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提前结束实习手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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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届实习生办理提前结束实习手续的有关规定

各实习单位及2013届实习生:

毕业学生就业工作关乎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毕业学生拓展就业渠道,促进毕业学生顺利实现就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高度重视毕业学生的就业工作,定于2012年11月24日在南山校区举行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届时会有部分实习学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协议。为保证实习与就业的平稳过渡,维持良好的实习教学秩序,现就因就业需要而提前结束毕业实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提前结束实习的条件

1.实习学生被用人单位录用或聘用,且专业对口(以就业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为凭据)。处方类专业(中医学、临床医学、针推专业、骨伤专业)要求提供公立医疗单位的聘用证明;护理专业和助产专业要求提供县及以上综合医院聘用证明(请注意特别提示中:护理和助产专业实习生应特别慎重对待因就业而提前结束毕业实习事宜)。

2.实习期间表现良好,无违纪处分。 3.实习期间无旷工情形,无补实习的情形。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可以办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

注:1.5+3实习模式(即前5个月由学校安排到医院实习,后3个月系自己选择、企业考察、学校同意的到企业实习模式)的学生不能办理提前结束实习手续。

2.医疗美容技术专业同学需要按要求完成8个月的毕业实习,原则上不能办理提前结束实习的手续,特殊情况需要经系主任严格审查并同意后方能办理。 二、办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的程序

1.填写《实习生提前结束毕业实习审批表》(附件一)。 2.现实习单位签署意见。 3.学校教务处审批。

4.凭学校教务处同意并盖章的《实习生提前结束毕业实习审批表》回实习单位办理离院手续。

三、到学校办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须准备的材料

1.就业证明(含就业协议、用人单位要求试用的函件)原件。

2.《实习生提前结束毕业实习审批表》、学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长同意子女提前结束实习的申请》(附件二)、家长本人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附件三)等。

注:学生和家长需要对以上所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四、学生和学生家长到校办理的规定

在办理提前结束实习程序的第三个环节(即学校教务处实习办审批)时,凡系中专学生,需要与家长一同到校当面办理手续;大专和高职学生可持由家长填写好的《家长同意子女提前结束实习的申请》传真件到学校办理。 五、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2012年11月26日起办理,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期间不予办理。 办理地点:南山校区教学楼南1-7(教务处实习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380211 六、特别提示

1.提前结束实习的办理只限于因就业的需要,其他情形不在提前办理结束实习的范围。

2.学生未完成学校安排的毕业实习且未取得毕业证,尚不是合格的毕业生,学生本人和家长在与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前应将该情况向用人单位讲明确。学校建议学生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意向,在坚持完成8个月的实习后再到用人单位工作,力争实习、就业两不误。

3.提前结束实习时,必须在原实习单位完成前阶段的实习鉴定。由于提前结束了学校安排的毕业实习,致使教学计划安排的8个月的毕业实习任务尚未完成,学生需要在聘用单位继续完成剩余时间段的毕业实习,并填写实习鉴定及盖章,以保证《实习鉴定表》中能体现完成了八个月的毕业实习。凡是《实习鉴定表》中实习时间不足八个月,视为实习不合格,不能领取毕业证。

4.提前结束实习学生的《实习鉴定表》由学生本人保管,在完成8个月实习后的2013年3月底前到校面交或邮政专递至学校南山校区教学南楼一楼教务处

实习办公室(邮寄地址:621000,四川绵阳长虹大道178号,四川中医药高专教务处实习办公室负责人收,电话0816-2380211)。凡是到校面交者需要当面签字确认,凡是邮政专递者,保留好邮寄票据备查。

5.提前结束实习后学生在聘用单位发生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医疗安全等责任以及经济事宜由家长负责,与学校无关。因故需终止在聘用单位工作的情形,其后续的实习的安排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6.护理和助产专业实习生应特别慎重对待提前结束毕业实习事宜。卫生部2008年第59号令已明确规定: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须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提交“临床实习证明”。如提前结束毕业实习致使毕业实习的最低时间达不到卫生部的规定,必然会影响到护士资格考试后的护士资格注册(注:护士资格注册是由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非学校的职能),不能注册护士资格则意味着不能合法执业。学校建议护理和助产专业同学最好在现实习单位完成8个月的毕业实习并取得8个月的实习证明后再到用人单位工作,如此实习、就业、注册均不受影响。如果学生和家长本人执意要坚持办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需要承诺对今后护理注册的所需的实习证明材料和注册时可能的结果负责。

7.提前结束毕业实习学校无任何费用的退还。

8.学生家长、当前实习单位和学校教务处任何一方不同意学生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时,学生应继续在原实习单位完成后续实习。凡是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两周则自动注销学籍,也不可能领取到毕业证,此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

9.凡是需要办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的同学,需要将本通知告知家长。凡是办理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视为知晓、理解和接受了本通知的有关内容和有关规定。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件一: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实习生提前结束毕业实习审批表

姓 名 所在系部 当前实习 单位 性 别 年级专业班 拟就业单位 出生年月 联系方式 本人由于与 (就业单位)达成就业意向,经与家长商量后提出结束由学校安排在 (目实习生提前 结束实习 前的实习单位)的毕业实习。知晓、理解和接受学校《关于2013 申 请 届实习生办理提前结束实习手续的有关规定》中的内容和要求。 学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该生在已经实习的期间内有无违纪,根据本单位实习安排情况是否同意该生提前结束实习) 实习单位实习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实习 单位意见 同意该生提前结束在 (目前的实习单位)的毕业实习,结束时间为201 年 月 日。实习结束之教务处 审 核 日学生办理离院手续后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医疗安全等责任以及经济事宜由家长负责。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原件交回现实习单位作为办理提前结束毕业实习手续的依据。学校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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