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印刷稿)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印刷稿)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3 供油工程规划

3.1 一般规定

3.1.1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规划应包括铁路或码头装卸油站、中转油库、机场油库、航空加油站、汽车加油站、机坪供油管线、库站之间输油管线。 3.1.2 油库(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和《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规定。 3.1.3 装卸油码头等级应按设计船型的载重吨位分级,并应符合《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JTJ237)的分级规定。

3.1.4 油品火灾危险性分类和油库内生产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耐火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的规定。

3.2 供油工程规划

3.2.1 机场供油工程建设应遵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发展”的原则。满足近期目标年和远期航空业务量发展的需要。近期工程与远期工程要合理衔接。可按远期规划预留发展用地。

3.2.2 机场供油工程规划应与机场规划同步进行,应和机场总体规划目标年相一致。

3.2.3机场供油工程建设规模应按近期目标年预测的机场发展规模、机型组合及所需用油量、油源、运输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油库总容量宜按近期目标年预测30天供油量规划、设计。可分期建设,但应满足运行期间不少于10天供油容量的要求。

3.2.4机场油库的油罐设置应满足航空燃料接收、沉降、使用三个环节的

5

要求。油罐数量不宜少于3座。中转油库的建设容量不应小于该油品铁路油罐车设计车位的总载油量;或设计接卸的最大油轮载油量;或管道输油一个批次的输油量。

3.2.5 油品装卸铁路专用线的车位数应按规划目标年油品运输量和运输条件确定。油码头的吨位应按水域条件、停靠油轮船型以及规划目标年的吞吐量确定。

3.2.6 对停机坪上给飞机加油的方式,应根据按机场目标年预测的供油量、机型和加油架次等因素,对每种供油方案进行经济和技术评估比较后确定。

3.2.7 在机场内应设一个为机场特种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同时可另建一个或多个为其它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

3.2.8 进库(站)道路应与机场内道路网统一规划,并与城市道路规划相结合。

6

4 库(站)址选择

4.0.1 民用机场供油工程(含机场内、机场外)的选址,应与机场建设选址同步实施。选址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和城市发展规划要求;并具有较好的地貌、地质条件;具有良好的排水、抗洪条件;交通方便;能满足生产、消防、生活所需的水源和电源。 4.0.2 装卸油站和建有装卸油设施的中转油库,应选在靠近机场有铁路专用线接轨或码头建造条件的地方;或长输管线接线口的地方;同时还应选定输油管线或公路直达机场油库的路由。

4.0.3 机场油库选址应符合机场总体规划和下列要求:

1 机场油库应结合跑道构型选择靠近停机坪的位置。机场规划为两条远距离平行跑道构型时,油库宜布置在两条跑道之间。机场为单一跑道时,油库宜布置在靠近停机坪一侧,与停机坪的距离,不宜大于1000m。 2 距机场跑道两端900m的范围内,严禁布置油库,在此范围内需敷设的输油管线和电缆,必须全部埋地敷设。

3 机场跑道两端900m以外布置油库时,油库内的建(构)筑物高度应低于2%的飞机起降爬升面或进近面。

4 在机场跑道两侧布置油库时,油库距跑道中线及其延长线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并应满足净空要求。

5 油库与机场空中交通管制设施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的有关规定。

6 油库距航站楼公共建筑物及飞机库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4.0.4 航空加油站的位置应靠近停机坪,并应设有满足加油车辆行驶要求的直达停机坪的专用道路。

7

注:油库与上述建(构)筑物的距离起算点应为油罐区防火堤中心线。 4.0.5 机场汽车加油站选址应符合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的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为停机坪特种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应布置在特种车辆出入停机坪的内场道路旁,不应与主要进场公路相互干扰。大型机场应靠近停机坪布置。

2 为其他车辆服务的汽车加油站,应布置在机场主要进出场公路附近位置。

4.0.6 供油工程的选址应有区域位置图,图中标明油库区、装卸油站区、加油站区与机场跑道、滑行道、停机坪、航站楼等公共建筑物的相对位置及库外输油管线走向。

8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