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应知应会知识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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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应知应会知识汇编(供参考)

对照“四位一体”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学习

掌握农村、社区、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建重点工作任务。

一、党建基本知识

1.“五个好”党支部:建设好的领导班子、培养好的党员队伍、

建立好的党建制度、形成好的思想作风、创造好的工作业绩。

2.“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

党课。

3.“四化四力”服务群众工作法:建立完善系统化服务体系、多

样化服务平台、优质化服务队伍、常态化服务机制、强化服务统筹

力、提升服务承载力、增强服务带动力、保障服务生命力。

4. 村干部“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

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

5.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

要实、做人要实。

6.四有干部: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7.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

8.村干部“六化”管理:岗位管理职业化、报酬待遇薪水化、干

部选任民主化、教育培训经常化、日常管理规范化、考核奖惩制度

化。

9.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六有”:有坚强有力的服务核心、有本领

过硬的服务队伍、有功能实用的服务场所、有形式多样的服务载

体、有健全完善的服务机制、有群众满意的服务业绩。

10.“六个一”活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开展一次走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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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过一次组织生活、组织一次慰问帮扶、进行一次党员志愿服务、

为基层办一件实事。

11.远程教育“五项重要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度、约谈

制度、巡查督导制度、站点管理员队伍建设制度、保障工作制度。

12.在职党员进社区“十个带头”:带头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带头参与社区建设、带头

帮扶困难群众、带头搞好邻里关系、带头维护社会治安、带头保护 公共设施、带头提倡文明新风、带头创建社区文明。

13.在职党员进社区“六个一”:当好一名信息员、认领一个服

务岗、提出一条好建议、帮好一户困难户、办好一件实事、做好一

个表率。

二、村干部管理政策

认真学习《岐山县深化村干部“六化”管理意见》(岐办发 〔2015〕105 号)文件精神,各镇党委结合实际,印发村干部管理办

法,并抓好落实。

1.村干部去向公示:村干部去向公示牌悬挂醒目位置,每天有

专人负责更新村干部去向公示内容。

2.村干部坐值班:建立村干部工作日全员坐班、节假日轮流值

班制度,并将坐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眼位置。

3.村干部日常管理:建立村干部考勤和签到册(将村监委会主

任、村第一书记、大学生村官全部纳入考勤范围);村干部到岗情

况有记载;未到岗的村干部要有书面请假条。

4.村干部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需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村 书记、主任请假,2 天及以下由镇包村领导审批,2 天以上由镇包 村领导签署意见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批。村级其他干部请假,2 天 及以下由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审批,2 天以上由村“两委”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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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意见后,报镇包村领导审批。镇、村要分级建立村级干部请销

假登记簿,做好情况登记,村干部坐班值班考勤工作由村会计负 责登记、汇总,村监委会主任签字监督。

5.村干部或近亲属红白喜事等重大事项报备制度:操办婚礼

的在婚礼前 5 个工作日向镇党委书面申报;丧事办理应及时申报。 婚丧嫁娶事宜后 10 日内,将办理情况向镇党委如实报告,资料同 时送镇纪委备案。宴请不超过 20 桌(200 人),婚嫁双方合办不超 过 30 桌(300 人),宴请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宴席中等水平。

三、村干部职数及补贴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

的实施细则》(岐办发〔2015〕114 号)文件精神,新标准从 2016 年 1 月起执行。

1.村干部职数:大村领取补贴的村干部人数最多为 7 名;小村

领取补贴的村干部人数最多为 5 名。领取补贴村干部包括村党组

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他人员包括:村监委会主任、村党组织副 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会计及文书。

2.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大村(3000 口人及以上)每村每年 3 万

元、小村(3000 口人以下)每村每年 2 万元;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费、

水电费、宣传资料费、报刊征订费、差旅费等维持村级组织正常运 转所必需的基本开支。

3.

村干部补贴标准及结构:村书记、主任 2200 元/月,“一肩

挑”2700 元/月,副职及监委会主任为正职的 60%,即 1320 元/月。

村干部补贴由基本补贴和绩效补贴两部分构成,基本补贴占 60%,绩效补贴占 40%,村书记、主任基本补贴为 1320 元/月,“一 肩挑”基本补贴为 1620 元/月,村其他干部基本补贴为 792 元/月。 村书记、主任绩效补贴为 10560 元/年,“一肩挑”绩效补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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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60 元/年,村其他干部绩效补贴为 6336 元/年,新标准从今年 1 月起执行。考核结果为优秀及称职的,按照绩效补贴标准 100% 发放;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的,按照绩效补贴标准 80%发放;考核

结果为不称职的,扣除绩效补贴。结余的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监 督使用,要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和村级公务运转,不得挪作它用。

4.村级正职离任补贴:全县 60 周岁以上连续或累计 3 年及以

上担任且正常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离任补贴

政策(已享受财政供养的离任村干部不再享受)。其中,3-6 年每年 给予 200 元的生活补贴;7-14 每年给予 500 元的生活补贴;15-19 年每年给予 800 元的生活补贴;20-30 年每年给予 1000 元的生活 补贴;31 年以上每年给予 1200 元的生活补贴。

5. 村干部奖励基金及服务群众话费补贴标准:从 2016 年起, 县财政局每年设立 20 万元优秀村干部奖励基金,对优秀村干部

予以嘉奖。对村干部服务群众话费补贴按照实报实销原则,村级 正职话务费不得超过 100 元/月,村级其他干部(村监委会主任、 副书记、副主任、会计及文书)话务费不得超过 60 元/月,资金从

村级运转经费中予以列支。

四、党费收缴标准

在职党员每月工资收入在 3000 元(含 3000 元)以下的按 0.5%交 纳(村干部、大学生村官党员按月固定收入为基数),3000 元以上 至 5000 元(含 5000 元)的按 1%交纳,5000 元以上至 10000 元 (含 10000 元)按 1.5%缴纳。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5 元。离退

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 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 元以下(含 5000 元)的按 0.5%交纳党费, 5000 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时限:党员主动按月交

纳党费,遇特殊情况,经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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