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议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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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第十二条 其他本办法没有约定范围及程序的,由招议标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进行调研后,经招投标小组批准后办理。

第三章 招议标的职责及程序

第一节 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

第十三条 符合集团公司要求的采购方式实行统一管理,由公司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和流程严格按照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节 邀请议标

第十五条 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

第十六条 邀请议标办理程序:

(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

(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

(四)经招投标小组批准,招标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议标。 (五)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六)招标代理机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邀请评委,组织开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三节 内部邀请议标

第十七条 内部邀请议标,指由招标组组织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按照邀请招标的程序进行的方式。

公司内部邀请议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评标人员、确定中标的人员、监督人员职责相互分离,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

第十八条 内部邀请招标办理程序:

(一)由业务部门提出招议标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组织经领导组批准成立资格预审小组。

(三)资格预审小组根据业务部门提出的资质要求,从潜在议标人库中选择、推荐潜在投标人,同时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监督组、招投标小组审批。为了提高招议标效率,原则上潜在投标人数量不超过五家。

(四)招标组组织邀请招标,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

(五)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从公司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三名评委,安全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技术专家库中抽取一名评委,组成评标委员会。

(六)招标组组织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七)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

(八)招投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九)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四节 竞争性谈判

第十九条 竞争性谈判,指组成谈判小组,组织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谈判,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招投标小组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条 竞争性谈判的办理程序:

(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资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

(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推荐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组织业务部门编制谈判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交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五)招标组组织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

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六)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调研报告。

(七)招投标小组确定成交候选人。 (八)业务部门组织签订合同。

第五节 询价采购

第二十一条 询价采购,是指询价小组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货物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招投标小组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规格、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比价方式采购。

第二十二条 询价采购的办理程序:

(一)由业务部门提出采购申请,经招标组审核后报公司招投标小组批准展开工作。

(二)招标组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推荐供应商,或招标组向社会公告推荐,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在三家以上。

(三)招标组组织资格审查会议对参加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组在监督组的监督下,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并推荐成交候选人。询价、比价过程中,供应商单独介绍所供产品(服务)的质量、性能、供货(工程)周期、报价及售后服务等。

(五)根据采购项目的需要,业务部门组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调研,并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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