,南北宽60.4公里,国土总面积3096.86平方公里,没有一块

足1平方公里的平地。县辖八乡一镇,81个村委会,2个社区,759个自然村,723个村民小组,全县总人口21万人,农业人口19.1万人,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67人。县内居住着哈尼族、彝族、傣族、汉族、拉祜族、瑶族等多个民族,少数民族人口20.5万人,占总人口的98.2%,其中哈尼族占全县总人口的88.2%,素称哈尼山乡。绿春县城距省会昆明450公里,距州府蒙自280公里,是集边、山、少、穷、战五位一体的国家级特困县。

我县在州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时贯彻落实州县党代会精神,坚持发展第一要务,围绕“绿色产业富县、电矿产业强县、哈尼文化生态县”三大目标,着力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开放活县、科教兴县”四大战略。2007年统计,全县实现生产总值64697万元,增长20%;工业总产值59900万元,增长18.2%;农业总产值47260万元,增长15%;财政总收入4800万元,增长20%。其中,地方财政收入3467万元,增长21.3%。

目前,在我县境内进行矿产勘查的探矿权人有9户38个勘查项目,登记的勘查面积达588.7平方公里,占全县国土面积的19%,覆盖全县八乡一镇。以金矿为主的矿产资源勘查取得了重大突破,先后初步探明了半坡金矿、的处金矿、新寨金矿、龙土金矿、大马尖山铜砷多金属矿床等矿产资源的储量。现在正开发建设中的矿山有半坡金矿、的处金矿、

龙土金矿、真龙铁矿、大马尖山铜砷矿等,初步形成了以金矿为主,铜、锌、铁、铅为辅的矿山采选产业格局。

二、绿春县“十一五”、中长期及远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目标

(一)发展目标 1.2010年目标

到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10.7亿元,年增长 20 %,其中:第一产业25450万元,年增长10.03 %,第二产业5060万元,年增长 29.82 %,第三产业30950万元, 年增长 18.06 %,工农业总产值84000万元,年增长 20.01%,其中农业总产值63264万元,年增长16.6 %,农村经济总收入40502万元,年增长12 %,财政总收入达6400万元,年均增长1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000元。

2.2020年远景目标

(1)全县生产总值年增长20%以上; (2)工业生产总值年增长20%以上; (3)农业生产总值年增长10%以上; (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增长20%以上; (5)地方财政收入年增长15%以上;

(6)粮食总产量年均增长2%以上,农民人均口粮350公斤以上;

(7)农村经济总收入年增长10%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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