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芹大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二次招标)10.15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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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芹大桥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综合评标法)

10 11 4.3 6.1 联合体 踏勘现场和标前会时间地点 同一项目。 ③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5.项目监理部人员及主要仪器设备最低配备数量及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细则”中附表1、附表2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资格为不合格: ①投标人被依法禁止投标或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②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 ③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④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弄虚作假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表中有缺项的; ⑤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闽建〔2013〕9号)的; ⑥近六个月,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⑦本单位和本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两年内有行贿记录。 说明:投标人应当按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之商务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表” 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提交有关资料。 招标人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 投标人提交要求澄清文件的方式:无记名方式,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内容应以不署名、不盖章(但应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和日期)的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并可通过下列形式提交: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 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1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 招标人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答复或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发布时间为2015 年10月21日18 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发布的方式为: 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 投标人自行上网下载查阅。需要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书面文件的可以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投标截止时间若有延长(也即更改开标时间),将于原投标截止时间2天之前在上述网站上发布, 投标人自行查阅,未查阅的责任自担。 投标人领取澄清招标文件时无需签收和确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期后 60 日历天。 12 6.3 8.1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 15.1 投标 有效期 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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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6.1 投标保证金 15 17.1 投标文件份数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的总包封要求 16 18.1 17 技术文件(监理大纲)的装18.3 订、包封、密封和标志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金额:陆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时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上的备注栏注明“投标报名号+西芹大桥监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注:①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将在开标前根据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情况,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到户情况登记表》,可用以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②由于投标人提供虚假、空头、无效票据以及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帐或数额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④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转账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上基本帐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截止到投标有效期满。 商务文件:一套 正本 , 三套 副本。 技术文件(监理大纲):一套正本,五套副本。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再向招标人提供相同的投标文件副本 二套 )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按照本须知18.2和18.3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后,必须合包在一个总包封内。并按照投标须知18.2.2、18.2.3和18.2.4规定的包封、密封和标志进行总包封。 投标文件之技术文件(《监理大纲》)的装订、包封、密封和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监理大纲》统一用白色A4纸(有关图纸可以用A3纸)复印纸打印,字体为宋体,字号为小四号(有关图框允许采用宋体五号字),每册均须使用白色装订线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监理大纲应编制目录,但目录及正文均不得编页码;正本封面须由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但正本其他地方及所有副本均不得有签字、盖章、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文字或标记;每册封面均须统一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A4纸封面; (2)《监理大纲》的正本(一套)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五套)密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两个内层包封再合包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文件包封必须使用无字牛皮纸; (3)内层和外层包封封面均必须分别使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的标有“专用于《监理大纲》内层包封封面”和“专用于《监理大纲》外层包封封面”字样的A4纸封面。 (4)除招标文件要求外,内层和外层包封上均不得盖章、签字等任何其它标识或文字。 违反以上规定的技术文件(《监理大纲》)直接以零分计。 第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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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投标文件提19.1 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9 20 22.1 27.2 开标 公示 地 点: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号楼2层) 收件人: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路桥专业工程师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公示网站: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或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 21 29.1 22 23 30.1 32.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合同签订 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10日内完成合同订立。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合同总额10%的履约保履约保证金 证金,履约保证金以现金(电汇或转账)的方式提交。 监管部门 部门名称:南平市住建局 地 点: 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电话:0599-8723008 1、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机关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投标人中标后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将投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辅助资料表”中所附的相关文件的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进行核验。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依照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递补确定中标人。 4、监理服务费用包干,工程造价变动、工程延期等,不另增加监理服务费。 24 33.1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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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投标须知

(一)

1.

工程说明

总 则

1.1. 本招标工程的工程名称、招标编号、业主名称、招标代理和工程计划施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

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至第5项。

1.2. 本招标工程其他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4章 工程建设标准和监理要求中的工程说明。

2.

本监理招标项目规定的工程监理范围及监理服务的期限

2.1. 本监理招标项目规定的工程监理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 监理服务期限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2.3. 监理服务内容见第四章“工程技术标准和监理要求”。

3. 4.

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资金来源见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 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至少须满足前附表第9项所

要求的资质等级。

4.2. 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资格

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前附表第9项所列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4.3. 招标人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前附表第10项规定。

5. 6.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己方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等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踏勘现场

6.1. 投标人应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在投标前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

署实施工程的监理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考察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但招

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后,可以提出要求澄清问题。但所有问题都应按前附表第

12项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视情况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将此澄清和解答按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方式和规定的时间之前发给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二)

7.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

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1章 招标公告

第2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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