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厂房特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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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吊车的通俗叫法

葫芦吊:简易的起重设备,易安装操作,适用于小型的物件吊装。工地上见过用于吊梁(梁的钢筋扎好了,梁的位置沉了)、吊混凝土(小翻斗车装)等。 桥吊:厂房内部,走轨道,要司机操作,轨道安装柱子的牛腿上,在车间顶部移动,可吊大型构件。

龙门吊:露天室外,也走轨道,要司机操作,轨道安装在地面,可吊大型构件。龙门吊的电机在腿部,动力线随电杆移动。 2、洁净车间

(1)化妆品|专业洁净室(厂房),如手术室、电子厂房、GMP制药车间、食品生产包装车间、化妆品生产包装车间 空气洁净度等级标准及规范

我国于1984年颁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1996年该规范进行了较大的修改,1990年颁布《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1-90)以指导施工和验收的重要文件。目前,该规范在重新修订中。 GBJ73-84规定的洁净度等级 等级 100级 1000级 10000级 级 每立方米(升)空气中》每立方米(升)空气中》0.5μm尘粒数 5μm尘粒数 《35*100(〈3.5〉 《35*1000(〈35〉 《35*10000(〈350〉 《35*(〈3500〉 《250(〈0.25〉 《2500(〈2.5〉 《25000(〈25〉 洁净厂房建筑方式可分为土建结构和装配式两种,其中普遍采用装配式。 装配式洁净厂房系统主要由初,中,高三级空气过滤的空调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动力及照明系统;工作环境参数的监测报警消防和通讯系统;人

流和物流系统;工艺管路系统;维护结构及静电地面处理等各方面所要求的实施内容组成,形成空调净化系统工程所包含的整个设备和器材的配套和建筑安装内容。他的安装与使用方面有以下特点:

1>装配式洁净厂房的全部维修构件在工厂内按统一模数及系列加工完成,适于批量生产,质量稳定,供货迅速。

2>机动灵活,即适合在新建厂房配套安装,也适宜老厂房的净化技术改造。维修结构也可随工艺要求任意组合,拆卸方便。 3>需要辅助建筑面积较小,对土建筑装修要求低。

4>气流组织形式灵活,合理,可满足各种工作环境,不同洁净等级的需要。 结构材料

A.净化厂房墙、顶板材一般多采用50mm厚的夹芯彩钢板制造,其特点为美观、刚性强。圆弧墙角、门、窗框等一般采用专用氧化铝型材制造

B.地面可采用环氧自流坪地坪或高级耐磨塑料地板,有防静电要求的,可选用防静电型。

C.送回风管道用热渡锌板制成,贴净化保温效果好的阻燃型PF发泡塑胶板。 D.高效送风口用不锈钢框架,美观清洁,冲孔网板用烤漆铝板,不生锈不粘尘,宜清洁 净化参数

换气次数:级≥15次;10000级≥20次;1000≥30次。

压差:主车间对相邻房间≥5Pa平均风速:10级、100级0.3-0.5m/s; 温度 冬季>16℃;夏季 <26℃;波动±2℃。

湿度:45-65%;GMP粉剂车间湿度在50%左右为宜;电子车间湿度略高以

免产生静电。 噪声≤65dB(A);

新风补充量是总送风量的10%-30%;

照度300LX (注:LX读为勒克斯,是照度值的单位,照度是指在被照明表面上单位面积内接受到的光通量) 净化原理

气流→初效净化→空调→中效净化→风机送风→管道→高效净化风口→吹入房间→带走尘埃细菌等颗粒 → 回风百叶窗→初效净化 重复以上过程,即可达到净化目的。 其他相关词汇:

“GMP”是英文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的缩写,中文的意思是“良好作业规范”,或是“优良制造标准”,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ood Manufacture Practice,GMP)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和原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大力推行药品GMP,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和交叉污染,降低各种差错的发生,是提高药品质量的重要措施。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

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2.0.1条 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 表2.0.1 等 级 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

≥0.5微米尘粒数 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 ≥5微米尘粒数

100级 ≤35×100(3.5)

1000级 ≤35×1000(35) ≤250(0.25) 10000级 ≤35×10000(350) ≤2500(2.5) 级 ≤35×(3500) ≤25000(25)

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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