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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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GC013-01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由总部工程管理部起草,经子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会签完毕,现予以发布实施,望各单位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起草部门 工程管理部 审核部门 工程管理部 审核部门 企业管理部 主管经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曹广惠 初审人 魏雪原 审核人 王贵福 审批人 于九洲 批准人 于九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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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更加高效有序地推动项目建设,进一步强化项目建设期间安全管理,提高各项目单位对建设期间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同时作为2008年4月25日企业管理部下发的《基础管理检查办法》文件(GF1-KH004-02)中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补充内容,本安全规定总分1000分,权重占40%,原检查办法中1000分,权重调整为60%。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所有在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各在建商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单位)。

第二章 安全体系管理

第四条 安全体系组织管理:

一、各项目单位要制定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整体推进”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管理方针。

二、确定安全管理目标: (一)杜绝人身重伤以上事故; (二)杜绝重大设备安全事故; (三)千人轻伤率不超过3‰; (四)杜绝爆炸物品丢失与爆炸事故; (五)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三、建立安全管理“三级”组织架构。各项目单位在开工前必须建立从安全组长到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管理“三级”管理体制。

(一)安全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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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小组组长为项目单位第一责任人;

其主要职责:每月月初5号前,亲自组织安全体系架构人员进行安全大联查、组织召开安全调度例会;亲自参加重大施工方案联合审查会,签批《重大施工方案审批表》;亲自组织制定安全防盗预案。

(二)安全小组副组长:

安全小组副组长为各项目单位现场经理(包括主抓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副总)、监理单位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其主要职责: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形成安全月度例会纪要;参加重大施工方案联合审查会,签批《重大施工方案审批表》;每周组织召开安全周会,宣布每周安全处罚意见;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如检查安全标识牌设置、安全标语悬挂等。

(三)项目单位安全部长、项目单位安全员、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

主要职责:参加每月安全例会,起草安全月度例会纪要;参加重大施工方案联合审查会,审核《重大施工方案审批表》;参加每周召开的安全周会,提交每周安全处罚意见;随时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如每日现场安全施工状况检查、检查安全标识牌设置、安全标语悬挂、各施工单位每个单体每日安全交底记录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专职安全人员培训和施工人员培训;组织召开每日安全协调会;宣贯培训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操作规程等相关安全管理知识。

第五条 落实《安全管协议》。各项目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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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施工合同》后,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要求其按不同施工项目交纳不同金额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不分建设规模,熟料线土建50万元、熟料线安装20万元;水泥线土建30万元、水泥线安装10万元;桩基工程10-30万元;余热发电安装10万元。

第六条 严格执行月度安全管理评价。各项目单每月必须按照每份施工合同中所附《施工管理规定》的相关安全检查细则,进行月度安全管理评价赋分。

第七条 深入开展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各项目单位安全部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有项目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管理培训活动,随时宣贯公司最新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将培训资料和培训照片备案待查;每季度除由项目单位安全部长利用业余时间,组织放映安全事故案例片外,各项目单位还应采用多种方式和方法宣传,使安全管理意识变成每一位项目施工人员潜意识。

第八条 建立健全安全例会制度:

一、项目单位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召开安全调度会,形成安全月度例会纪要;

二、项目单位现场经理每周组织召开安全例会,提交每周安全处罚意见;

三、项目单位安全部每周整理安全周报,包括现场检查照片; 四、项目单位安全部长每日组织安全例会,检查已审批的各项安全措施方案现场落实情况、检查现场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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