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审阅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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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之用。

(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第11条 档案编号。

(1)新档案。应从《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档案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顺序,以此来编列档案号。

(2)档案如何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的档案号并予以同号编列。

(3)档案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档案件叙述多件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要类别,再编列档案号。

(4)档案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档案,应将档案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者则填写于右上角。

第5章 档案归档管理

第12条 归档文件,应依目次号顺序以活页方式装订于相关类别的档案夹内,并视实际需要使用“见出纸”注明目次号码,以便翻阅。

第13条 档案夹的背脊应标明档案夹内所含案件的分类编号及名称,以便查档。 第14条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表所列的规定办理。

档案保存期限一览表

类别 永久保存类 1.公司章程 2.股东名册 3.公司组织规程及规章制度、工作细则等 4.总经理、股东会记录 内容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的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资料 9.其他规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注:上述非永久保存的资料过期之后,必要时可以用光盘存录备查。

年的文书 10年保存类 1.公司内部预、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账簿、报表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规定需10年保存的文书 5年保存类 1.期满或已解除的合同文书 2.正在执行当中的合同文书 3.其他规定需保存51年保存类 结案后无需长期保存的文书 第6章 档案调阅管理

第15条 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需调阅档案时,应填写《档案调阅单》,经其部门主管核准后向档案保管人员调阅。

第16条 调阅档案包括文件资料必须在档案调阅登记簿登记后方可借阅秘密级以上的档案文件须经经理级领导批准方能借阅。

第17条 案卷不许借出只供在档案室查阅未归档的文件及资料可借出。

第18条 档案管理人员接到《档案调阅单》,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于《档案调阅单》上填注借出日期,然后将档案交与调卷人员。《档案调阅单》例按归还日期先后整理,以备催还。

第19条 调阅期限不得超过2个星期,到期必须归还如需再借应办理续借手续。 第20条 调阅档案的人员必须爱护档案,要保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按违反《保密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21条 调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领导。 第22条 外单位调阅档案,应持有单位介绍信,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借阅,但不能将档案带离档案室。

第23条 外单位摘抄卷内档案应经总经理同意,并对摘抄的材料进行审查签章。 第24条 档案归还时,经档案管理人员核查无误后,档案即归入档案夹。《档案调阅单》由档案管理人员留存备查。

第25条 调阅的档案应与经办业务有关,如借阅与经办业务无关之案件,应经文书管理部门主管同意。

第7章 档案清理

第16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 第17条 每年更换时,依规定清理一次,已到保存期限者,给予销毁。销毁前,应造册呈总经理核准,并于目录附注栏内注明销毁日期。

第18条 保管期限届满的文件中,部分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档案目录表》上注明在其保留文件,并在上注明部分销毁的日期。

第19条 每年对档案材料的数量、保管等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20条 对于已失去作用的档案进行销毁或用碎纸机进行处理,销毁档案材料要认真

鉴定,确定销毁档案材料已列册登记。

第21条 销毁档案材料时,必须指派专人监销,防止失密。

第8章 附则

第22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档案室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事宜。

第23条 本制度经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核、报主管行政事务的行政副总审批后生效。修订、废止时亦同。

第24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四、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会议召开程序,确保会议的高质量、高效率,帮助相关部门集思广益、促进沟通、统一思想、协调步调,实现科学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第2章 会议分类

第3条 根据会议范围分类

根据会议的范围,可以分为以下五种。

(1)公司级会议,包括全公司员工大会、全公司技术人员、项目经理、施工队长等的大会或代表大会。召开此类会议,应经总经理批准,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召开,公司领导参加。

(2)专业性会议,指公司业务系统、技术系统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召开此类会议,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召开,公司业务分管领导参加。

(3)系统或部门工作会议,指由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召开的会议。召开此类会议,应经部门领导或项目经理批准,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由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公司领导视情况派员参加。

(4)所、厂、库、队、班、组会议,指由基层单位领导根据工作、生活情况召开的会议,上一级领导也可派员参加。

(5)上级或外单位在本公司召开的会议(现场会、报告会、演讲会等)或公司的业务会(管线施工管理、维护管理、材料管理、车辆管理、员工管理、伙食管理等会议),应由行政办公室或主管部门安排召开,分管的公司领导参加。

第4条 根据会议内容分类 根据会议的内容,可以分成四大类。

(1)行政专业会议,包括董事常务会、董事代表会、董事办公会、总经理常务会、公司事务性会议、公司年度员工大会、公司经营分析会、质量分析会、安全工作会、专业技术工作会、工程设计任务完成及调度专门会议、公司各级部门工作例会、班组班前例会等。

(2)各类代表大会,包括员工代表会、各级各类人员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党团员代表大会、妇女代表大会、董事会代表大会等。

(3)专题会议,包括问题研讨会、专员研讨会、工作专题会等。 (4)其他会议,包括定期的例会、临时性会议等。 第5条 部分会议的议题安排 上述部分会议的内容安排如下表所示。

部分会议的内容细则

会议名称 董事常务会 董事代表会 董事办公会 总经理常务会 公司事务性会议 公司年度员工大会 公司经营分析会 会议议题安排 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人员任免等 部署、研讨公司重大工作事项等 研究、布置董事会工作及人员任免 研究、布置公司行政工作,讨论重大问题 月、半年、年工作例会,主要领导参加,公司总经理等主要领导主持 总结工作、布置工作、表彰先进 汇报公司日常经营进展情况、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等 汇报、总结公司在工程、维护、设计、生产以及管理工作中的质量情况、存在的问题,质量分析会 并研究改进措施和办法 汇报、总结公司在安全作业与管理、治安、消防、行车等情况,分析发生事故原因,检安全工作会 查事故防患措施 专业设计、工程技术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专题研讨,新技术、新规范、新标准的采用专业技术工作会 情况,专利利用及改进情况,专业技术研讨、专业培训、员工技术考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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