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城市总体规划Microsoft Word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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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五十四条 城市性质

重庆市区域性中心城市之一,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物流基地、区域性商业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努力建设成为适宜人居的山水园林城市。

第五十五条 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人口规模为40万人,其中几江片区为15万人,德感片区13.5万人,双福副中心为10.5万人,支坪组团为1.0万人。

远期(2020年)人口规模为70万人,其中几江片区为15万人,德感片区28.5万人,双福副中心为24万人,支坪组团为2.5万人。

远景展望至2050年,人口规模达到100万人。 (二)用地规模

近期至2010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为95平方米,规划城市建成区人口40万人,规划城市建成区用地38平方公里,其中几江片区为8.3平方公里,德感片区14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15.7平方公里。

远期至2020年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指标97平方米,规划城市建成区人口70万人,规划城市建成区68平方公里,其中几江片区为8.3平方公里,德感片区32.8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24.4平方公里,支坪组团为2.5平方公里。

远景展望至2050年,用地规模达到105平方公里,其中几江片区为15平方公里,德感片区40平方公里,双福副中心为40平方公里,支坪组团为10平方公里。

第二节 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

第五十六条 城市空间结构

至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架构为“一主一副一组团”,即几江-德感主中心、双福副中心、支坪组团。城市发展方向以向北为主,逐步与重庆都市区西部地区融为一体。

第五十七条 城市组团功能与规模

(一)几江-德感主中心

几江和德感共同构成江津中心城区的核心。几江是江津的行政、商业、文化中心和旅游服务中心,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8.3平方公里。远景向仙池方向拓展,规模达到15平方公里。

德感是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物流基地和江津新的居住拓展区,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32.8平方公里。远景规模达到40平方公里。

(二)双福副中心

江津中心城区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主要拓展区和居住主要拓展区,与九龙坡西部新城共同建设以信息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等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4平方公里。远景规模达到40平方公里。

(三)支坪组团

以居住为主体的综合功能区,至2020年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远景规模达到10平方公里。

第三节 城市空间管制

第五十八条 中心城区用地划定

规划区空间分为已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其中已建区26.3平方公里,适建区157.6平方公里,限建区12.6平方公里,禁建区146.5平方公里。

第五十九条 空间管制措施

(一)已建区

加快旧城改造,重点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协调的地区。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环境。

(二)禁止建设区

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空间管制。

(三)限制建设区

限制建设区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或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处于限制建设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相关建设限制要求之后方可建设。地质灾害中、低易发区在将其做为城市规划用地之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适建区

适建区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第六十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

按照《重庆市“四山”地区开发建设管制规定》要求规划确定江津中心城区的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为:东起中梁山麓250米高程以下,南临规划渝泸高速公路,西抵缙云山麓,其中双福片区控制高程在375米以下,德感片区控制高程在300米以下,北至九龙坡与江津的行政边界(双福片区),城市空间增长边界范围面积约170平方公里。

第四节 城市用地布局

第六十二条 居住用地布局

(一)成片拓展居住用地,适当疏散旧城人口,建设绿色人居环境。新区居住用地以居住小区—组团形成二级结构,旧区以街坊结构为主。居住区建设必须严格按国家标准进

行配套设施建设。

(二)中小学规划

规划保留现有的各类学校用地,通过合并、置换、搬迁、补充等手段,提高人均用地指标,改善学校设施,新区规划的学校必须满足国家有关规定,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幼托、小学按服务半径布置,中学按规模办学,幼托的配建标准为0.7万人/所,小学的配建标准为2万人/所,中学的配建标准为3.5万人/所,对于规模较小又无发展空间的学校,规划建议进行用地置换,远期共规划中学20所,小学34所。

(三)规划期末中心城区居住总用地2124.15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31.3%,人均居住用地30.35平方米。

第六十三条 公共设施用地布局

公共设施布局结构按区级—片区级—居住小区级三级布置,居住区级公建按规模等级与居住用地均衡布置。规划期末江津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968.01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4.26%,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3.83平方米。

(一)行政办公设施

规划将区级行政办公区搬迁至几江东部新城,在德感、双福2个片区中心规划片区级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93.35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1.38%。

(二)商业金融设施

规划商业金融设施按三级配套。区级商业中心布置在几江片区。在德感、双福和支坪分别布置片区级商业中心。居住区商业服务设施则分别布置在各居住区中心位置。结合德感兰家沱物流园区规划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其它农贸市场及小商品市场以便于居民生活、便于交通组织、便于交易管理为原则,按服务半径800~1000米布置。规划商业金融用地538.76公顷,占城市建设总用地的7.94%,人均商业金融用地7.7平方米。

(三)文化娱乐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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