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管理专业学业指导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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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选课准备阶段结束后,进行为期一周的选课,每学期选课时间及安排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各班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证件到学校指定的计算机房选课。

2.学生在选课时,必须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管理。否则工作人员有权暂停其选课资格。

3.学生不能代他人选课,也不能请他人代为选课。

4.根据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确定本学期应该修读那些课程。教学计划是按正常修读期限制定的,学生可以根据自己学习情况,自行安排学习进程。学生可以选择任课教师。

5.在选课期间,学生可以对已选入的课程进行退选、改选或补选。但无论是否准备退、改、补选课程,每个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其选择的课程,选课结束时,学校即认为每个学生名下的课程均被本人确认。学生对其选课结果负责。

第三阶段 公布选课结果

在学期结束前,教务处公布选课结果,即:各开课课程教学班的任课教师、上课时间与地点、学生名单。关闭选课功能,为教师打印各教学班学生名单。各院系负责打印该系每个学生选课结果并发给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时,学生将按照此结果上课。选课工作结束。

第五条 退选和改选课程

选课结束后,对选课结果一般不得进行退选和改选,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退选改选时,需由学生填写退选、改选申请单,由所在院系审核后统一报教务处(教务处不对学生个人办理退选改选课程),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退选或改选工作,退选改选工作应在教务处指定时间内完成,过期不再办理。

未经办理手续而擅自转移教学班,不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根据教学计划要求,学生所选的课程即为考核课程,未办理选课手续,不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学生对某门课程进行选课后而又没有退选者,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考核,否则该门课程按旷考处理。

第六条 课程冲突的处理

1.学生选课应确保所选课程不相互冲突,应在无冲突原则下,选择授课教师。

2.根据《黄山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重修课与现修必修课有部分冲突的,可申请重修课部分免听,对于冲突部分可实行自学,但应提交免听申请报告,在任课教师及学生所在院系同意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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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重修课与现修必修课全部冲突,优先保证重修课;鉴于毕业班的特殊情况,经学生申请,任课教师及所在系批准,可以同意一门重修课全部免听参加期末考试。

4.必修课与选修课冲突,优先保证必修课。 第七条 选课制下的课堂管理

1、凡选定课程的学生,应当严格遵守课堂纪律,按要求参加课程各环节教学与学习活动,从开课第一周起,不得迟到、早退、缺课。

2、任课教师应当严格管理,并按《黄山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考勤。各院系应按要求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向教务处反映教学管理情况。

八、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及进程表

1、课内实验、实训

2、专业认知见习有关说明

(1)认知见习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进行专业认知见习,撰写认知见习报告促使大学生熟悉和了解旅游业发展的现状、运行特点以及发展趋势,熟悉旅游企业的组织机构、主要业务以及整体运行情况。

(2)认知见习形式和时间安排

1)形式:认知见习采取分散的形式,学生自行联系认知见习单位(由于毕业见习安排在饭店,为了避免重复和更全面的对旅游业态的了解与掌握,认知见习侧重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旅游景区等旅游相关行业)。

2)时间安排:暑假期间,时间≥2周。 (3)认知见习具体要求

认知见习期间,见习学生除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院和见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外,务必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以下几点:

? 自觉维护黄山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的形象,顾全大局,杜绝一切有损院系

声誉的不良言行。

? 服从学院对于认知见习工作的相关规定,听从见习指导教师的指导。 ? 服从见习单位的工作安排,尊敬见习单位指导老师及有关工作人员,虚

心向他们学习,见习中要积极主动地完成所分配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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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止一切危害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4)认知见习总结和认知见习登记表 1)提交见习总结

见习结束后,在开学后第二周内提交2000字以上的见习总结。见习总结内容包括:

? 工作部门情况介绍。

? 在见习岗位的工作情况,包括本人见习岗位的职责、工作流程和服务程

序等。

? 收获与体会。包括服务意识与职业道德、服务规范与服务技能等方面的

训练与收获以及在管理理念方面受到的启示等。 2)专业认知见习登记表

见习结束后应提交专业认知见习登记表。专业认知见习登记表文本规范参照黄山学院旅游学院执行。9月15日前以班级为单位连同见习总结交至各班辅导员教师,经相关专业老师评审后,9月25日前并将见习总结、专业认知见习登记表,评审意见提交旅游学院。

(5)见习前准备工作安排

动员:是假前各班辅导员教师安排2课时的宣讲,讲解认知见习的具体要求和见习报告的写作、见习登记表填写要求。

(6)考核方式与成绩评定

见习成绩根据学生在整个见习期间的表现,结合完成见习报告的情况及组织纪律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见习的全过程由见习指导老师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见习中的敬业精神、学习态度、遵守纪律的情况、见习报告的撰写情况等。

见习成绩以百分计,具体按下列方法评定:

1)见习单位鉴定:占总分的60%;(由见习单位指导老师负责评定) 2)见习报告:占总分的40%;(由辅导员老师负责评定) 3)见习登记表的审核。 4)成绩合格,计入1个学分。 (7)认知见习材料归档与总结

10月份对认知见习报告、专业认知见习登记表、专业认知见习成绩汇总表,进行汇总装订归档、备案;学院进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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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专业综合素质学分获取和说明

综合素质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以我校学生名义,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课外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果,按《黄山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学分认定标准》,经学校各院系、有关部门认定审核后被授予的学分。

综合素质学分由“科研学分”、“技能学分”、和“实践学分”三部分构成。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科技活动获奖、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的科研小组获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并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技能学分”是指参加学科竞赛、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获校级及其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实践学分”是指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取得一定实践成果,受到校级及其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以及参加一定数量的校内学术报告会,并对其进行深入学习研究,取得一定实践成果,经学院综合素质学分评审委员会审定后获得的学分。

序号 1 项目内容 旅游项目设计:选定一个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和产品开发。要求有详细设计的过程。附有相关支撑材料、图表,内容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合格者获得1学分。 专业调研:利用寒、暑假期对某个旅游企业(景区、城市)进行调研,收集相关资料,找出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措施,写出完整的调研报告,获1学分。 专业资格证书:通过全国导游考试、餐饮职业经理人等专业资格证书,每个能获得1学分,最多2个学分。 专业技能比赛:院系组织的专业技能比赛,根据不同的名次获得相应的学分。(1-3等奖,0.5-1.5分) 专业知识竞赛:院系组织的专业知识竞赛,根据不同的名次获得相应的学分。(1-3等奖,0.5-1.5分) 专业实践活动:利用假期进行的专业实践活动(旅游企业中),由实习单位出具鉴定和成绩评判,写出完整的实践报告,学院认定合格者取得1学分。 院杂志投稿、征文比赛:每篇(《揽胜》,1000字以上)及征文获奖者,文章每篇0.5分,最多不超过1分;获奖(1-3等奖,0.5-1.5分),最多不超过2分。 12

学分数 1 备注 2 1 最多2个学分 3 2 4 5 1-3等奖,1.5 0.5-1.5分 1-3等奖,1.5 0.5-1.5分 1 1-3等奖,0.5-1.5分 6 7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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