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油厂低压电力维护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采油厂低压电力维护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7.6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过偏离、保留或反对,则被视为中标人已完全接受了招标文件,中标人无权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若中标人已对招标文件提出了偏离、保留或反对,则中标人仅可就其已提出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与招标人进行磋商。如经磋商最终达不成一致意见,招标人有权不与中标人签约、取消其中标资格而不承担任何责任。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21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相关地区企业)招标管理办公室和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之前附表。

22

第三章 评标办法

1. 评标方法

1.1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人企业业绩、设备配备、人员配备、管理能力为序,单项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以上仍然相同,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方式。

1.2 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回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评标标准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和技术服务方案和施工组织机构评审,判断是否否决其投标。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了初步评审且被判定为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评标采用百分制,其中:商务、技术方案评审分值为50分,投标报价分值为50分。具体见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

3. 评标结果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 其他。

在评标过程中,所有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二位有效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23

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

1、初步评审

序号 评审项目 投标人名称 形式评审 投标函签字盖章 标 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报价 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 2 资格评审标 准 人员资质 同类项目业绩 财务状况 投标内容 服务质量 投标有效期 3 响 应 性 投标保证金 评审标准 权利义务 技术标准和要求 其他要求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不超过招标控制价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业务 具备有效的电监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近三年有类似项目业绩 提供最近三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无资不抵债状况。 第六采油厂低压电力维护项目 合格 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日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投标函附录中的相关承诺符合或优于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规定 符合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评审标准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1 注:以上所有项通过方可通过初步评审,有任一项不通过,则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审依据为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及所附的各种证书等资料的复印件或实物照片(原件及实物在核查过程中验证)。

24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