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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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数字化城管项目建设方案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章 系统建设原则

1、资源共享、标准统一原则

在济宁市多年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应充分共享现有的已建成系统资源,避免重复建设。这些资源是我们能够高效率、高水平地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基础条件。

整个系统遵循的规范标准应以建设部行业标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单元网格划分编码与划分规则》、《地理编码规则》为依据。保证数字城管系统与其它电子政务系统的互联互通。 2、易用性原则

在保证软件功能的前提下,软件设计要符合不同的人群需求,特别是终端操作软件的设计,应具有人性化的界面效果,方便实用的查询功能,高效便捷的操作方式。 3、条块结合原则

为保证城市管理问题及时、快速得到处置,发生的问题原则上由各专业部门处理。确有困难的,由区里统一协调处理。 4、全民参与原则

克服其他城市系统封闭循环的缺点,坚持开放性,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志愿者队伍以及居民的监督作用,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城市管理,充分利用热线电话、网站等反映、监督城市管理问题。 5、因地制宜原则

充分借鉴其它城市管理经验,结合济宁市的实际情况,在全面完成建设部统一工作要求基础上,注重实效,侧重解决本地区城市管理突出问题,力求在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力争有所创新,建立示范模式。 6、先进性原则

在系统的总体设计上,借鉴各类系统的成功经验,同时注重考虑同类系统的建设教训,在技术上,要采用国际上先进的且成熟的技术,使得设计更加合理、更为先进。要充分考虑济宁市现状和特点,在注重系统的实用性的前提下,采用先进的计算机软环境;在软件的开发思想上,严格按照软件工程的标准和面向对象的理论来设计,保证系统的先进性。 7、安全性原则

由于整个系统所涉及的数据大多属于政府的内部资料和1:2000空间地理信息,这些数据的安全性至关重要,因此,系统应遵循安全性的原则。本系统在设计时将安全性问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防止外部非法用户访问网络;二是防止内部合法用户的越权访问;三是意外的数据损害。 8、可扩充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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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系统的设计应考虑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设备具有良好的扩充性,并且,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主干网络设备平滑升级,因此在数字化城管系统设计中应保证系统结构模块化,软件平台可以积木式拼装。 9、稳定性原则

一般稳定性是指系统的正确性、健壮性两个方面,由于数字城管系统是在网络环境下运行的,并且系统管理的数据量大,数据的使用并发性强等,这些特点对系统的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一方面系统在提交之前应该反复测试,把错误减少到最小程度,保证系统的正常的运转;另一方面,系统必须有足够的健壮性,在发生意外情况下,能够很好的处理并给出错误提示,并且能够得到及时的恢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10、开放性原则

信息系统的开放性可以说是系统生命力的表现,只有开放的系统才能够兼容和不断发展,才能保证前期投资持续有效,保证系统可分期逐步发展和整个系统的越来越完善,系统在运行环境的软件平台选择上要符合工业标准,能够较为容易地实现系统的升级和扩充,以适应后续工程和适应有关政策法规以及信息技术的发展变化。 (一) 建设内容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的内容包括城管部件和事件数据的采集、网格单元的划分;城市管理应用软件的建设等内容。本包采购内容包括城市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部署、软件平台采购、基础地形数据处理及转换、部件和事件数据采集,其他内容另行采购。

第二章 应用系统及软件平台技术要求

2.1具体建设目标

具体建设目标分批同时进行,有三项内容:

第一项内容:2009年10月1日前完成视频监控子系统、监督指挥中心、呼叫中心平台建设;

第二项内容: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济宁市“网格化划分及部件普查工作”; 第三项内容:2009年12月30日前城市部件数字化上线运行。 2.2总体技术要求

应用软件系统的总体需求如下:

1.1软件系统采用国际、国家标准的软件开发、软件测试及验收过程模式,遵循J2EE规范开发系统。

1.2应具有海量数据存储和管理能力,支持存储设备容量的平滑升级。

1.3应具有良好的并发响应能力,整体响应性能在5秒以内,能满足今后“数字济宁”的整体应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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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对数据采取集中管理和存储的模式,数据库结构设计良好,具有迅速的数据检索能力。

1.5在不考虑有线或无线网络带宽影响的情况下,文本信息交换的响应时间应控制在1秒以内,图片、声音信息交换响应时间控制在10秒以内。

1.6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能适应日常业务变更的需求,实现“零代码”方式的系统管理和维护。

1.7地图查询定位时间不超过10秒,呼叫中心接收信息采集员上报问题时间不超过30秒,呼叫中心向信息采集员发送任务时间不超过20秒。 2.3系统设计标准体系

数字城管系统是城市信息化的一个关键部分,要在遵循建设部相关建设、技术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济宁市的市情建设济宁市城管系统。 2.1建设部相关国家标准:

GB/T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编码

GB/T7929 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 GB 11714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 CJJ100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GB 17733.1 地名标牌

GB/T 18521 地名分类与类别代码编制规则 GB/T10114 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码规则 CJJ 103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

CJJ/T106-2005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CJJ/T 213-2005 城市市政监管信息化 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 CJJ/T 214-2007 城市市政监管信息化 部件和事件分类与编码 CJJ/T 215-2005 城市市政监管信息化 地理编码

2.2相关城市部件、事件的分类在建设部编码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济宁市的城市特点,完善并不断充实,具备适应今后其它相关系统的建设标准。

根据建设部相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济宁市数字化城管系统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的内容:无线数据采集子系统、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系统维护子系统、基础数据资源管理子系统。 2.4流程分析

济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流程是“一个轴心,两种职能”管理体系下的具体办事流程,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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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程的主要参与者是监督员、监督指挥中心监督受理处(接线员、值班长)、监督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处(派遣员)和专业部门(包括街道、社区等)以及监督指挥中心(监督考评员)。业务流程划分为以下七个阶段:信息收集阶段、案卷建立阶段、任务派遣阶段、任务处理反馈阶段、案件核查、案件结案阶段和综合评价阶段。

问题发现及信息收集

按反映渠道将发现的问题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由各区域信息采集监督员主动巡查、发现的部件、事件问题;另外一类是公众举报热线和领导批件转来的有关部件、事件问题。这两类问题的案件受理和立案阶段的处理流程有所不同。

案件建立

监督员上报的问题通过信息采集终端(“城管通”)上报至监督指挥中心,由监督指挥中心监督受理处的接线员进行登记,然后由值班长综合判别并立案受理。

公众举报热线反映的问题和领导批件转来的有关部件、事件问题由市级监督中心接线员统一接收,并通知相应区域的监督员进行核实,核实后再批转值班长进行判别立案受理。

任务派遣

监督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处的派遣员按照《指挥手册》要求的原则,分别对已登记受理问题进行综合判别并将工作表单派送到各专业部门。

任务处理及反馈

各专业部门根据《指挥手册》的要求负责对下发的案件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地反馈到监督指挥中心的指挥协调处。

案件核查

监督指挥中心指挥协调处把处理结果转发给监督受理处,监督受理处在接到专业部门反馈的信息后,应及时的指派监督员进行现场核查。

案件结案

在收到监督员转发的核查信息后,根据实际情况,监督指挥中心监督受理处的值班长对于已经处置完毕的案件进行结案处理,对于没有处置完毕的案件,值班长将会对案件进行重新指派。

综合评价阶段

系统自动生成对各区域、各专业的部门的客观评价。并由监督指挥中心监督考评价员组织对监督员、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抽查扣分考评。

考核评价可以按照区域、部门和岗位进行,考核内容可以按照评价分数以等级颜色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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