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局集团公司《铁路施工项目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及奖罚办法》.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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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管项目、托管项目经理部奖励20万元;同时,对每上升一个名次增加奖励10万元(项目连续两次排名第一,视为上升一个名次);评价期内无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增加奖励10万元,在企业信用评价中获得铁道部额外加分奖励的项目经理部,每加1分奖励5万元。

相关人员奖励:直管项目奖项目经理奖金总额的15%,剩余奖金由项目部研究分配。

托管项目受托公司主管领导各奖奖金总额的10%,奖项目经理奖金总额的10%,剩余奖金由受托公司研究分配。受托公司同时有多个项目参评时,公司主管领导分别计算奖金。

(2)处罚:对未达到本条第1款(1)、(2)、(3)规定目标的直管项目部、托管项目部处罚20万元;同时,每下降一个名次增加处罚5万元,对评价期内出现不良行为记录扣分,每扣1分处罚10万元。

相关人员处罚:直管项目项目经理承担罚款总额的15%,项目部其他人员罚款由项目部研究决定。

托管项目受托公司主管领导各承担罚款总额的10%,项目经理承担罚款总额的10%,项目其他人员罚款由受托公司研究决定。受托公司同时有多个项目参评时,公司主管领导分别计算罚款。

在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企业信用评价中,同一铁路项目有5家(含)以下企业参评时排名位于后一名;有5家(不含)~10家(含)企业参评时排名位于后二名;有10家(不含)以上企业参评时排名位于后三名;公布期限在2年以上的不良行为。以上情

况出现1次的直管项目经理,托管项目经理、受托公司主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连续出现二次的直管项目经理,托管项目经理给予就地免职,受托公司主管领导给予降职。 第九条 奖罚兑现

奖罚实行一评一奖罚。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汇总各建设项目管理机构(客专分部)和铁路局(客专公司)的信用评价结果和不良记录,计算各直管项目经理部、托管项目部及相关责任人的奖罚情况,报集团公司考核小组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奖罚通报。

集团公司财务部依据奖罚通报直接对直管项目经理部、托管项目受托公司及项目部相关责任人执行奖罚兑现。

第十条 发生等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严重信用问题影响评价结果的,除按本办法进行处罚外,另按照集团公司有关办法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一条 各参评项目必须在所在铁路局(客专公司)信用评价结果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含同一项目中各标段评价扣分分值及排序,本标段的扣分分值及内容、不良行为记录等)报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逾期不报或弄虚作假者,按所参评项目倒数第一名处罚。

第十二条 在建设单位企业信用评价中排名落后受到免职处罚的责任人,三年内不能在集团公司内任何公司、项目上担任同等职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安质

[2007]332号”文同时废止。本办法由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集团公司企业信用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附件

集团公司企业信用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余文忠 周 富 姜永军

副组长:王冠峰 马登峰 陈文珍 张志军 王玉松

赵崇科 尤敦同

组 员:吴应明 陈志平 邓 明 孙长江 李景超

张永鸿 李培安 刘百成 李选利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管理部

主题词:企业 信用评价 奖罚 办法 通知 抄送:机关各部门。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 2008年10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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