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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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J73--84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

关于发布《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计标[1984]2483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电子工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J73-84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五年六月一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电子工业部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电子工业部第十设计研究院负责。

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

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号文的要求,由我部负责主编的。具体由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会同机械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航空工业部第四规划设计研究院、电子工业部第十一设计研究院、兵器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第九设计研究院、航天工业部第六设计研究院、化工部第六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北京有色治金设计研究总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我国洁净厂房建设和使用的实践经验,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必要的科学试验研究工作,并广泛地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七个附录,主要的内容有:总则、空气洁净度等级、总体设计、建筑、空气净化、给水排水、工业气体管道、电气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执行过程中,希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第十设计研究院,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电子工业部

一九八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三章 总体设计

第一节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 第二节 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 第三节 噪声控制 第四节 微振控制 第四章 建筑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人员净化和物料净化设施 第三节 防火和疏散 第四节 室内装修

第五节 装配式洁净室 第五章 空气净化 第一节 一般要求 第二节 洁净室正压控制 第三节 气流组织和送风量 第四节 空气净化处理 第五节 采暖通风 第六节 风管和附件 第六章 给水排水 第一节 一般规范 第二节 给水 第三节 排水 第四节 消防设施 第七章 工业气体管道 第一节 通常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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