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组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基础管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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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作业和设备隐患没能及时发现消除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换句话说,要是人们能够充分重视安全的话,这些事故是不应该发生的(举实例说明)。事实上只要我们充分发动群众,在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积极主动出击,力争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掌握事物的客观规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和避免的。有时有些事故会突然发生,使我们感到似乎防不胜防,但也是绝非“事故难免”,而在于我们的认识能力尚有欠缺,导致预防措施不力。

3.根除危害安全的心理因素。危害安全的心理因素很多,其中侥幸心理对安全的危害最大。有一些人相信“碰巧”的,不根据客观规律考虑和处理问题,也不相信人们通过长期生产实践,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经验教训,对各种规程、规定等不愿执行或执行不利,他们往往根据自己的主观臆断,图省事,进行随意性的操作,结果酿成事故。还有一种就是习惯性作业,认为多少年来都是这么干的,也没出事,于是产生一种麻痹思想。

由于这种唯心的心理因素的作崇,使得生产过程中违章违纪现象屡禁不止,因此而产生的事故也会不断发生。

上述几种思想认识,是较为常见的;也是对安全生产危害较大的。在班组安全工作中,应时刻教育员工克服这些思想观点;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

第二节 安全与法制

安全法规是法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讲解安全法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之前,先简要地讲述一下法的一般概念。

一、法的一般概念

法:通常也叫做法律。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用来巩固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力的社会关系及社会秩序,是实现统治阶级的路线和政策的一种工具,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法的概念有三个重要方面:

第一,法的一般特征。法是一种行为规则,但它与国家政策、道德规范不同。法是国家政策的具体化、法律化,国家政策只有用法的形式固定下来,才具有强制力。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保证其实现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第二,法的本质。列宁说:法乃是“获得胜利并将国家的政权掌握在自己手中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法的本质,即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在消灭了剥削制度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法体现了全体人民的意志。毛泽东主席曾经说过:“我们的法律,是劳动人民自己制定的。它是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的”。

第三,法的目的。法是用来巩固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实现统治阶级的路线和政策服务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是为了保护不受剥削的人们之间同志是的互相合作的社会关系,维持全体人民的民主平等的社会秩序。

二、安全法规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安全法规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前提和保证,而搞好安全生产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要求。

工矿企业的生产需要人们按照统一的行动规范、工艺流程规定、操作步骤去工作(机械化程度越高的企业就越要如此),并且有相当的工作责任性。然而人们由于所处的地位、经历、心情的不同等等因素,对问题的看法、重视程度等就会不同,其反映在生产过程中即行动不一致,或由于主观方面的某些因素而造成事故。要消除这些不安全的因素,使员工做到操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以保证企业生产设备的性能安全良好,环境舒适安全,除了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外,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加强安全法制化管理。

目前从我国安全法制化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就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尤其是对事故的责任者处理时,往往姑息迁就,不能够严格依法办事;有些还处于人治而不是法治的状态下,这也是事故不断重复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安全法律对安全生产的保护作用

要搞好安全生产就要加强安全法制管理并充分运用安全法律对安全生产的保护作用。安全法律对安全生产的保护可分为两类:第一类为一般法律保护;第二类为特殊法律保护。现分别加以简单讲解:

第一类,一般法律保护:是指国家对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人或单位进行经济、行政的处罚,来达到保护安全生产的一种措施。主要是通过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和其他有关的行政法规来实现的;在这些法规中一般均规定了处理的办法,按照这些办法来处理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一般法律保护适用的条件:

1.必须有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2.必须造成一定的损失(有的虽未造成损失,但其性质、影响严重也可适用);

3.情节比较轻微,尚未触犯刑律的。

现行主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第二类,特殊法律保护:是指国家对违反安全生产的要求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犯罪的行为而触犯了刑律,实行强制性处罚的一种保护措施。也称为刑法的特殊保护。

特殊法律保护适用的条件: 1.必须具有违反安全生产的行为;

2.必须造成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

3.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是过失;

4.行为人的行为必须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律条文有:第133条至第139条等,将在后面详细介绍。

由上所述法律法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社会主义法治与安全 生产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作为从业人员,要做到安全生产就必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第三节 安全法规简介

涉及安全生产的法律规定有全面的、行业的、专业的及特殊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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