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中共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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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中共党史、继承光荣传统、发挥先锋作用”

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总部党委《关于开展“学习中共党史、继承光荣传统、发挥先锋作用”学习教育活动的通知》(武船党201115号)文件精神,经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在公司党员中开展以“学习中共党史、继承光荣传统、发挥先锋作用”为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现将主要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学习活动范围 全体共产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二、学习要求

1.通过学习中共党史,深刻认识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改革开放的今天,使党员、积极分子更加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2.通过学习党史,加强党建工作,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主动发挥在实现“十二五”规划和“5842”年度目标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3.通过学习党史,使每个党员自觉继承发扬光荣传统,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对党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激发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的巨大热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发挥一个党员一面旗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安排:学、议、行,落实“七个一”

㈠学:

1.读一本书:各支部采取集中学习与党员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党员读一本书,即《中共党史简明读本》,并学习党章等相关文章。

要求:

⑴各支部严格按照《党史学习安排表》(附件1)组织学习;

⑵要求集中学习有签到,有学习内容记录,每次集中学习记录不少于1000字;

⑶支部党员参学率不得低于90%;

⑷党员自学次数不得少于5次,每次学习笔记不得少于500字;

⑸各支部集中学习每月检查一次,党员自学每季度末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将对支部书记进行考核。

2.每季度上一次专题党课:二季度公司党总支将组织全体党员组织上一次专题党课;三季度党总支将邀请外部老师给全体党员讲授党课;四季度由各支部书记分别组织召开党课。各支部书记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党课准备,将党课教案交到公司办公室备案。

3.观看一部中共党史教育片:二季度党总支将组织全体党员观看党史教育片。

4.组织一次优良传统圣地参观:各支部根据支部工作实际,4月31日前提出活动方案,报总支批准后执行。

5.开展一次歌颂党的红歌演唱活动:公司党总支6月份

将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员工开展红歌比赛,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6.进行一次党史竞赛:各支部根据支部工作实际,4月31日前提出党史竞赛方案,报总支批准后执行,党总支负责对党史竞赛提供指导和帮助。

㈡议:

结合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结合单位生产经营任务实际,二季度每个支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讨论,讨论主题为党员如何结合本岗,创先争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㈢行:一次义务(突击)劳动

通过学习讨论,把激发的工作热情落实到党员的岗位履职承诺中,落实到团结带领职工努力实现年度目标和单位生产经营任务目标中,各支部要组织一次针对本单位急难显重新任务完成的义务(突击)劳动,具体方案于4月31日前报总支批准,7月31日前要求实施完成,活动方案本支部党员参与率不得低于50%。

四、学习教育活动要求

1.学习教育活动要与“四个一”相结合,要与生产经营工作相结合;

2.严把学习质量关,严格按照学习计划和规定标准完成学习,确保时间节点要求,确保学习质量。

3.加强学习宣传。9月份将组织开展学习党史体会征文活动,《动态》将开辟创先争优党员专栏,宣传学习典型和党员先模人物事迹,各支部要组织落实,一个支部至少5篇

征文体会。

4.各支部书记要带头学习,提前消化,引导、推动好党员的学习。

附件1:党史学习活动安排表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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