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创新工作方式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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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活动等专项行动。开展“三访”活动,了结信访件110件。2006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184件(次),立案299件,结案289件,党政纪处分338人,其中副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47人,收缴违纪违规资金502.6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6万余元。

干部管理:推行“警示诫勉”

为形成“有利于教育、保护、挽救党员干部,孤立和打击极少数腐败分子,壮大反腐败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增强党内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桐梓县纪委推行警示诫勉,此项工作纳入到执法监察、效能问责、纠风治理、信访举报等各项工作环节。自2008年开展警示诫勉工作以来,全县24个乡镇和28个机关部门,共实施警示提醒344人(次),实施诫勉督导254人(次),实施责令纠错198人(次),转组织处理3人,转立案查处2人。涉及乡科级干部92人,一般干部604人。这一做法得到遵义市纪委的充分肯定,并于2009年在全市进行推广。

效能建设:推行“电子监察系统”

为切实解决部分机关和干部中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我县以网上行政审批电子监察为抓手,全面安装了电子监察系统,全部推行网上电子审批,将111项行政审批业务纳入监察系统。利用电子视频监控系统不定期对24个乡镇政务服务大厅的到岗到位、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监察。全县选聘行政效能监督员247人,形成了一个涵盖城乡的庞大社会监督网络。为了规范行政行为,相继出台《桐梓县效能告诫暂行办法》、《桐梓县效能告诫实施办法》、《桐梓县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桐梓县机关效能建设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和《桐梓县关于无为问责暂行办法》《桐梓县机关效能建设投诉中心工作规则》、《桐梓县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管理制度》、《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勤月报告制度》等效能建设监察相关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工作的有序开展。电子

监察系统开通以来,受理群众效能检举投诉,共收缴了14名党员干部收取服务对象的礼金4.35万元;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行为,9名党员干部受到诫勉谈话、2名干部受到处分;查处了6例干部违规办酒行为,纪律处分2人,诫勉谈话11人,收缴廉政责任金3.69万元。同时在全县县乡机关共112个乡(科)级单位建立和完善了以岗位目标管理责任、服务承诺、挂牌上岗、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否定报批、同岗替代、办事公开、效能考绩、责任追究等为重点的效能(勤政)建设十项制度。

“电子监察系统”的开通,将机关部门“用权”和基层干部“服务”两个关键环节上置于阳光下,切实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提前办结率从最初的63.2%提升到近期的90.9%,红、黄牌由最初月400件降到近期月平均不足10件。 通过多举措创新工作方式,桐梓县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治本功能,有力地维护了党的团结统一,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作者:桐梓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贺佳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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