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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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管员必须凭材料调拨单或领料单发料,做到“先进先出,推陈储新”。领发

料时,领、发双方都必须认真核对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并由保管员填写出库验证单,经双方检验合格后,签字存档备查。

7、保管员必须按月对材料进行核对、盘点,在盘点过程中发现变质、损坏、短

缺时,应做好标识、记录,并上报主管领导,办理相应手续。

8、及时收回施工剩余材料和废旧边角材料,统一回收、统一堆放、统一保管,

工程施工用剩余材料、设备、构件及废旧边角材料等,归属权为项目经理部所有,分包单位及个人不得擅自处置,已经发现,将对当事人处以1000~5000/次元罚款,数量重大及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十一、文明施工管理

1、为了保证施工项目的文明施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规定,项目经理部人员及各分包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现场文明施工按区域划分承包,分包单位承包区域的垃圾由各分包单位自行清理干净,运至制定的垃圾站并负责清运出场 。 2、文明施工检查及考评形式

(1)项目经理部自查:项目经理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巡查,各分

包单位文明施工检查员要准时参加,接受项目经理部提出的整改,进行自我考评,并作好记录,对本施工专业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并督促落实。 (2)每月组织一次现场综合大检查,时间为检查前一天通知。 3、文明施工处罚

(1)文明施工处罚规定:参照公司的有关标准及项目部奖罚条例进行,检查中

如发现分包单位作业区内存在一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该分包单位罚款200-500元;存在三项(含三项)严重违章或重大隐患,对对该分包单位罚款500-1000元;在处罚单上要对有关责任者同时给予处罚。

(2)各分包单位搞好现场内的文明施工,每天不行做到工完清场,及时把施工

垃圾运至设置的垃圾储存点内,保证现场内环境整洁,通道畅通,否则对分包单位罚款1000元/次。

(3)施工人员(项目经理部及各分包单位)必须衣着整洁、戴好安全帽(如有

要求应佩戴胸卡),否则现场管理人员及警卫有权禁止其进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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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人员应语言文明,不得发生打架、骂人事件,发生打架行为人员不论

其情况如何,将对其本人清退出场,对其管理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5)各分包单位的进场材料应按项目经理部物资的具体要求进行码放整齐,并

挂标志牌,负责自己材料所占区域内的清洁工作。

(6)各分包单位在进行施工时,应保证施工区域内的清洁工作,并做到工完清

场,活完脚下清(一天工作完成后,施工区域内的剩余大量材料要码放好,零星材料要带走)。

(7)遇有大雨、大雪等情况,应由区域负责人对自己区域内进行清理,遇有大

风应及时洒水,以防扬尘。

以上条款在执行时,若执行人工作不利,总包将派人替其进行清洁工作,其

费用将由执行人负责,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十二、质量管理制度

1、本工程质量目标为:确保建筑安装施工工程一次交工合格率100%,竣交工单位工程优良品率85%以上,分项工程优良品率80%以上。因此分包单位必须依据此目标制定确实可行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措施。要求以表格或流程图形式将质量控制点分解到各工序。

2、分包单位必须加强员工的质量教育,教育内容、教育记录报总包确认,牢固树立创优意识。不按时教育或教育效果达不到要求的(以现场施工质量为评价依据),将对该分包进行处罚。

3、分包单位必须保证所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正常,所制定的创优措施要认真执行。(分包单位上报其质量保证体系)

4、认真组织施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嘘唏我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施工图纸、施工方案、专项技术措施、细化节点图和祥光施工验收规范,做到心中有数,并在施工中认真执行。

5、必须认真组织人员嘘唏我公司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所做资料必须按规程和创优标准执行。

6、任何质量验收的表格、竣工资料完全由分包单位负责。

7、本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原则:分级控制。分段监督,统一申报。即:分包单位质量控制,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主管、质量员进行质量控制。分段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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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施工操作阶段由分包质量员监督,施工过程中我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主管、质量员的质量监督,施工完毕后,我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主管,质量员把关验收。统一申报:是由我项目经理部质量员(或施工技术主管)统一向监理、业主申报、

8、分包单位质量员必须积极组织自检工作、作好自检记录备查,配合我项目经理部和质检员的验收工作。不自检、无自检记录、自检质量达不到创优标准就向总包报验,我项目经理部有权不验收,所造成的损失由分包单位自负,并对分包单位处以500元-1000元/次罚款。

9、未经我项目工序检验的工程一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必须拆除重做,同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并处以1000~5000元/次罚款。

10、分包单位要做内部的自检、互检、交接检,表格由项目经理部提供,样本格式由分包单位自检制定,必须正规,严格执行“三检制”。

11、分包单位组织内部的质量验收,其质量员验收达到创优标识后,且资料齐全者才可报到我项目经理部验收,分包单位质量人员必须严格按标准把关。 12、项目经理部在审核资料符合有关要求属实之后,到现场验收,分包单位必须组织人员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验收。项目经理部质量员验收成优后统一报监理公司。

13、监理公司验收时,分包单位及我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有问题及时整改。

14、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任何质量问题的修复、纠偏等都必须有我项目经理部的批准,否则不得进行修复、纠偏工作,并处罚500~5000元/次。

15、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我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提出后,应该立即组织整改或答复,否则如果在验收时仍然出现,将对分包单位工长和质量员个人处以100~500元/次罚款。并且我项目经理部、质量员有权不进行验收。 16、在本工程施工中,分包单位必须检查以样板引路的原则,任何分项工程施工前,分包单位要先做好样板,填写样板记录单,经我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主管验收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不得进行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自负。 17、如在验收时发现分包方未事先与总包方沟通即随意更改施工方案或未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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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施工图纸、变更洽商、项目经理部编制的节点细化图)施工,项目经理部有权拒绝验收,所完工程必须返工,并可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经济损失分包方自负。

18、分包单位必须做好进场物资质量验收工作,未经项目经理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物资必须拆除重做,并可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经济损失分包方自负。

19、所有试验项目均应按照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人员的要求派人制作或从构件实体上截取试件,如因配合人员不到位或操作不符合要求,导致试件未及时制作或制作不合格,分包单位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额外检验试验费用(如钢结构焊件、输送带硫化接头等),并同时处以500~5000元/次罚款。 十三、成品保护管理规定

1、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为其所施工区域专业的成品保护直接责任人,分包单位应设成品保护检查员一名,负责检查监督本专业的成品保护工作。

2、项目经理部管理整个项目的成品保护工作,总包在生产会上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组织、协调、检查及讲评。各分包单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项目经理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3、成品保护的期限为各分包单位进入现场施工开始至其施工的专业竣工验收为止均处于成品保护阶段,特殊专业按合同条款执行。 4、成品保护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分包单位要按项目的施工工艺流程组织施工不得颠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损坏或污染前道工序。

(2)分包单位要把成品保护措施列入本专业施工组织设计,经项目经理部审核批准后,要认真组织执行,对于施工组织设计中成品保护措施不健全,不完善的专业不允许其专业施工作业。

(3)分包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教育本单位的员工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和自己的劳动成果,施工时要珍惜已施工完部分的工程项目,增强本单位员工的成品保护意识。

(4)各专业的成品保护措施要列入技术交底内容,必要时下达作业指导书,同时分包单位要认真解决好有关成品保护工作所需的人员、材料等问题,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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