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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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电子等重点领域,提升新兴电子产业核心竞争能力。逐步把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成为南京第一支柱产业。到2015年,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500亿元。

石油化工产业。按照“绿色化工”要求,加快石化产业治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建设技术先进、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的新型化工。依托南京化学工业园,支持节能减排、清洁生产和绿色化工产品项目实施,建设世界一流的化工生产、研发、物流和循环型生态化学工业园区。做大做强炼油、乙烯,建设国家级成品油、乙烯、化工新材料和醋酸基础化工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和生命科学等特色产业。到2015年,化工产业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

汽车产业。深化与上汽集团、长安集团的合作,加快形成德国大众、上汽荣威、马自达、依维柯、长安等200万辆的整车生产能力。开发新能源汽车,发展高性能发动机、高性能动力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和高端汽车电子系统等设计与制造技术,建设国家级新能源汽车和汽车配件产业基地。培育自主品牌,发展汽车服务业,实现汽车制造业和汽车服务业协调发展。到2015年,汽车产业销售收入达到2000亿元。

钢铁产业。重点发展汽车、高铁、风塔、船舶、家电、电力、油气输送、集装箱和工程机械等产品用钢;加快发展特种钢、优质钢;突出发展宽厚板、冷轧薄板,打造船板、管线板、压力容器板、镀锡板、高档建筑用板等产品。到2015年,钢铁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300亿元。

第三节 转型提升传统制造业

纺织服装产业。重点发展差别化复合型纤维、功能化高性能纤维、高性能服装面料、装饰用纺织品以及汽车用、农用、医用等产业用纺织品。

食品产业。扩大食品专用面粉、调味品、冷链食品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快蔬菜果品、肉制品的深加工和出口,提升都市型食品加工业发展水平,巩固区域性食品加工中心地位。

建材产业。突出节能、降耗、资源可再生利用,加快落后水泥产能淘汰步伐,重点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新型墙体材料、新型防水建筑材料等。

船舶产业。重点发展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船型,加快发展船舶配套设备及先进自动化装备。

第四节 加强园区建设

打造园区产业集群。以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为重点,引导栖霞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和溧水县、高淳县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引导各类园区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彰显特色优势。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等产业;高新技术开发区着力打造应用软件及系统集成、光机电一体化、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汽车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南京化学工业园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精细化学品、生命科学三大特色产业;江宁开发区重点发展汽车、智能电网、新能源、无线通信、航空等先进制造业,以禄口机场为核心,以江宁、溧水开发区为依托,加快规划建设空港产业基地。雨花、栖霞、滨江、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等经济开发区和白下高新技术产业园等8个省级开发区,以现有主导产业为基础,以龙头型企业集聚上下游配套企业,进一步延伸拓展主导产业链,着力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群。到2015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生产总值4000亿元以上,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市总量的75%以上。

推动开发园区“二次创业”。按照产业规模化、高端化、品牌化的思路,以核心技术攻关、关键产品研发、生产服务配套为突破口,通过优势企业带动,在集约、集聚、集中发展中推动园区转型和产业升级。积极推进龙潭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快开发园区与综合保税区的资源共享和优势再造,继续拓展保税、通关、物流、商品展示、贸易服务等功能,把开发区建设成为科技创新先导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和集约发展示范区。加强开发区与城区、郊县联动发展,以开发区转型发展带动郊县经济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到“十二五”末,开发园区整体发展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和全省先进行列。

第五节 打造品牌企业

推动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引导各类要素向优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集中。鼓励企业以品牌、技术、资本为纽带,进行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发展成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自身整体上市;推动规模大、质量好、运作规范的企业将资产、业务注入上市公司,提升经营能力。

实施品牌工程。以建设“国家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为契机,基本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和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商标发展环境。鼓励企业创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培育一批国际知名商标品牌。进一步持久、深入地推进名牌战略,建立名牌产品争创工作目标与责任制,完善名牌产品奖励和激励政策,重点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企业开展名牌产品的培育。到2015年,中国驰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00件,省、市著名商标总数力争达到1000件。创建市级以上名牌产品800个,其中省名牌产品300个。

第八章 发展都市型生态高效农业

按照服务城市、改善生态、兴业富民的要求,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社会服务能力和生态保障能力。到2015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达到360亿元。

实施农业“1115”工程。整合各类农业生产要素,进一步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逐步实现农业用地分区布局、集中投入、连片推进、规模经营。“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100万亩高标准粮田、100万亩经济林果、100万亩高效养殖(其中水产90万亩、畜禽10万亩)和50万亩标准化菜地。

提升农产品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农业标准化种植和养殖水平,建设稳定优质的农产品基地,确保地产绿叶蔬菜自给率达到90%以上,肉、蛋、奶类自给率分别达到30%、30%、40%以上。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本地农产品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95%以上。

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主要发展优质粮油、经济林果、特种水产、优质畜禽和安全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建设“螃蟹、优质米、有机菜、桂花鸭、黑莓、雨花茶、青虾、苗木、波尔羊、高档花卉”等名牌,积极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到2015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分别达到1500家和500家,全市农户参加各类合作经济组织的比重达到60%以上。

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以设施栽培和设施养殖为主,推进各类农业新技术集成应用,不断提升设施农业的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每年新增设施农业5万亩。到2015年,全市设施农业面积发展到60万亩,其中亩均效益5000元以上的设施农业面积超过30万亩;有机农业面积累计达到20万亩,重点发展有机水稻、有机蔬菜、有机水产品和有机茶果等。

积极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农业合作与开放,着力打造以果树、花卉、蔬菜、渔业等为特色产业的多功能现代农业园区,发挥资本集聚、科技示范和产业带动效应。重点扶持建设江苏南京江宁台湾农民创业园、江苏白马农业科技园等现代农业园区15个,带动发展各类农业园区50个以上。推动农产品出口,“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长15%以上。

加快发展休闲农业。深度开发农业生活功能,继续实施“百万市民下乡”工程,全面提升“四季之都”、“金陵农庄”等主题活动的知名度,扩大“农业嘉年华”品牌效应。到2015年,全市休闲农业年接待游客达到800万人次,进入全国休闲农业名城行列。

第四篇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第九章 加快发展民营经济

促进民营经济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成为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第一节 加快中小民营企业发展

推进中小民营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类园区建立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一批新兴产业、配套产业、商贸流通业等工商业聚集园区。建设面向中小民营企业的公共技术中心、测试中心、研发中心等服务平台。引导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筹资融资、产权交易、展览展销和法律咨询等服务。

健全民营企业融资服务体系。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集合发债等方式筹集资金。推动银行机构、融资性担保机构、股权投资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服务。探索设立服务于科技企业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建立市中小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为中小民营企业提供担保和再担保。

第二节 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

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方向。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止、限制的行业领域,全面向民营经济开放。鼓励民营资本以兼并、重组和参股等方式进入垄断行业,逐步降低电力、电信、石化、金融等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支持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政策性住房、智慧南京、现代服务业、社会事业和农业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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