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当代贵州汉族丧葬习俗简论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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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当代贵州汉族丧葬习俗简论

--以贵州威宁米斗村汉族王氏葬礼为例

内容摘要:贵州省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地方,各民族相互影响,不断融合。

在少数民族受汉族影响的同时,汉族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也受到少数民族影响而发生改变。现当代贵州汉族的丧葬习俗就呈现出与中原地区汉族及入黔前汉族习俗不同的面貌。它是汉人入黔后与当地民俗相结合的产物,既保留了汉族本身丧葬的特点,又吸收了少数民族丧葬的某些形式和特征。现当代汉族丧葬习俗与古代习俗又有所不同,既继承了古代汉族丧葬习俗的一些礼仪,又发展性的与现今社会接轨,吸收了新的仪式和内容。但不可否认,现当代的丧葬习俗中良风与陋俗并存,因此,在丧葬习俗发展方面,必须正确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丧葬观。传统的丧葬方式和习俗仪式已经不能适应今天的社会发展需要了,实施丧葬改革,继承和发展传统丧葬习俗中的优良风气,逐步改进与现今社会要求不合的内容,完全摒弃传统丧葬习俗的恶风陋俗,在现在看来,势在必行。

关键词:贵州 汉族 丧葬习俗 丧葬改革

贵州居住着汉、苗、布依、侗、水、仡佬、彝、土家等十几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各自的风俗民情。总体来讲,各种风俗民情都是在一定地理条件、一定社会历史条件和一定心理状态下的产物,因此,贵州省各族在不同的环境背景下,其风俗习惯也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反映在丧葬习俗方面也是形式多样。贵州汉族丧葬习俗不仅具有自身固有的历史传承特点,同时还吸收了周围其他民族的某些丧葬形式和内容,形成了独特的不同于其他地区汉族的丧葬文化。

所谓丧葬习俗,指的是处理亡者的一系列礼仪规范与行为方式,它的产生主要是源于灵魂及死后世界的观念,产生了两种复杂的感情,一是不舍亲人死别的哀恸,二是害怕亡灵回来作祟的恐惧。人们采取丧葬礼俗的最终目的是既要使死者满意,也要让活人安宁,在这种目的影响下,各地区各民族都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丧葬习俗形式。汉族在贵州属于外来民族,在与当地少数民族聚居和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不同于原来的丧葬习俗,笔者就以贵州威宁县米斗村内的汉族家庭举行的葬礼为例简论现当代贵州汉族丧葬习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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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研究回顾

(一)、国外学者研究

因涉及到中国贵州的汉族丧葬习俗,选题比较详细,因此在选材上有一定难度,尤其是在搜集国外学者研究成果的相关资料困难很大。国外学者的研究多侧重于理论知识层面的大范围的内容,阐述的也是关于丧葬习俗的深层含义,较少涉及具体的丧葬习俗仪式和过程,因此,这里的国外学者研究是从丧葬习俗的整体性和理论性出发进行阐述。

与中国民俗学者侧重从民俗角度看待丧葬活动不同,国外,尤其是西方学者认为丧葬活动不仅仅是一种民俗现象,它还是一种仪礼或仪式,侧重于丧葬活动的结构分析和意义、功能解释。如二十世纪除初,德国民族学家凡?盖纳普发表其经典论述《过渡礼仪》,全名为《过渡礼仪:门与门坎、好客、收养、怀孕与分娩、诞生、童年、青春期、成人、接受神职、加冕、订婚与结婚、丧葬等礼仪系统之研究》。这一著作将礼仪行为统称为“过渡礼仪”,从中再分析出三个阶段,即分割礼仪、边缘礼仪和聚合礼仪。对中国民俗学早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则是英国民俗学家博尔尼女士的《民俗学手册》,该书将盖纳普的礼仪理论用于民俗的分类中,将出生、成年、结婚、死亡作为“人生礼仪”同归民俗三大类之一的“习俗”类下,并用盖纳普的理论对葬礼等人生礼仪做了与众不同的民俗志的描述。因资料搜集有限,国外学者研究概况如上述。

(二)、国内学者研究

国内学者在民俗学方面研究成果显著,理论性著作十分丰富,如何敬思的《民俗学概论》、林惠祥的《民俗学》等等。民俗学范畴的丧葬文化专题研究成果同样十分显著,如杨树达先生的《汉代婚丧礼俗考》,资料非常丰富。后来又相继出现了丧葬习俗文化方面的研究著作,如徐吉军、贺云翱的《中国丧葬礼俗》等。罗开玉先生与1987年出版的《中国丧葬与文化》被认为是第一本具有理论性和整体研究思想的学术著作,并为后来大量成果的出现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到了九十年代著作更为丰硕,有周苏平的《中国古代丧葬习俗》和夏之乾的《中国少数民族的丧葬》等,前者是一本对丧葬习俗中的丧俗丧制及葬式进行叙述的著作,内容较简要,后者第一次单列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丧葬文化进行了梳理和研究。之前席克定的《灵魂安息的地方》则仅限于对贵州少数民族的丧葬文化研究。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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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相继出版了邓卓明、邓力的《中国葬俗》,霍巍、黄伟的《四川丧葬文化》和陈明芳的《中国悬棺葬》等等。系统来讲可分为四类,一是对丧葬礼俗文化的研究,以徐吉军、贺云翱的《中国丧葬礼俗》为代表,这些著作既从礼,又从俗对丧葬文化中礼俗交错并存的现象进行一定意义上的探索和研究;一类是对丧葬文化历史的研究,如万建中的《中国历代葬礼》、陈华文的《丧葬史》、徐吉军的《中国丧葬史》等从历史的层面对中国丧葬文化的发展演变进行了不同视角的研究;三是对少数民族丧葬文化的研究,如席克定的《灵魂安息的地方》、夏之乾的《中国少数民族的丧葬》等;四是对地方葬俗的研究,如席克定的《灵魂安息的地方》、霍巍、黄伟的《四川丧葬文化》等对地方性丧葬文化进行了探讨和研究。

