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镇香山村等4个村旧村复垦项目竣工自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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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竣工自验工作概况

1、参加自验有关单位

我镇于XX年XX月XX日组织镇国土所、村建站、经管站、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及项目承建XXX、监理单位XXX、设计单位XXX和项目所在的香山村、东溪村、朗桥村、鸣和村村委会。

2、自验组成员

有镇长陈志崇、党委副书记邱金宇、纪委书记张万钗、分管领导李文杰、陈清好、国土所所长郑瑞栋、办事员郭继文、村建站站长张炜、财政所所长林文镇、经管站长陈洪志、农业服务中心主任谢益寿、办公室成员郑朝晖、范小宁,XXX单位负责人XX、监理XX、设计XX、施工单位XX、香山村主任伊志环、东溪村主任张玉林、朗桥村主任董美敢、鸣和村主任吴志明。

3、香山村等4个村农村土地整治自验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行业标准(土地开发整理标准)》、《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 296号)等文件,自验收时间为20XX年X月X日,验收方法参照《福建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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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新增耕地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0]296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范围

项目涉及X个图斑,分部在钟山镇香山村新厝自然村13户、中厝自然村13户,东溪村苍前自然村10户、梨山自然村12户、王厝自然村8户,朗桥村水坑自然村42户、三溪自然村23户,鸣和村石阁自然村40户,项目详细四至请见竣工测量图件。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

旧村复垦总面积54.54亩即3.65公顷,拆迁户数121户,涉及群众693人,新增耕地面积47.55亩即3.19公顷,新增耕地率87.40%。XX部门批复项目总投资XX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XX万元,拆迁补偿费XX万元,其他费用XX万元(前期工作费XX万元,工程监理费XX万元,竣工验收费XX万元,业主管理费XX万元),不可预见费XX万元。

(三)项目计划工期

项目开工日期为2010年XX月XX日。 项目竣工日期为2011年XX月XX日。 (四)项目设计建设任务 1、工程概况

钟山镇香山村等4个村农村土地复垦项目于2010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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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国土、农业部门认定,共整治面积54.54亩,整治涉及户数161户,涉及人口693人,拆迁121户,新增耕地面积47.55亩,新增耕地率87.40%。

2、拆迁工程

仙游县钟山镇香山村等4个村土地复垦项目主要是对项目区内建设用地(荒废宅基地)进行复垦,因此需要对项目区内的荒废宅基地进行拆迁和安臵。拆迁工程的具体项目见下表。

项目区内拆迁工程 单位:平方米 宅基地面行政村 自然村 积 香山村 新厝 香山村 中厝 东溪村 苍前 东溪村 梨山 东溪村 王厝 朗桥村 水坑 朗桥村 三溪 鸣和村 石阁 合计 2593.35 2333.35 5746.70 9933.38 1733.34 4720.02 4473.36 4626.69 36360.18 砖混 砖瓦 土坯 (棵) 房屋面积 树木备注 3、土地平整工程

由于项目复垦前为居民点,基本不存在田埂,有的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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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根据实际情况,对田块划分,原则上按丘陵台地设计,格田长30-60m,宽度15m,格田面积在0.4-1.1亩。土地平整工程依自然坡度类型进行,建设规模3.65公顷,土地复垦3.6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3.19公顷,新增耕地比例87.40%。开挖土方2254.68m;回填土方1263.12m;垒埂306.43m;清淤1780.84m。

4、农田水利工程

本项目区水源主要来自项目区四周的灌溉沟渠和蓄水塘。结合项目区内田块布臵,使项目区灌溉保证率达到80%。新建斗沟6条,长2705.01米,农沟24条,长3641.3米,斗渠6条,长2263.5米,农渠19条,长5135.2米,涵管20座。

5、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田间道路系统布臵坚持区内外道路系统成为一个整体的原则进行布局,并尽量节约投资、节约耕地。新建田间道3条,长1238.3米。生产路20条,长4202.3米。

6、土壤改良工程

项目复垦区光热条件好,生产潜力放大。但由于项目区原为建设用地(废弃宅基地),因此,项目区土壤质地不好,缺乏耕作层,为保证项目区复垦后的农业生产,必须对项目区土壤进行改良。

(1)清除旧房屋地面物及基础,进行土地平整,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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