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带吊及桩机拆卸、安装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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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应将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包括在合同中,并使分包商明确了解本工程的安全要求。

2) 项目部组织月度安全会议,由项目部和有关安全人员参加。 3) 项目部设安全建议箱收集职工的安全建议。

4) 其他与安全有关的事宜在每天及每周的调度会议和协调会议上解决。 7.3.2、安全报告

项目部应记录并保存下述安全记录 ——工伤事故记录 ——设备及车辆事故记录 ——环境损害事故记录 ——政府监察情况记录 ——职业病记录 ——工程损害记录 ——灾害损失记录 7.4、奖励与处罚 7.4.1、奖励

1) 项目部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每年于五月份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2) 项目部按照局的布置、每年组织班组和员工开展“安全无事故竞赛活动”,通过竞赛、表彰先进、督促员工时刻保持高度安全生产自觉性。

3) 项目部在现场设立与安全和健康有关的标语,并在危险部位悬挂警示标识。 4) 符合局颁《班组安全建设考核标准》的班组,经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年终按每人5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5) 符合局颁《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的个人,经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年终按每人1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6) 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职工,经项目部安全委员会同意后可给予特殊奖励。 8.4.2、处罚

1) 进入施工现场的职工设有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每人次罚款50元,重犯加倍。 2) 违章操作规定未酿成事故者,每人次罚款100元,重犯加倍。

3) 对于严重的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经项目部安委会讨论,可以提出行政处罚的意见,再按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7.5、职工安全教育及培训

7.5.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经公司级、项目经理部和班组现场三级安全教育后,经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填好《安全教育登记表》,由劳资部门安排上岗作业。

7.5.2、特殊工作人员(电工、焊工、打桩起重工、机械作业人员、潜水、司机等)均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资格证书上岗,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考核验证。

7.5.3、项目部施工班组每月安全学习两次,由安全员组织实施,按规定填写记录,保存备查。

7.5.4、项目部为每位雇员提供一本现场专用安全手册,针对不同的雇员进行培训,开发工人的安全技能、危险识别能力和一般及专业的安全工作实践经验。所有培训考核记录保存备查。

7.6、事故和损害报告、调查及分析

7.6.1、所有严重的伤亡,需要就医或可能引起潜在的时间损失的事故,必须立即报告业主。

7.6.2、其他伤害,对财产设备损毁超过5000元的事故, 即将到来的损失或潜在的健康损害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

7.6.3、其他报告和调查程序将由业主、 项目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所有事故必须进行调查。

7.6.4、调查应在事故发生后尽快开始,在两个工作日完成调查报告,并提出预防措施。

7.6.5、调查分析结果在安全会议上公布,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7.6.6、根据调查结论对责任人员按规定进行处罚。 7.6.7、损害报告和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损害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经理部除组织人力对伤员进行抢救外,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用快速办法在24小时内上报业主、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

7.7、安全检查及核查

7.7.1、工程项目部的安全检查依据局颁“安全检查评分标准”, 结合现场情况,逐

条评分。对存在问题除做好记录扣分外,制订整改计划,分解到班组落实整改。安全员负责对整改项目落实情况的核查,对没有及时整改的项目,项目部将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并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7.7.2、除专职安全员每天例行检查外,项目部安全委员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7.7.3、协助业主及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进行整改。

7.8、本工程的安全风险评估

7.8.1、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工程特点和性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本工程的安全风险及控制目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风险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自然灾害影响,包括暴雨、高温等,影响范围涉及工程、人员、施工设备、影响程度大,后果严重,特别是施工期经历暴雨及洪水等灾害性天气影响为主要的安全风险。

——起重安装作业:构件吊运安装过程中的风险, 涉及构件本身、人员、起重设备及运输设备的安全。

——机械设备操作: 对操作者及附近人员的伤害风险及对设备的损害风险。 ——用电安全风险 ——火灾

7.8.2、安全风险的防范以预防为主,保障为辅。 通过贯彻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控制风险、通过保险、防护措施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减至最小。

7.9、施工现场强制性安全要求

项目部安全计划及程序应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查,接受计划外提出的附加要求。现场施工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要求:

1) 没有穿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鞋等)的职工(包括来访者、 供方代表、材料运送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高空作业系安全带,无论何时在1.8m以上的降落范围内应有保护。 3) 参加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 4) 起重指挥要由专业起重工指挥,严禁多人指挥。

5) 钢丝绳的夹角一般不超过90°,且选绳必须满足安全系数大于6倍的要求。

6) 施工区域内严禁无关人员通过或逗留。

7) 臂杆扳起过程中做好各部位分工,每次动作前应确定各部位均准备就绪后方可指挥司机操作,且起重臂下方严禁站人。

8) 臂杆吊装要用尼龙带,防止蹭掉油漆,在地面摆放组合时应垫道木 9) 臂杆穿销子时,大锤甩动方向严禁站人。

10) 主机吊装时,吊车站位要准确,防止过负荷,负责定位的作业人员应防止挤压手脚。

11) 臂杆安装时,由专人扶稳,防止晃动碰伤设备和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7.10、应急计划和措施

7.10.1、成立处理紧急事故的领导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

7.10.2、灾情发现与报告。从隐患形成到灾害发生, 都有一定的发展过程,发现隐患应及时报告。

7.10.3、通讯联络。施工现场之间配备对讲机,保证信息畅通。 7.10.4、贮备必要的救灾器材与设备,贮备地点设置明显的标识。

7.10.5、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 现场生产人员较多和危险性较大的地点设置安全通道与安全出口,并有明显标识。

7.10.6、施工现场配急救车辆。

八、施工应急预案

8.1高处坠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8.1.1目的:为确保我项目部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制定本预案。

8.1.2施工特点: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等

8.1.3危险因素:高处作业不带安全带,违章作业,工作面无适当防护设施等。 8.1.4对策和措施:

8.1.4.1迅速将伤员脱离危险场地,移至安全地带。

8.1.4.2保持呼吸道通畅,若窒息者,应及时解除其呼吸道梗塞和呼吸机能障碍,应立即解开伤员衣领,消除伤员口鼻、咽、喉部的异物、血块、分泌物、呕吐物等。

8.1.4.3有效止血,包括伤口。

8.1.4.4视其伤情采取报警直接送往医院,或待简单处理后去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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