除著作外,相关论文资料也比较多。涉及丧葬习俗的有朱小琴的《古代丧葬制度与丧葬文化》、陈华文的《关注人类的最终归处——以20年来丧葬文化研究著作为例》、许波宏的《浅谈中国丧葬民俗》等,从整体上论述了中国的丧葬仪式、过程及其意义。关于贵州汉族丧葬习俗的论述则较少,可以参阅戴聪的《汉族社会丧葬仪式个案探讨——以贵阳市城郊刘氏葬礼为例》。该论文运用凡?盖纳普的“通过仪式”理论对刘氏家族一场葬礼仪式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和研究。但由于贵州汉族丧葬习俗的相关资料较少,必须通过阅读大量的文献资料以选取有用的信息。

二、贵州汉族丧葬习俗在现当代的基本内容

(一)、历史沿革

贵州在历史上是一个移民大省。中国历史上不断进行的人口迁徙使大量的 其他民族和汉族迁入贵州,经过不断融合,遂形成了贵州多民族聚居的现状。

有资料记载,“贵州最早的居民是濮人,其西为氐羌民族,其东为苗瑶民族,其南为百越民族,其北为汉族”①。后来川、湖、两广、云南相继得到开发,氐羌、苗瑶及百越民族不断涌入地广人稀的贵州山区。与此同时,汉族也在不断移入贵州。秦开五尺道,贵州与外地开始有交通;汉武帝开“南夷”,巴蜀之民随军屯驻;唐宋时期,汉族移入黔北及黔东北者日众;元代大兴“站赤”,驿道相继开通,贵州与邻省连成一片;到了明朝洪武年间,在贵州遍立卫所,数十万屯军驻扎在此。按明制,人在军,合家同住,无妻者予以婚配,其家小注籍军户,

侯绍庄、史继忠、翁家烈,贵州古代民族关系史,贵州民族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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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代不改。其后又行“开中”之法,商屯、民屯应运而生。川、湖及中原之民“缠属而至,亲戚相招,有来无去”,贵州汉族人口剧增;清朝雍正年间,在贵州实行大规模的改土归流,于是汉族人口大量涌入,布满贵州的穷乡僻壤。自此之后,逐渐形成“汉多夷少”的局面。明初建立卫所和清朝“改土归流”是汉族人口剧增的两大高潮。元、明、清时期,汉族与各个少数民族错杂而居,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错杂,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内地的经济、文化源源传入贵州,并不断对贵州原少数民族产生影响,在汉族同化少数民族的同时,少数民族的一些生产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也逐渐被汉族吸收,从而呈现出与汉族入黔之前不同的面貌和特点。

汉族入黔之前有自己的一套风俗习惯,尤其是丧葬礼仪。中原汉族的丧葬仪礼多是根据儒家孝道观念和伦理行为衍生出的一套完备的行为准则。《论语?为政》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中国古代汉族奉行儒家仪礼,提倡孝道。儒家经典《仪礼》中的《丧服》、《土葬礼》、《既餐礼》等都是专门记述丧葬礼仪的。《仪礼》和《礼记》为后代的丧葬礼制奠定了基础。自秦汉以来,无论是朝廷还是民间,丧葬礼仪的葬前丧礼、五服制度、居丧守孝、祭祀亡灵等基本程序,都是根据《仪礼》和《礼记》制定的,使中国传统中的丧葬习俗深深打上了儒家的烙印。在丧葬与礼制关系上,汉族最重礼制,告丧、奔丧、哭丧、发丧的形式隆重,甚至在墓葬的规格、大小,棺椁的颜色、随葬品种类、数量等都有严格的要求。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米斗村王氏族谱上记载,其先民是在明朝时由山西迁入贵州的,并在进入贵州后分散居住于黔西北地区。因此要首先说明汉族进入贵州之前的丧葬习俗概况,然后与笔者在王氏葬礼中的亲身经历作比较,着重指明汉族在入黔前后丧葬习俗的发展变化,重点讨论现当代贵州汉族丧葬习俗情况,并针对目前汉族丧葬习俗中存在的不良现象浅谈一下感受,为现代丧葬改革提出一点建议。

丧葬习俗从周文明的礼仪规范后就已有完整的程序过程,后经历朝历代的补充而更为完善。虽然每个朝代的具体规定不同,但其过程和实质都是一样的,总体都可以分为四大阶段,即临终礼仪、初终礼仪、殓葬礼仪、安葬于葬后礼仪。汉族入黔前的丧葬习俗情况简单概括如下:

1、临终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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