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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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电反倾销案中,欧盟选的参照国是新加坡,而新加坡的劳动力成本是中国的20倍都不止,以它为参照,中国劳动力成本优势立即化为乌有。这样计算出来的正常价值毫无疑问要超过彩电的出口价。同时,印度、墨西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在对中国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也大肆仿效欧美,使中国受到不公正待遇。 (三)中国对外贸易存在依存度过高的缺陷

2009年中国一季度净出口与货物出口负增长同时出现,这是自1999年二季度以来首次出现的情况。外需疲软造成的出口锐减将会给工业生产带来越来越大的压力。这同时也证明了外需疲软带来的出口下滑是它造成工业生产下滑的主要原因。投资加速增长虽然带来了内需的一定增长,但是居民消费基本保持稳定,投资带来的工业生产会更加依赖出口增长。据推算, 2007年在13%的GDP增长中,外需的贡献大约在5个百分点左右。2009年在外需锐减的情况下中国实现了8%左右的经济增速,但这种依靠投资拉动的快速增长,没有外需增长的配合难以持续。每当经济放慢的时候,中国贸易对外需的依赖程度就会提高。GDP增速放慢之后,净出口占GDP的比重上升。中国加入WTO之后,使得外需在某种程度上成为稳定中国出口的“蓄水池”。

(四)中国出口产品和市场过于集中

中国企业的产品在有些方面确实不尽人意,有大量需要改进的地方。就目前的产品而言,从欧美的角度思考,中国的产品的确很容易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处理的对象。同时,中国约有75%的出口产品(含香港转口)集中在西欧和北美,而出口的产品又集中于劳动密集型加工产品。一般来说,当一国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当地市场所占份额超过20%,就容易遭遇贸易保护主义。

据海关统计,2007年—2009年深圳口岸出口轮胎457.5万条,增长20.3%,价值2689万美元,增幅达76.8%。但其中基本上为对美国出口,美国对此从2009年6月1日起,对所有额定总质量低于或等于4.5吨的车辆轮胎,实施了新的轮胎测试标准,该标准最大的特点是安全参数比以往的标准更加严格,达不到新测试标准的轮胎将不能进入美国市场,已进入美国市场的不符合新标准的轮胎将面临召回要求。由于深圳口岸轮胎基本上为对美出口,车辆用轮胎快速增长的势头将不可避免受到较大影响。与此同时,我国新兴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市场也呈现出集中态势:2008-2009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主要出口国家和地区的前五位集中在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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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香港、日本和东盟, 2008年对这些国家(地区)的出口额分别占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24.3%、22.5%、22.0%、9.5%、7.9%,对前三位出口占总额的68.8%,对前五位出口占总额的86.2%;2009年对美国、香港、欧盟、日本和东盟的出口额分别占我国高新技术出口总额的23.8%、23.5%、22.9%、8.1%、7.3%, 对前三位出口占总额的70.2%,对前五位出口占总额的85.6%。出口市场过于集中,给我国高新技术发展带来了不少风险。

(五)被指控倾销的企业应诉不力

被指控倾销的企业应诉不力,客观上助长了国外对中国产品反倾销的气焰。实践表明, 中国很多企业缺乏反倾销意识,不愿意花费人力、时间与财力应诉,顾虑聘请国外律师的费用较高,绝大多数涉案企业的经营金额相对较小,而很多经济领域又没有成立商会或行业协会,都是采取改变出口产品规格、型号或转向别的国家出口的办法,致使进口国裁定的倾销幅度远高于实际水平, 中国企业被迫放弃市场,并引起一系列恶性连锁反应。

三、新一轮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一)中外贸易摩擦不断加剧,严重影响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随着中国产品占国际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中国企业频繁遭遇反倾销、反补贴、各种保障措施以及技术、环境、劳工等贸易壁垒的限制,涉案金额猛增,国内企业蒙受了巨额损失。2001年-2010年间,WTO成员国向中国发起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特保措施调查达到768件。中国连续10年成为遭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涉案损失每年高达300-400亿美元。新贸易保护主义采取的各种贸易壁垒制约了中国出口贸易的发展:

1.不利于中国大宗商品的出口

轻纺产品在中国出口贸易中大约占30%的比重,近年出口纺织品日益受到配额的限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发达国家对纺织品种类的限制增加;二是受限的品种增加;三是缩小增长比例;四是减少或取消“灵活条款”。所谓“灵活条款”是指对配额的借用或留用的比例做出规定。各国在双边纺织品贸易谈判中,尽量压缩这个协定规定的借用与留用的比例。五是限制的国家增多。对中国纺织品给予配额限制的国家已从美国、欧盟扩展到加拿大和土耳其等国家和地区。

