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版)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版)更新完毕开始阅读

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 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条文解释】

1、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对管理体系全面负责, 承担领导责任和履行承诺。 最高管理者负 责管理体系

的建立和有效运行;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 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

2、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 测的全过程;

确保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3、检验检测机构最高管理者应识别检验检测活动的风险和机遇,配备适宜的资源,并实施相 应的质量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全面负责技术运 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 ; 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条文解释】

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技术运作。技术负责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以覆盖检验

检测机构不同的技术活动范围。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 等能力,胜任所承担的工作。以下情况可视为同等能力:

a) 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1 年及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相关专 业检验检测活

动 3 年及以上;

b) 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5 年及以上; c)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活动 8 年及以上。

2、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质量负责人, 赋予其明确的责任和权力, 确保管理体系在任何时候都能 得到实施和

保持。质量负责人应能与检验检测机构决定政策和资源的最高管理者直接接触和沟通。

3、检验检测机构应规定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职责。

4、检验检测机构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的代理 人,以便其

因各种原因不在岗位时,有人员能够代行其有关职责和权力,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的各 项工作持续正常地进行。

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 并经资质认定部 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条文解释】

1、授权签字人是由检验检测机构提名, 经资质认定部门考核合格后, 在其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 范围内签发

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人员。

2、授权签字人应:

a) 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熟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及其相关的

技术文件的要求;

b) 具备从事相关专业检验检测的工作经历, 掌握所承担签字领域的检验检测技术, 熟悉所承担 签字领域

的相应标准或者技术规范;

c) 熟悉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审核签发程序,具备对检验检测结果做出评价的判断能力; d) 检验检测机构对其签发报告或证书的职责和范围应有正式授权; e) 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

3、非授权签字人不得对外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 检验检测机构不得设置授权签字人的代理 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 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 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目的、 程序、方法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实习员工进行监督。

【条文解释】

1、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所有从事抽样、 操作设备、 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 意见和解

释的人员,按其岗位任职要求,根据相应的教育、培训、经历、技能进行能力确认。上岗 资格的确认应明确、清晰,如进行某一项检验检测工作、签发某范围内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等, 应由熟悉专业领域并得到检验检测机构授权的人员完成。

2、 检验检测机构应设置覆盖其检验检测能力范围的监督员。 监督员应熟悉检验检测目的、 程序、 方法和

能够评价检验检测结果;应按计划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可根据监督结果 对人员能力进行评价并确定其培训需求,监督记录应存档,监督报告应输入管理评审。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 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 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 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

【条文解释】

1、 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质量目标提出对人员教育和培训要求, 并制定满足培训需求和提供培训 的政策和程

序。培训计划既要考虑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需要,也要考虑检验检测人员以 及其他与检验检测活动相关人员的资格、能力、经验和监督评价的结果。

2、 检验检测机构可以通过实际操作考核、 检验检测机构内外部质量控制结果、 内外部审核、 不 符合工作

的识别、利益相关方的投诉、人员监督评价和管理评审等多种方式对培训活动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并持续改进培训以实现培训目标。

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 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条文解释】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从事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

解释等工作的人员,在能力确认的基础上进行授权,建立并保留所有技术人员的档案,应有相关资 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 【条文解释】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检验检测所需要的工作场所,并依据标准、技术规范和程序,识别检 验检测所需要的环境条件,并对环境条件进行控制。

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 包括固定的、 临时的、 可移动的

或多个地点的场所。

【条文解释】

1、固定的场所:指不随检验检测任务而变更,且不可移动的开展检验检测活动的场所。

2、临时的场所 : 指检验检测机构根据现场检验检测需要,临时建立的工作场所(例如对公共场 所和作业场

所环境的噪声检验检测的现场;在高速公路施工阶段和桥梁通车前所建立的检验检测临 时场所)。

3、可移动的场所 : 指利用汽车、动车和轮船等装载检验检测设备设施,可在移动中实施检验检 测的场所。 4、多个地点的场所 (多场所) : 指检验检测机构存在两个及以上地址不同的检验检测工作场所。 5、工作场所性质包括:自有产权、上级配置、出资方调配或租赁等,应有相关的证明文件。

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 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条文解释】

1、检验检测机构应识别检验检测所需的环境条件, 当环境条件对结果的质量有影响时, 检验检 测机构应编

写必要的文件。 并有相应的环境条件控制措施, 确保环境条件不会使检验检测结果无效, 或不会对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2、在检验检测机构固定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应予以特别关注,必要时,应 提出相应的

控制要求并记录,以保证环境条件符合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 应监测、控 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

【条文解释】

1、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 以及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 测结果质量

时,检验检测机构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

2、检验检测机构在从事抽样、 检验检测前应进行环境识别, 根据识别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 诸如生物

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级等予以重视,使其适应于 相关的技术活动。

3、检验检测机构在环境条件存在影响检验检测的风险和隐患时, 需停止检验检测, 并经有效处 置后,方可

恢复检验检测活动。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 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 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

【条文解释】

1、检验检测机构应有内务管理程序, 对检验检测场所的安全和环境的评价, 应以检验检测标准 或者技术规

范提出的要求为依据。

2、当相邻区域的活动或工作, 出现不相容或相互影响时,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相关区域进行有效 隔离,采取

措施消除影响,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

3、检验检测机构应对人员进入或使用对检验检测质量有影响的区域予以控制, 应根据自身的特 点和具体情

况确定控制的范围。在确保不对检验检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的同时,还应保护客户和检 验检测机构的机密及所有权,保护进入或使用相关区域的人员的安全。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

【条文解释】 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据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配备满足要求的设备和设施。 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 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 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

【条文解释】

1 、检验检测机构应正确配备检验检测所需要的仪器设备 , 包括抽样工具、 物品制备、 数据处理 与分析。所

用仪器设备的技术指标和功能应满足要求 , 量程应与被测参数的技术指标范围相适应。

2、检验检测机构的设施包括固定和非固定设施, 这些设施应满足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 避免影响

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检验检测机构租用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检测时,应确保: a) 租用仪器设备的管理应纳入本检验检测机构的管理体系;

b) 本检验检测机构可全权支配使用, 即:租用的仪器设备由本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操作、 维护、 检定或校

准,并对使用环境和贮存条件进行控制;

c) 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用设备的使用权;

d) 同一台设备不允许在同一时期被不同检验检测机构共用租赁。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和设施的配置、维护和 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条文解释】 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描述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处置、运输、存储、使 用、维护等的规定 ,防止污染和性能退化。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设备在运输、存储和使用时 全保障。检验检测机构设施应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 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 式, 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

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 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 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 【条文解释】

, 具有安

1、对检验检测结果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 ,

联系合同范文客服:xxxxx#qq.com(#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