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关于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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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过程,没有成熟的经验,“要摸着石头过河”。因此,要组织试点,吸纳外地成功做法,探索经验,分步推进。

(五)坚持“一村一策”制,明确产权证办理范围。城中村的拆迁安置,市政府提出“一村一策”,很有科学性,三层以下有合法证件的面积拆一还一,三层以上无证面积拆三或四还一。但是,房管局不知该依照双方协议办理村民安置房的产权证,还是按照合法证件办理产权证?对无证房应依照什么标准办理产权证,也不清楚。建议政府对房屋建成后的产权办理标准出台相关文件。

(六)充分发挥区政府的作用。在城中村改造建设工作中,区政府贴近乡、村、办事处,对下边的情况了解的多,有实际操作经验,因此,要充分发挥区政府的作用。市政府把主要精力用在制定政策、协调服务上,让区政府放开手脚,承担更多的工作,尽量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七)科学解决容积率问题,尽快完善规划审批手续。由于规划局依照《规划法》审批,容积率限制在2.5—3,所以,前期项目的规划手续都没解决。2007年6月12号103号文件以前,除关虎屯、燕庄、西史赵有政府特批外,大多城中村因拆迁面积大,建设面积小,规划局审批容积率控制在2.5—3,使开发面积和拆迁面积不能成正比而停止,造成相当一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手续未能审批,变成了违法建设项目。2007年6月12日,市政府103号文件解决了城中村改造的容积率问题,建议规划局在执行10号文件同时,依照城中村历史遗留的容积率现状,依地据实审批。在容积率问题上,103号文件出台后,市规划局应按照市政府拆迁1:2的容积率调整方案;2007年6月12日前,已开工和未开工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尽快补批或审批规划用地手续。由于容积率问题造成前期规划没有审批的,也不应再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应尽快完善规划审批手续。拆迁牵扯千家万户老百姓利益,安置稳定是个大问题,建议规划审批时据实放宽,使拆迁顺利,社会稳定,改造加快。

(八)加快廉租房和过渡房建设,为城中村改造建设创造条件。由于城中村大规模的改造拆迁,涉及人口众多,大多数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安置房建好之前的过渡期内要租房居住,最近,我市房租上涨过快,短时间内房租甚至翻番,造成这部分群体租房困难,生活压力增大,给生存带来困难。建议政府加快廉租房和过渡房建设,解决拆迁过渡期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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