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物料管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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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总经理 部门 办公室 文件编码: SX—JS—WL—024

向车间发料 标准操作规程 新订:√ 替代: 41

题 目 分发 部门 编写人 日 期 质保部、仓库、 生产部 部门审查 日 期 审核 日期 批准人 日 期 分发日期 执行日期 修订(变更):

目的:明确输送物料的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药品所需的一切物料。 责任人:仓库保管员、车间领料员。 内容:

1.发放的原辅料,必须经公司质保部检查合格后,方可发放。 2.按生产计划,凭车间领料单,经复核后发出。 3.用室外运输车将原辅材料加防尘罩运送至车间。

4.由室外运输车运至电梯口,物料中转站,以黄色为界,不得超黄线,去防尘罩。

5.由车间专人拆包装,换车间专用垫仓板,外运垫仓板禁止进入车间,并签回单。

6.收回外运垫仓板,送回仓库月台,由库内运输车收回仓库。

颁发总经理 部门 办公室 文件编码:

题 目 收回药品 标准操作规程 42

分发 部门 编写人 质保部、仓库、 销售部 SX—JS—WL—025 部门审查 日 期 新订:√ 替代: 审核 日期 批准人 日 期 日 期 分发日期 执行日期 修订(变更):

目的:从流通领域中所有环节收回产品的程序。 范围:适用于一批产品、部分产品的收回。 责任人:质保部、销售部、仓库。 内容:

收回系指由政府部门命令收回或本公司认定需要收回的产品。 1.收回决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质保部提出意见,公司在48小时内作出收回书面决定。

因生产错误或药品本身原因而致使用者有风险; 本公司的决定; 政府的指令。 2.收回组织

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人主持、质保部、供销部负责人协同,确定书面收回计划等,指定人员(但不应是销售负责人),负责回收与协调工作。并配备足够人员收回产品,及24小时值班联系电话、电传。

3.收回级别

收回级别按照产品质量缺陷和不良反应的严重性进行分类。

3.1产品具有很高的安全风险,会出现严重的危害或死亡(应在24小时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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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用)。

3.2产品具有不严重的安全风险或超出标准(应在72小时内禁用)。 3.3其它原因。 4.收回范围:

收回范围取决于销售的范围及产品的潜在风险(收回级别)而定。 4.1给消费者;

4.2给所有销售点,医院药房、医护人员; 4.3给销售批发商; 4.4给销售公司。 5.收回实施 5.1汇集有关资料:

—收回产品的品名、剂型、规格、批号、包装规格、有效期、包装数量、销售数量、库存量、销售去向等;

—收回原因;

—具有风险时,拟定劝告内容资料; —确定本次收回组织及人员名单;

—与政府部门联系电话、人员、单位及地址;

—与电台、电视台、报纸等联系电话、人员、单位及地址。

—与收回产品有关的所有批发商、销售网点、医院、药房、医师等名单与地址。

5.2确定收回级别。 5.3确定收回范围。

5.4收回信息的传播,通知发布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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