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104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温州地方金融业创新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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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比例应高于35%,单家机构应有3至5家持股比例5%以上的法人股东。股份制改革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按期完成职工持股比例达标。根据中国银监会要求,辖内职工持股比例超过20%的机构〔瓯海、龙湾、瑞安、乐清农村合作银行,平阳、文成信用联社〕,釆取增资扩股、依法转让等多种方式,2011年底前必须完成规范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泰顺、洞头信用联社职工持股比例的规范工作。

(二)加快资格股改造。除龙湾农村合作银行外,加快完成鹿城、平阳、瓯海、乐清、苍南、瑞安、永嘉、文成、泰顺、洞头等10家机构的资格股改造工作,确保进度符合股份制改革筹建要求。鹿城农村合作银行应加快完成清产核资、增资扩股、股权结构调整,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消除资格股等,并于2011年11月底前上报农村商业银行筹建申请材料。2011年底前,完成瓯海、乐清、苍南、瑞安、永嘉等5家农村合作银行和平阳农村信用联社取消资格股的改革工作。同时加快推进文成、泰顺、洞头信用联社取消资格股工作。

(三)优化法人股结构。根据“分类指导、股权多元”原则,经银监部门批准,龙湾、鹿城、瓯海等3家农村合作银行拟引入省级、市级、区级国有企业各占总股本的5%-9.9%,其他8家县域机构实行市、县两级国有企业参股各占总股本的5%-9.9%。在省级国有企业未成立前,可由市级国有企业代持股份,并委托省联社管理。可以通过受让原股东释出股份或定向增发形式再增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形式,逐步达到相对并列第一股东目标。积极吸引优质民营企业参与入股,实现股权结构多元化,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有效提升核心竟争力。2011年底前,鹿城、瓯海、龙湾、瑞安、乐清等5家农村合作银行和平阳信用联社,应通过增资扩股或依法转让,完成股权结构调整,法人股增至规定比例。同时加快推进永嘉、苍南农村合作银行和文成、泰顺、洞头信用联社股权结构达标。

(四)强化资本金监管。根据中国银监会对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8%、好银行标准11.5%的规定,按照资本与资产规模相互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为确保金融机构业务持续增长对资本的刚性需求,结合温州实际和各机构盈利水平,实行“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原则,使辖区内机构资本金达到监管规定要求。一是三区两市、苍南等6家合作银行增资扩股总额近期为5亿元以上,两年内达到20亿元。二是永嘉、平阳等两家机构的增资扩股总额近期为2亿元以上,两年内达到10亿元。三是文成信用联社的增资扩股总额近期为1亿元以上,两年内达到5亿元。四是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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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洞头等两家机构的增资扩股总额近期为5000万元以上,两年内达到2亿元。

四、加大推进力度

(一)加强计划考核。各有关机构须于每月后3个工作日内,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改革工作进度。建立股权改造考核通报制度,按照各机构计划进行按月考核。各地监管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和机构上报的工作计划,加强对辖区内机构股份制改革工作的督导。

(二)加强准入挂钩。对法人机构推进不力的,将与机构监管评级、高管履职评价、市场准入等严格挂钩,对于表现消极的机构,全面停止市场准入。

(三)加强行业联动。省联社温州办事处要处理好行业自律管理组织与基层法人机构的关系,加强上下沟通,帮助基层机构制定改制规划,支持县级法人机构改革,促进县级法人机构加快机制转换。建立重点事项报告制度,省联社温州办事处要于每月后5个工作日内报告全市改革工作进展情况。

附8

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为加强对创新类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培育和发展地方金融业,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决定成立温州市地方金融监管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人行、温州银监分局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设置市地方金融监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服务中心),机构规格相似正县级,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归口市金融办管理。监管服务中心承担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和检查工作。

一、主要职责

负责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寄售行和其他各类投资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商行等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金融监管和其他管理部门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的专项管理;聘请第三方组织对相关民间金融组织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统计、分析地方金融组织的相关数据、信息。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监管服务中心设3个职能处室:

(一)监管服务一处。负责股权投资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寄售行和其他各类投资公司等的监督和管理;协调其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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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管服务二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民间金融组织的专项检查;配合相关金融监管和其他管理部门开展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其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指导和监督市担保行业协会。

(三)综合统计处。负责处理机关日常工作;汇总掌握和综合分析地方金融组织的运行情况;组织开展地方金融业重点课题调研。

三、人员编制

监管服务中心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由市金融办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6名。监管服务中心的党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事项由市金融办承担。

四、其他

(一)监管服务中心曰常运营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拨款。

(二)提取地方金融组织上缴各县(市、区)税收地方留存部分的一定比例作为监管服务中心的专项检查经费。专项经费用于服务中心各项外部审计检查费用和考核奖励活动等。

(三)经市政府核准收取各类地方金融组织的服务管理费。 (四)建立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应对地方金融组织可能出现的风险处置损失。

五、附则

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金融工作意见

中共温州市委办公室2011年11月4日印发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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