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语》中代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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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禹则以“其”为指父而言,谓“为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

《为政8》:“弟子服其劳。”“其”指代年长者。 《为政9》:“退而省其私。”“其”指代颜回。

《八佾11》:“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指代谛,天子之大祭。 《里仁6》:“恶不仁者,其为仁矣。”裴松之注《三国志·顾雍传》引有这一句,不过他是在“矣”后断句,“者”后并没有断句,按照这一引用情形,“其”就当为语气词,表强调,“矣”表感叹,但从上下文的文意来看,将“其”视为代词更合适,指代“恶不仁”的人,而“矣”表短暂停留。

《公治长1》:“虽在缧绁之中,非其罪也。”“其”指代公治长。 《雍也29》:“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其”指代“中庸”。

“斯”:《学而12》“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斯”指代“礼之用,和为贵”。

《公治长3》;子谓子贱:“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朱熹《论语集注》注:“上斯,斯此人;下斯,斯此德。”即第一个“斯”指代子贱,第二个“斯”指代君子的品德。

《公治长6》:“吾斯之未能信。”“斯”指代做官。

“是”:《里仁5》:“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是”指代“仁”。

3 疑问代词:根据指称物件的不同,可将疑问代词分为问人的疑问代词、问事物的疑问代词和问处所的疑问代词三种。

3.1 问人的疑问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有“谁”、“孰”,“谁”可以作主语、宾语、定语和谓语,“孰”多用于选择性的疑问句中,一般只作主语。

例如:“谁”:《雍也17》:“谁能出不由户?” “孰”:《八佾15》:“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 《八佾22》:“管氏知礼乎,孰不知礼?” 《公治长9》:“女与回也孰愈?” 《公治长24》:“孰谓微生高直?”

3.2 问事物的疑问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有“何”、“奚”、

“孰”、“恶”、“盍”、“其”,可译为“什么”、“为什么”、“怎么”、“难道”,其中“何”的用法较多,可作宾语、定语,“奚”、“恶”、“盍”多用于询问原因或方法,作状语,“其”多用来表示反问。

例如:“何”:《为政19》:“何为则民服?” 《为政22》:“其何以行之哉?”

《八佾13》:“‘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 《公治长9》:“赐也何敢望回?” 《雍也17》;“何莫由斯道也?” “奚”:《为政21》:“子奚不为政?” 《八佾2》:“奚取于三家之堂?”

“孰”:《八佾1》:“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恶”:《里仁5》:“君子去仁,恶乎成名?” “盍”:《里仁26》:“盍各言尔志?” “其”:《雍也6》:“山川其舍诸?”

《雍也26》:“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

3.3 问处所的疑问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多是“焉”,译为“哪里”,多作状语和定语。

例如:《八佾22》:“管氏有三归,管事不摄,焉得俭?” 《里仁1》:“里仁为美。择不处仁,焉得知?” 《公治长3》:“鲁无君子者,斯焉取斯?” 《公治长11》:“枨也欲,焉得刚?” 《雍也14》:“女得人焉乎?”

4 不定代词:该类代词所指代的对象是不确指成分,根据所指代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肯定性的不定代词和否定性的不定代词。

4.1 肯定性的不定代词,《论语》中有大量的“或”,译为“有人”。

例如:《为政21》:或问孔子曰:“子奚不为政?”

《八佾11》: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 《八佾22》:或曰:“管仲俭乎?” 《公治长5》:或曰:“雍也仁而不佞。” 《公治长11》:或对曰:“申枨。”

《公治长24》:“或乞醯焉,乞诸其邻而与之。”

4.2 否定性的不定代词,这类代词在《论语》中使用的很少,前六篇中只有一个“莫”,可译为“没有人”或“没有事”。

例如:《里仁10》:“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莫”:没有事。“无适无莫”即无可无不可。

《里仁14》:“不患莫己知。”“莫”:没有人。 《雍也17》:“何莫由斯道也?”“莫”:没有人。

5 辅助性代词:此类代词不能单独使用,主要是和动词性的结构一起构成名词性的结构,主要有“者”、“所”。

5.1 “者”,“者”多用于动词性词组后面,构成“者”字结构,从而将动词性词组变为名词性词组,用以表示动作、行为的发出者,可译为“??的人(或事)”。

例如:《学而2》:“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 《学而15》:“告诸往而知来者。” 《为政23》:“其或继周者。” 《八佾8》:“起予者商也。” 《八佾10》:“谛自既灌而往者。” 《八佾24》:“从者见之。” 《里仁2》:仁者安仁,知者利仁。 《里仁9》:“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 《公治长27》:“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

《雍也20》:“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之者不如乐知者。” 《雍也28》:“予所否者。”

“者”还用于名词、形容词后,表示所描述的一类人。

例如:《里仁22》:“古者言之不出。” 《公治长3》:“鲁无君子者。” 《公治长11》:“吾未见刚者。”

《公治长26》:“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5.2 “所”,“所”多用在动词性的词组前,和该动词性词组构成名词性的“所”字结构,表示动作、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可译为“??的人(或事)”

例如:《八佾7》:“君子无所争。” 《八佾13》:“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里仁5》:“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公治长7》:“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 《公治长12》:“赐也,非尔所及也。”

结论

通过这次研究,笔者发现,代词的分类看似简单明确,但在具体的使用过程中却又是非常复杂的,甚至某些代词在具体语境中的意义,不同的学者也有着不同的看法,还有个别代词难以将其确切地归入某一类,还有一些情况,笔者难以确定其是否为代词,例如,《为政21》:“子奚不为政?”的“子”在此正是作为代词,因为这是一则别人与孔子的对话,所以“子”可译为第二人称代词“你”,但这是否只是一种特例,或特指,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不过在这次研究中,笔者从代词指代内容不同的传统角度,对《论语》前六篇中的代词进行了细致的分类,在五大类之下进行了较小的分类,通过这种系统的分类,从而更便于理解、学习《论语》。

参考文献:

[1] 李小龙.论语全解[M].人民文学出版社.2010. [2] 查正贤.论语讲读[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3] 毛起.论语章句[M].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 朱熹.论语集注[M].中华书局.1983.

[5] 黄克剑.论语疏解[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6] 白平.论语详解[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0. [7] 杨伯峻.论语译注[M].中华书局.1980.

[8] 倪娅岚.《论语》“之”字研究[J].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1第30卷第二期:78-80. [9] 孔安国《论语孔氏训解》和裴松之《三国志·顾雍传》参合查正贤《论语讲读》所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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