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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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乙方交付咨询成果后,配合甲方参加有关的节能评估咨询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咨询范围的内容做必要修改和补充,并应确保获得审查通过。

三、咨询变更

1、甲方可随时变更委托咨询的内容、规模、要求等。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咨询变更要求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并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 四、咨询成果的交付 1、交付时间

1.1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资料满足节能评估条件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节能评估报告(含绿建预评估)。

1.2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资料满足能效测评需求后3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最终能效测评报告。

2、交付咨询成果的内容

成 果 名 称 份数 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含绿建预评估)及附带相关计算、模拟分析资料(评估稿) 10份 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报告书(含绿建预评估)及附带相关计算、模拟分析资料(通过审查后的修改最终稿)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报告书 五、验收

1、对乙方提供的节能评估咨询报告(含绿建预评估)、能效测评报告,按以下标准验收:符合现行相关国家标准,并配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评估审查,和满足施工图审查和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要求。

六、咨询费 1、咨询费用

1.1根据民用建筑节能评估收费标准,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000㎡,合同总额 元;其中节能评估费 元,能效测评费 元。

此价格为固定价格,除委托咨询内容发生重大变更外,咨询费用均不作调整。 若因政策原因需取消能效测评工作时,相应扣减本合同中能效测评的报价费用。 1.2 上述咨询费用中已包括:咨询费、技术配合费、差旅费、食宿费、通讯费、打印费、印刷、复印费、提供电子文本的费用、应向政府部门缴纳的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全部费用,还包括提交建设主管部门的节能评估审查费用(例如节能评估审查专家费等)。甲方无须在咨询费用之外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1.3 币种,本合同以人民币作为计价单位。 2、支付方式

2.1 甲方支付咨询费用应采用划入乙方指定账户方式或其他方式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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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份 8份

2.2 咨询费用在乙方提交详细节能评估报告书,且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取得《民用建筑节能审查意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节能评估费;提交能效测评报告书且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能效测评费。

注:若之后政策变化导致本项目不需要提供能效测评报告的,甲方有权利扣除能效测评服务费用。

2.3 乙方应在要求甲方支付咨询费用的同时,向甲方出具发票。如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停付款。

七、知识产权

1、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节能评估咨询成果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 2、乙方提交给甲方的节能评估咨询成果的著作权(版权)中除署名权外的其它全部权利归甲方所有。

3、如甲方将节能评估咨询成果应用后继续申请专利等其他权利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4、如甲方的知识产权遭到他人侵犯的,乙方应协助甲方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保密

1、任何一方在订立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及有关技术、资料、文件和信息等,无论在合同签订前、履行中、履行完毕等任何时候,均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方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对方已公开的除外。

九、违约责任

1、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款规定的金额、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节能评估咨询成果的,每逾期一天,应减收咨询费用的万分之二。乙方逾期交付咨询成果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 任何时候,乙方交付的节能评估咨询成果被依法确定为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它权利的,甲方有权根据判决依法向乙方索取赔偿。

十、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等情形。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15日内提供政府的相关证明文件。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不可抗力的,迟延方不能免责。

十一、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2、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宁波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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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重要事项的通知、确认及合同的修改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及由负责人签字。

2、本合同中已有约定的回复期限外,一方对另一方要求确认或回复的书面函件,必须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予以书面回复或确认,否则发出函件一方有权认为对方已经采纳或接受了己方的意见。

3、双方的通讯地址和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如下,如发生任何变化,当事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变更一方自行承担。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系由甲乙双方经竞争性谈判后签订,合同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为:(1)本合同;(2)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补充(如有);(3)投标文件;(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补充等文件。

2、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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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1:封面

浙江大学宁波研究院科研大楼

节能评估与能效测评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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