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办案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建议(廉政风险·重中之重)

发布时间 : 星期五 文章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办案风险分析及防范对策建议(廉政风险·重中之重)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武汉市工商局关于基层工商部门执法办案风险分析及

防范对策建议

2010年11月10日来源:武汉市工商局

区(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在市场监管执法第一线,工作繁重,任务艰巨,每天都和市场主体面对面,每事都和当事人零距离,时时处处事事都处在监管执法风险的风头浪尖。为此,基层工商部门非常有必要对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执法责任风险进行系统分析,并对症下药寻找防范风险的相应对策,有效防范和化解执法办案风险,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减少一线工商执法干部的工作压力,促进其更高效地履行职责。

一、执法办案风险分析

(一)执法素质和能力欠缺造成的风险

1、案件事实不清风险:在案件调查取证环节中,未坚持证据穷尽原则,未按照程序规定依法取证,遗漏证据,导致案件定性,裁量不准确,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

2、程序不当风险:⑴执法少于2人,不出示执法证,不告知当事人合法权利的;⑵当事人要求执法人员回避不回避的;⑶一般程序案件未经立案擅自调查的;⑷证据材料不全或未经当事人确认的;⑸相关文书未按法定程序送达的;⑹未经审批擅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⑺应适用一般程序案件而采取简易处罚的;⑻超出管辖权进行行政处罚的;⑼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告知未告知的;⑽超出法定期限进行行政处罚的;⑾处罚文书应告知当事人权利而未告知的;⑿重大案件或重大决定未经集体讨论而擅自决定的;⒀案件核审阶

1

段,核审机构不详细记录审理意见,并登记造册,案件核审人员失误造成不当核审意见的。

3、办案失误风险:暂扣及罚没物品不及时进行登记,入库,物品清单中,对物品的型号数量等登记不祥,可能导致物品损毁,丢失,侵占,挪用,数量型号出现差错等不良后果。

4、行政乱作为风险:超出职责监管范围乱监管,无法定依据乱处罚,导致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

5、玩忽职守不作为风险:对巡查中发现的案源线索等不上报,不登记,对发现的违法隐患查处不及时,以致造成重大的损失或影响。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未及时留存文书档案,以及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给予制止,不及时上报,函告相关单位。

6、野蛮执法的风险:粗暴管理、野蛮执法、耍威风、搞特权、刁难群众等执法扰民行为。

(二)主观不作为或乱作为造成的风险

1、不遵守办案纪律风险:在查办案件前,对发现的案件线索不核查,有案不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不遵守办案纪律,向当事人泄漏案情,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收受当事人的好处;在行政处罚中为谋取私利,贪赃枉法,甘当“保护伞”等情形。

2、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风险:根据领导或个人意愿、好恶进行裁量,甚至以人情、物质作为自由裁定的交易砝码,致使案件的处罚出现的畸轻畸重现象。

3、截留私分罚没物品风险:将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截留私分,变相私分。

2

4、办假案风险:为了某种利益,利用捏造证据的手段办假案,人为将大案分拆成若干小案。

5、不移送风险:收受当事人的好处,对应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不予移送,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6、内部说情风干扰的风险: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导致案件无法独立处理,其中容易出现收受请托人的好处等不廉洁行为等问题。

(三)外部环境影响造成的风险

1、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与执法办案的风险:地方政府为保证地方经济的发展,政府的“指令”往往导致案件“缩水”,如果按其指令执法,会造成廉政方面和法律方面的风险,不按其指令执法有可能造成“政治风险”。

2、执法办案与依法执收执罚的风险: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仍无法保障,客观上必然导致有些工商部门的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出现执法争利、执法损民、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等执法办案与经济利益挂钩的行为等问题发生。

3、职责不清的风险: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各地、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完成。有的工作要求工商部门唱好主角,有的工作需要工商部门当好配角。但现实监管中,我们常常会感觉到,应该由政府或者其他部门组织牵头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工作,却把工商部门推到了执法办案的最前沿,工商部门承担了不应该承担的责任,其中蕴涵了巨大的执法办案风险。

4、外部说情风干扰的风险:为违法当事人说情,干扰办案,其

3

中的执法风险却要执法办案人员承担。

(四)意外风险

1、容易引发群体事件的风险:当某种违法行为在一地形成了习惯,再去就该行为进行执法,就得预防群体事件的发生了。

2、暴力抗拒执法,危及工商干部人身安全风险:如采取威胁、谩骂、围攻、殴打执法人员或者冲击办公场所等方式干扰、阻碍行政执法,这种暴力抗拒执法,直接危及工商执法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3、被诬告、陷害的风险:违法当事人对工商执法人员的正当执法不满,当面不说,事后乱说,捏造事实,采取向有关部门或媒体、网络等举报、申诉、投诉、目击或者自述经历等形式,诬告、陷害执法办案人员。

二、防范风险的对策建议

执法办案工作,风险无处不在,但只要有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有正确的方式方法,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明的办案纪律,有领导的爱护和支持,有防范意外风险的预案,工商执法干部在执法办案中,只要能克服侥幸心理和执法恐慌症,从自己做起,警钟常鸣,尽职尽责,认认真真做人,老老实实办事,就一定能把执法责任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采取措施,提高执法办案水平

1、认清形势,提高执法办案人员思想认识。首先,认清形势,提高对办案质量的认识,是提高办案水平的基础。俗话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如果我们不重视办案质量,不注重基础工程,就会冒行政败诉的风险。其次,认清形势,提高对办案质量的认识,是

4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