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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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64.行政处罚法规定被处罚者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65.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调查程序中的执法手段及执法人员法定义务的规定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66.案例题:今年2月,某市卫生监督部门到红雨饭店进行卫生检查时,执法人员以卫生达不到标准的违法事实,要给予800元的罚款,饭店的老板说, “能不能把文件给我们看看,或说说”,执法人员很蛮横地说,“非得叫这个真吗”?饭店老板经过斟酌,还是交了罚款。你认为,在这个案例中执法人员有哪些不当的地方,饭店老板该怎么办? 答:执法人员不当之处有两点:一是不说明实施处罚依据的文件及其条款属于程序违法;二是态度蛮横。饭店的老板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7.孙甲与孙乙乃兄弟,孙甲18岁,孙乙16岁。二人某日到舞厅跳舞,孙甲与张某发生口角并打了起来,孙乙帮其兄孙甲打张某。派出所对孙甲、孙乙每人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张某不服,向县公安局申诉,县公安局改处各拘留5日,孙兄弟俩不服。 现问: (1) 孙兄弟俩可否不经上级公安机关复议直接对县公安局的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其依据是什么?

(2) 如孙兄弟俩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他们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在诉讼中各处于什么地位?

(3) 孙乙可否委托其兄甲为诉讼代理人?

(4) 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否公开审理?

(5) 如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上诉?

(6) 如果县公安局撤销了派出所对孙二人的处罚,张某可否提起行政诉讼?如可以,怎样确定不氏兄弟俩、张某、派出所、公安局的诉讼地位?

答案:

(1) 孙氏兄弟可对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不经申诉而直接起诉。

(2) 孙甲、孙乙为共同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张某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诉讼参加人。

(3) 孙乙不能委托孙甲为其诉讼代理人。

(4) 本案如可提起行政诉讼,应公开审理。

(5) 如一审法院判决撤销对孙氏兄弟的处罚,张某可以上诉。

(6) 张某为原告、县公安局为被告,孙氏兄弟为第三人,派出所不是本案当事人。

68.行政处罚法对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作何规定?

答: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9.行政处罚法对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规定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70.行政处罚法对精神病人处罚的限制答规定是什么?

答: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71.行政处罚法对当场交付或者在法定期限内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规定是什么?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72.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3. 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与刑罚合并适用的规定是什么?

答: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74.李某是菜派出所民警。一g轰同学到他工作的派出所探望他,下班后两人出去到—个小酒馆喝酒。在喝酒过程中李某和旁边座位上的两个青年发生争执,双方争吵的不可开交。李某觉得这两个青年在自己同学面前和自己吵骂,是驳了自己的面子,从而怒火冲天,要强行将两人带到派出所,对两人进行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并且对他们叫道: “今

天我就是要罚你们:”李某有没有权力这么做?

答: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显然是违法行为,他个人是没有权力作出行政处罚的。即使是他在履行职务,对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也要遵守法定的程序,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遵守公平公正原则作出处罚。况且李某在这种情况下的行为显然不是在履行职务。

75.我国主要有卿几类行政处罚主体?

答: 第一,行政机关。此类主体包括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

第二,行政机构。行政机构是行政机关的一个非独立组织,它代表行政机关处理各项行政事务或机关内部事务,原则上不能以自己名义独立对外行使职权。但在有的情况下,法律、法规、规章直接把行政处罚权授予了行政机构,这时行政机构就获得了行政处罚主体资格。

第三,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在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此类组织行政处罚权的情况下,他们也可以成为行政处罚主体。

第四,综合执法机构。即一个行政执法主体行使本应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形式的权力。

76.行政处罚法对未成年人处罚的限制作何规定?

答: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77.案例题:某市城管部门,确定一条“严管街”,在这条街上不准人力三轮车通行。在街上有一户卖玻璃及镜片的商户,为了送货上门,他们自己备了一台人力三轮车,但是城管部门不让用,使他们的经营遇到很大的困难。请你谈谈对城管部门作法的看法。 答: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既要合法,又要合理。通过执法活动要为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在不妨碍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应允许适宜的交通工具运送特殊的物品,而不能不分情况一律加以禁止。

78.2004年10月,受某市交通局委托的某交通执法机构所属的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陈某在替公司送货过程中,实施了违反相关交通行政管理规定的行为,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对此该公司认为处罚不合理,认为与公司无关,应当处罚驾驶员陈某。

请问:(1)交通执法机构以该公司为处罚当事人是否正确,为什么?(2)若该公司对此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谁是诉讼的被告,为什么?

答:(1)交通执法机构以该公司为处罚当事人是正确的。因为驾驶员陈某是公司雇佣的,代表公司从事运输经营活动,陈某虽然是违法行为实施者,但是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是该公司,所以应当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2)若该公司对此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某市交通局是诉讼的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机关是被告。同时《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79.法律对处罚种类的设定是什么? 答: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

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80.行政处罚法对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处罚是否停止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答: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81.行政处罚法对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分离的规定是什么? 答: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82.对行政机关违法使用或损毁扣押的财务行为以及对行政机关违法实施检查措施或执行措施规定的相应赔偿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违法实行检查措施或者执行措施,给公民人身或者财产造成损害、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村规民约有没有权力对村民设定处罚?

答: 所谓村规民约,就是村委会根据本村的情况,为了更便利地管理本村事务,经过全体村民大会的讨论所通过的在本村内有约束力的规范。村规民约大都是规定一些和村民生活更为接近的问题,如邻里相处、家畜管理、田地纠纷等方面的事务。但是,村规民约在法律上并没有权力设定行政处罚。

84.在某些地方,为了加大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力度,县政府往往会发出红头文竹,规定如果有违背计划生育规定者,在乡里行j政拘留15天,如果拘留之后仍旧不改正自己的行为的,就进行大数额的罚款。交不出罚款者,有可能受到更加严厉的惩处。县里的文件能不能决定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者进行拘留?

答:县政府的做法完全是违法的,县政府是一级人民政府,有行政管理权,要处理各种行政事务,可以发行命令,作出各种决策。但是,县政府无权设定任何种类的行政处罚,即使是罚款这样最为轻微的形式,更不用说拘留这种最为严重的行政处罚了。

85.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权进行行政处罚吗? 答:《行政处俐法》规走,行政处罚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实施行政处罚,也不是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就可以任意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什么条件下才有行政处罚权,以及在什么范围内行使,都需要法律的规定。具体而言有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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