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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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条地沟内。

——主干管应与城市及矿区的发展规划和建筑布置相结合。 ——抽放管道与地上、下建(构)筑物及设施的间距,应符合《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瓦斯管道不得从地下穿过房屋或其他建(构)筑物,一般情况下也不得穿过其他管网,当必须穿过其他管网时,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措施。

6、抽放管路附属装置及设施:

——主管、分管、支管及其与钻场连接处应装设瓦斯计量装置; ——抽放钻场、管路拐弯、低洼、温度突变处及沿管路适当距离(间距一般为200 m~300m,最大不超过500 m)应设置放水器;

——在抽放管路的适当部位应设置除渣装置和测压装置; ——抽放管路分岔处应设置控制阀门,阀门规格应与安装地点的管径相匹配;

——地面主管上的阀门应设置在地表下用不燃性材料砌成的不透水观察井内,其间距为500m~1000m。

7、当条件适当时,可选用新材料的瓦斯抽放管,但井下抽放管路禁止采用玻璃钢管。

8、在倾斜巷道中,管路应设防滑卡,其间距可根据巷道坡度确定,对28°以下的斜巷,间距一般取15 m~20m。

9、抽放管路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及采取防腐蚀、防砸坏、防带电及防冻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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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通往井下的抽放管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五)抽放设备及抽放站

1、矿井瓦斯抽放设备的能力,应满足矿井瓦斯抽放期间或在瓦斯抽放设备服务年限内所达到的开采范围的最大抽放量和最大抽放阻力的要求,且应有不小于15%的富裕能力。矿井抽放系统的总阻 力,必须按管网最大阻力计算,瓦斯抽放系统应不出现正压状态。

2、在一个抽放站内,瓦斯抽放泵及附属设备只有一套工作时,应备用一套;两套或两套以上工作时,应至少备用一套。

3、抽放站位置:

——设在不受洪涝威胁且工程地质条件可靠地带,应避开滑坡、溶洞、断层破碎带及塌陷区等;

——宜设在回风井工业场地内,站房距井口和主要建筑物及居住区不得小于50m;

——站房及站房周围20m范围内禁止有明火; ——站房应建在靠近公路和有水源的地方

——站房应考虑进出管敷设方便,有利瓦斯输送,井尽可能留有扩能的余地。

4、抽放站建筑:

——站房建筑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耐火等级为二级; ——站房周围必须设置栅栏或围墙。

5、站房附近管道应设置放水器及防爆、防回火、防回水装置,设置放空管及压力、流量、浓度测量装置,并应设置采样孔、阀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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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装置。放空管设置在泵的进、出口,管径应大于或等于泵的进、出口直径,放空管的管口要高出泵房房顶3m以上。

6、泵房内电气设备、照明和其他电气、检测仪表均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7、抽放站应有双回供电线路。

8、抽放站应有防雷电、防火灾、防洪涝、防冻等设施。 9、干式瓦斯抽放泵吸气侧管路系统必须装设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的安全装置。

10、站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11、抽放泵运转时,必须对泵水流量、水温度、泵轴温度等进行监测、监控。

12、抽放站应有供水系统。站房设备冷却水一般采用闭路循环。给水管路及水池容积均应考虑消防水量。污水应设置地沟排放。

13、抽放站采暖与通风应符合现行的《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14、废水、噪声和对空排放瓦斯不得超过工业卫生规定指标,抽放站场地应搞好绿化。

(六)瓦斯抽放参数的监测、监控

1、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必须建立瓦斯抽放参数监控系统。 2、矿井瓦斯抽放系统必须监测抽放管道中的瓦斯浓度、流量、负压、温度和一氧化碳等参数,同时监测抽放泵站内瓦斯泄漏等。当出现瓦斯抽放浓度过低、一氧化碳超限、泵站内有瓦斯泄漏等情况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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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能报警并使抽放泵主电源断电。

3、抽放站内应配置专用检测瓦斯抽放参数的仪器仪表。 六、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一)根据第四条的(一)、(二)规定,不具备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放系统条件的,对高瓦斯区应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

(二)建立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系统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井下移动泵站瓦斯抽放工程设计可按地面永久瓦斯抽放工程设计的相关内容进行。

(三)井下移动瓦斯抽放泵站应安装在瓦斯抽放地点附近的新鲜风流中。抽出的瓦斯必须引排到地面、总回风道或分区回风道;已建永久抽放系统的矿井,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可直接送至矿井抽放系统的管道内,但必须使矿井抽放系统的瓦斯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四)移动泵站抽出的瓦斯排至回风道时,在抽放管路出口处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包括设置栅栏、悬挂警戒牌。栅栏设置的位置,上风侧为管路出口外推5m,上下风侧栅栏间距不小于35m。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移动抽放泵站排到巷道内的瓦斯,其浓度必须在30m以内被混合到《煤矿安全规程》允许的限度以内。栅栏处必须设警戒牌和瓦斯监测装置,巷道内瓦斯浓度超限报警时,应断电、停止瓦斯抽放,进行处理。监测传感器的位置设在栅栏外1m以内。两栅栏间禁止人员通行和任何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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