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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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商法》试题及答案(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

1、赵某和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两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加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司考)

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是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

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合伙无效,不承担还款责任

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

D孙某入伙虽无效,但是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参与合伙,乙同意,但是丙反对。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本案应该如何处理? ()(司考) A甲、乙、丁分担5万元 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 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

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

3、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司考)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以其出资比例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二)多项选择题

1、甲、乙、丙三人各自出资10万元、6万元、4万元合伙从事汽车零配件经营,其间因经营管理不善,对丁负债10万元,丙遂退出合伙,并拿出1万元由甲、乙代为偿还对丁的债务。现在丁应如何追偿其债权?()(律考)

A可以分别向甲、乙、丙三人要求偿还5万元、3万元、2万元 B只能要求丙偿还1万元;其余部分向甲、乙追偿

C可以只向甲或乙要求偿还全部10万元,但不能要求丙单独偿还10万元

D可以向甲、乙、丙中任何一人要求偿还10万元

2、我国民法规定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债务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则()。

A按照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分担债务 B没有约定债务承担比例的,可按出资比例分担债务 C没有约定债务分担比例的,应由合伙人平摊债务

D没有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的,按照盈余分配比例分担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本题考查合伙人身份的认定以及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规定:“公民按照协议提供资金或者实物,并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但不参与合伙经营、劳动的,或者提供技术性劳务而不提供资金、实物,但约定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视为合伙人。”所以本案中孙某是合伙人。另外《民法通则》第34条规定:“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C选项错误,在本案例的情况下,应当由合伙组织承担责任,然后再由赵某按照过错原则向合伙组织承担责任。

2、答案:C

本题考查合伙人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民法通则意见》第51条规定:“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所以根据本题情形,丁在合伙人丙反对的情况下,其入伙是无效的,他不是甲、乙、丙合伙的合伙人,当然也不应该承担因合伙经营产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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