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鉴篇讲座--中国古代吏治的得失与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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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明、清,大体上都是这样,其中似乎有种规律性存在。从制度上看,从秦汉到明清,大 体上从粗略到完备再到严密。各朝在吏治方面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大略近似,但也各 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例如西汉的内外朝,任用酷吏(包括治吏与打击地方豪强);东汉时 的外戚、宦官的擅权与斗争;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门阀政治;唐朝后期的藩镇、宦官、朋党 的相互争斗又互相勾结;宋朝吏治一开始就松弛疲软;元朝蒙古人色目人当官,治理不 行,又不用汉族读书人,以致政事全由属吏把持,是吏在历史上起作用(多半是坏作用) 最大的时代;明朝中期以后皇帝昏庸荒淫不理政事,宦官乱政;清朝满汉官员共治及胥 吏和师爷的作用等等。其中三个朝代宦官在吏治上起了特别坏的作用,那就是东汉、唐 和明。在这些比较长久的王朝中,宋的情况有点不同。宋朝是由割据而走向统一的,没 有经过强大的全国性的农民战争,因此宋朝最高统治者首先和着重考虑的是怎样不致 削弱专制主义皇权,怎样不要再出现分裂割据的局面。这里,第一要控制的是军队,第 二要控制的是官吏。他们考虑的不是通过“治吏 ”而去“治民 ”,而是只着眼于“治吏 ”,防

止和限制官吏权力过大,因此采取各种、的办法限制,牵制官吏

“内重外轻 ”“内外相维 ”

的权力,加强对官吏的监察。另一方面则多让他们得到做官的好处,甚至养起来,不让 他们捣乱和造反。宋朝的冗兵、冗官、冗费是很突出的,官僚机制从一开始就那么松弛、 疲软,也是少见的。这样,宋朝从一开始吏治就不怎么样,以后越来越坏。岳飞有段有名 的话,有人问他,天下如何能致太平,他说,文官不爱钱、武官不怕死,天下就太平了。那 时正是金人入侵的危机时刻,天下不太平,可见,文官总爱钱,武官多怕死,正是当时的 普遍现象。过去官吏有所谓良吏、能吏、廉吏、“清官”

循吏、干吏、酷吏等等称呼,这个词

正是在宋朝从民间兴起的。第一号清官包拯就是出现在宋朝,号为“包青天 ”,他的事迹

有些是真实的,更多的是民间传说。“关节不到,”

当时人称:有阎罗包老。 金人元好问诗

曰:公廉第一难。始见有清官。 ”把执法公正和廉洁不贪赃受

“能吏寻常见,只从明府到,

贿结合在一起,称之为清官,甚至是青天大老爷。那青天之外,就是一片黑暗了。人们那 么企盼清官,清官又那么少,贪官赃官昏官之多之普遍,也就可想而知了。

二、影响古代吏治的因素

在一个比较长久的朝代中,吏治的好坏起伏,呈现了上述的现象,其所以如此,有 体制性的因素,也有时势性的因素。

(一)体制性的因素

1.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官僚制度追求事无不统,政事必然由开始的清简走向繁苛。

这样,机构的重叠、职责的不清、效率的低下是必然的。这里有事务的增加,也是官僚制

度本身带来的。英国人帕金森写过一本有名的小书——《官场病——帕金森定律》,其

中讲到官僚制度如何会不断地增设机构、增加人员,弄得机构越来越庞大,人员越来越

冗滥,而精简则难于收效。中国古代各朝就是这样。唐太宗时,中央机构有品级的官员 60

00多人,到了唐朝后期,至少是2800人,大量体制外的正式机构外的单位和人员就更

多了。唐太宗时,军队主要是不脱离生产的府兵,其后成了募来的职业兵。唐朝后期,禁

军、藩镇兵等曾达到100万,养了这么多兵,要多大的费用!这些兵又主要是用来打内

战,即中央对藩镇、藩镇对藩镇的战争。再加上贵族、僧道,等等,以致当时人感慨“以三

分劳筋苦骨之人,奉七分坐待衣食之辈”。官员的冗滥、军队的庞大、开支的增加,为官

吏的贪赃枉法大开了方便之门。前引的“官有八入 ”,主要就是靠买官,及在官员的任

免、升调、奖励上捞钱。

中国古代政府职能中的经济职能是很强大的,不仅实行统治,而且还直接经营农

业、手工业和商业及放高利贷。唐朝官员有职分田,作为自己任职的收入,有公廨田和

公廨钱,用作办公费用,其中公廨钱更是用来放债取息。像赈贷、专卖、治水、营建、盐

政、漕运、税关等,都是捞钱的好差使。唐朝法律禁止官员经商,实际上形同具文,以后

也不大禁了。在官营商,官商勾结,官也就是商了。剑桥大学学者罗伯特巴尔德近来曾

把公职腐败定为“公职人员为捞取个人好处而违反公共事务的行为准则”。据说,美、

英、德、法过去两个世纪中已经远离腐败,现在腐败现象卷土重来,是因为政府与私人

企业互动,而非保持一定距离,即政府插手经济交易事务。他的话可供参考。

2.官僚是一个特权阶层。士农工商,士为四民之首,介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 士的出路就是做官,进入统治者的行列。士人做官,称为“入仕”,在“士 ”边上加一个

“人”字旁,士仕相通。士人是有文化的,读书才能做官,这是封建社会读书人最好的出 路。宋朝汪洙作的儿童读本《神童诗》就说:文章教尔曹。惟

“天子重英豪,万般皆下品,

有读书高。”读书就是为了做官,做了官,什么都有了。据说是宋真宗作的《劝学文》说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民谚“千里求官只为财”。发财

靠官俸是不行的,靠的是手里的权,以权谋财,权财交易,贪赃枉法几乎是必然的,虽然

与圣人的教诲大相径庭,但那是面子,这是里子。贪污受贿有些是公开的,甚至是合法

的,如送礼受礼,“冰敬”“炭敬”,以及诸如陋规、

清朝中央官员收受地方官员的、折色、

火耗等等,但这不仅不能消灭非法的、私下的贪污受贿,反而助长了后者。做了官,无本 万利,民谚中说,就是“三年清知府 ”,也有“十万雪花银 ”。这样,几乎无官不贪,而贪赃

必然枉法。法律虽严禁贪污,但制度却默认、准许乃至助长贪污受贿。法律成了具文,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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