据中商流通生产力促进中心测算,2008-2010年累计,全国12种大宗商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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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比2007年同期下降58%。其中金属类产品降幅最大,普遍在6成以上。另据海关统计,2010年全国出口总值同比下降21.3%,这也使得大宗商品的间接出口显著减少。中国大宗商品的直接出口量比2008年前下降40%左右。其中钢材出口量约为2060万吨,比2006年下降6成以上,折算成粗钢后,不到同期国内粗钢产量的5%。2010年中国传统的大宗出口商品前9个月出口增速均大幅下滑。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870.8亿美元,增长1.8%,比2009年同期回落21.2个百分点;鞋类出口增长15.1%,回落1.7个百分点;家具出口增幅回落3.5个百分点;塑料制品出口增幅回落8.4个百分点。

2.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下降

世界各国对中国出口商品“反倾销”案投诉的增多,使中国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严重受阻。自1979年欧共体率先对中国出口粮和机械闹钟指控倾销并获成功以来,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同时每项反倾销裁决一旦成立,有效期长达5年,即使不合理也依然要征税。这对中国反倾销和走私带来的直接损失估计每年达60亿美元,间接损失更造成有关产业萎缩,朝阳产业与高技术产业发展严重受挫。其次是国际市场的丢失。由于被征的反倾销税高得出奇,以及时效限制和配额取消,中国出口产品不得不退出一部分国际市场。 3.中国的出口产品成为各国反倾销的重点目标

长期以来,中国出口产品中比重较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主要靠廉价劳动力带来的价格优势抢占世界市场。因此,中国的出口产品往往成为各国反倾销的重点目标。推行新贸易保护主义的国家专门针对中国而实行的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愈演愈烈。世界上平均每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案中,就有1起是针对中国产品,严重影响了中国出口外贸的发展。

新贸易保护主义国家基本是中国的主要贸易合作伙伴。所以这些国家采取的种种打压及变相打压措施增加了中国产品在这些市场的竞争难度。反倾销及特保措施严重打击了中国产品的低价优势。中国加入WTO以后,其他成员国对中国的单边限制按照WTO规定逐渐取消,但这些地区对中国产品的技术壁垒则是加强了。以欧盟为例,2008年取消了对中国的光学仪器和钟表等产品的普惠制待遇,2009年启动了对9类中国纺织品的特保调查,2010年对中国钢铁紧固件征收5年高达87%的反倾销税。而美国也对中国产品采取各种限制措施,轮胎特保案就是比较著名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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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某些国家对中国商品形成了事实上的禁运

2006年4月,墨西哥贸易与工业发展部在事先未通知出口商、进口商和中国政府的不正常情况下,突然对中国出口到墨西哥的10大类涉及到4000多个税号的商品征收高额临时的反倾销税,其中鞋类的反倾销税高达1105%,玩具为351%,合成纤维线、布为501%,植物纤维线331%,服装为533%等等。据墨方称,这些产品占中国对墨出口的75%,实际上几乎包括全部中国对墨的出口商品。墨西哥对中国出口商品反倾销规模之大,产品之多,税率之高,是世界反倾销史上绝无仅有的,实际上已对中国输墨商品封港。

(二)市场准入提高阻碍了中国产品出口

由于各国处于贸易保护的目的,与日俱增的技术性贸易壁垒、环保壁垒或劳工标准致使中国产品大量无法进入或被迫退出目标市场,限制了中国产品的出口。中国企业为了达到国外目标市场的要求,会在技术、环保及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方面增加投入,从而丧失了产品价格优势,削弱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企业为达到国外目标市场的要求,需要提供目标国家所需的认证证书,增加了企业的认证费用。有的还需要进口国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同样增加了企业的成本,使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下降。

2007年日本颁布了5万多项近乎苛刻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筑起“绿色壁垒”,加上新颁布的“肯定列表制度”,极大阻碍了中国农副产品对日出口。2008年,山东寿光出口到日本的农副产品除姜外,无一例外地呈现下挫之势,其中盐水竹笋相比2007年下挫幅度超过了三成。大蒜、卷心菜、菌类与“肯定列表制度”关联度并不大。然而由于进口商对新政实施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没有把握,下单谨慎,从2008年初起,寿光对日农副产品出口仍出现了下滑态势。 数据显示,2008年1-4月,山东寿光向日本出口大蒜78万美元、卷心菜83万美元、姜33万美元、蘑菇27万美元,除姜比去年同期增长34.6%外,其余三类产品降幅分别为18%、36.7%和8%。另外,我国轮胎出口也遭遇了此类危机:自2007年6月1日起,美国开始执行新的《FMVSS139轮胎测试标准》,较之以往标准,其对安全性能的要求更加严格。与此同时,另外一则与我国轮胎出口相关的欧盟REACH法令也正式实施,其中对轮胎等制成品中所含化学物质的明确规定大大提高了我国轮胎进入欧美市场的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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