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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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第八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学生)

一、比赛时间

2013年4月11日—12日 二、比赛地点

重庆邮电大学新运动场 三、比赛项目:

男子组: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5000米 110米栏(栏高91.4CM) 400米栏(栏高84C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7.26KG)

女子组: 100米 200米 400米 800米 1500米 3000米 100米栏(栏高84CM) 400米栏(栏高76CM) 4×100米接力 4×400米接力 跳高 跳远 三级跳远 铅球(4KG) 四、参赛单位

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光电工程学院 3.经济管理学院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5.外国语/国际学院 6.生物信息学院7.法学院 8.自动化学院 9.研究生部10.传媒艺术学院 11.软件学院 12.体育学院 13.数理学院14.留学生 五、参加办法

1.我校本科、研究生、留学生身体健康者,(自考生除外)均可报名参加。每队限报50人,男子30人,女子20人,特别提示:(每名队员最多报3项,每一项每单位最多报3人),不包括接力项目。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一人。(特别注意:接力项目可不报参加接力的队员,但必须在报名名单内,否则视为未报此项目)

2.报名表姓名以教务科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的姓名为准,否则后果自负。 3.报名时间:2013年3月22日下午4:30以前在教务在线上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报名单打印件加盖公章后交体育学院,过期不予编排。如有疑问请联系体育学院易军老师,电话:13594250307。 六、竞赛和录取办法

1.各项目均按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进行比赛。

2.单项取前8名,男、女单项以9、7、6、5、4、3、2、1计分。(注:凡

破校纪录的项目和接力项目均加9分计入总分;跨栏项目除外)。参加比赛的项目不足8名时该项目名次递减(报名少于3人,取消该项目)。 3.接力比赛以双分计入团体总分。

4.团体录取前8名,体育学院团体总分与其他学院并列录取名次。 5.若团体总分相等时破纪录多的单位名次列前,再相等时,则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6.径赛100米、200米项目(不包括跨栏项目)均按预、决赛进行比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7.田径特长生、体育学院学生各单项进入前八名与其它学院学生并列录取名次。

七、奖励办法

1.团体前8名和单项前8名,分别给予奖旗、奖品。 2.破纪录给予破纪录奖励。 3.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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