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技术比武试题(判断1-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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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1.医院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强度应一年监测一次。

2.医疗卫生监督员在某县级医疗机构检查时,发现该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未安排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装置,卫生监督员调查取证后,作出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改正,但该机构在整改期内未予改正,卫生监督员准备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3.乡村医生应当在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4.医疗机构办理变更登记,需要换发新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新证的有效期限起始日期为原登记日期,截止日期与副本保持一致。

5.某医院将门诊部出租给某公司并以该院的名义成立体检中心对外服务,对该医院,按医疗机构出借转让许可证处罚。

6.某医疗机构内科医生从事儿科诊疗活动属于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 7.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的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 8.《血液制品管理条例》中“划定区域内的供血者”,是指划定区域内常住人口的供血浆人员。 9.中医从业人员,依照有关卫生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通过资格考试后,可以从事中医服务活动。

10.以次氯酸钠和戊二醛为主要有效成分的消毒剂需卫生部发放卫生行政许可批件。

11.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灭菌。 12.行政强制措施权可以委托。

13.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1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所有抽象行政行为都不能申请复议。

15.血液中心和中心血站可根据服务区域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的分支机构、固定采血点、储血点时应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16.单采血浆站采集血浆前,可按照要求选择重点项目对供浆者进行健康检查或血液化验。 17.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必须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取得《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许可证》后,方可在我国内地行医。

18.医师取得执业证书后,必须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19.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20.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21.对校验中发现的医疗机构不符合设置标准的,登记机关应当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2.接种第一类疫苗由政府承担费用。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 23.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24.我国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坚持依法管理,区域负责,快速准确,安全高效的原则。

25.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城镇应于6小时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6.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分。

27.呼吸道发热门诊要配备非接触式洗手设施,每次接触病人后或两位病人诊疗中间,必须进行洗手消毒。

28.医疗卫生机构应及时收集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

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29.发现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和艾滋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时,报告时限与方式和甲类传染病相同。 30.医院对普通病人使用后的物品,也应先消毒再清洗。

31.在农村,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应于12小时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32.医院或科室的医院感染率不会因季节、地域、病种的不同而出现差异。

3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建立传染病疫情信息监测报告制度,采用统一的传染病报告卡和登记簿,执行首诊医生报告负责制。

34.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师,应遵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35.《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必须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36.申报新设置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

37.国家扶持医疗机构的发展,鼓励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

38.甲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发;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证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39.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除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医疗机构停业不得超过二年。 40.医疗机构的印章、银行帐户、牌匾以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相同;使用两个以上的名称的,应当与第一名称相同。

41.根据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消毒产品的名称应由商标名(或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三部分组成。

42.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43.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迁移厂址或者另设分厂(车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向生产场所所在地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44.一次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中致病性化脓菌是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溶血性链球菌。 45.医师李某因工作调动,从某区一家医院调到另一家医院执业,因同属一个行政区管辖,所以不需要执业地点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46.护士执业,应当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

47.某省卫生厅为方便百姓储存脐带血,分别在省会和另一个较大的市设置了两个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

48.车祸中一伤员被送到附近一家医院急诊,但该院无储备血液。故该医院只能等待血库调拨血液,而不能临时采集血液。

49.王某仅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可以在已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中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50.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任何情况都不例外。

51.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三、三十四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52.某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该医嘱中存在违反诊疗技术规范的情况,依据《护士条例》规定,该护士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医师的上级医师提出。

53.某夫妇到某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对其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出具了产前诊断报告并由3名经资格认定的执业医师签发。

54.放射工作人员进入医用加速器机房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55.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综合医院应当在腹泻流行期间开设的腹泻门诊,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还应全年开设发热门诊。

5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与管理,涉及重点涉外机构或单位发生的疫情,由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汇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检查指导。

57.卫生监督人员在对某私营医疗机构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机构中有1位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存在瞒报某乙类传染病疫情情况,卫生监督人员经立案调查取证核实后,报县卫生局批准,对该医疗机构的该医务人员实施了责令改正,并处4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58.卫生监督人员在对某菌(毒)保藏机构的菌(毒)种与样本使用管理情况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菌(毒)保藏机构提供菌(毒)种与样本使用管理的规章制度中规定,对申请提供菌(毒)种和样本的实验室资质进行审查,有合法资质的实验室可以获得申请的菌(毒)种和样本。?

59.某县发生某乙类传染病疫情经正确处置后,卫生监督人员对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处置疫情中监测发现的传染病菌(毒)种的执法检查中,发现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经县卫生局同意,对监测发现的传染病菌(毒)种作为样本进行了保存。

60.造成三名以上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61.在某诊所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配药室内有医师签名为王某的处方签七张,签名为李某的处方签两张,王某不能出示自己的《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行政处罚主体为某诊所或王某。 62.用人单位必须将工作场所中的有害作业和无害作业分开设置。

63.乡村医生经注册取得《乡村医师执业证书》后,可在乡镇卫生院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活动。 64.某医院外科王医师为一病人实施了胆囊切除术,王医师的《医师执业证书》登记的执业范围为中医,卫生行政部门认为该院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对该院实施了行政处罚。

65.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 66.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得,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7.血站的临床用血包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卫生行政部门可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68.在暂没有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限以邮寄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报告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9.医疗美容新技术临床研究必须经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批准后方可开展。

70.执业医师受刑事处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不得申请重新执业。 71.单采血浆站采集的血液或者原料血浆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后方可用于临床。 72.卫生监督机构主要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督。 73.母婴保健机构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74.护士首次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后,中断注册5年以上,应直接重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 75.卫生行政部门对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不予医师执业注册。

76.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77.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78.《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规定,抗(抑)菌剂产品可以标注高效、无毒、消毒、灭菌、除菌、抗炎、消炎、治疗疾病、减轻或缓解疾病症状、预防性病、杀精子、避孕,及抗生素、激素等禁用成分的内容;可以标注用于人体足部、眼睛、指甲、腋部、头皮、头发、鼻粘膜、肛肠等特定部位。

79.在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二)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三)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

80.医疗卫生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弄虚作假的,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

81.医疗卫生机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82.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新变更事项许可前,可以从事执业活动。

83.依据《执业医师法》,医师可以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84.承担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必须经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可在指定范围内开展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四条)

85.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师,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

86.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吊销。

87.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88.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本身设有“当事人”项目的,按以下要求填写: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单位的全称、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职务等内容;是个人的应填写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内容。 89.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检验的费用。

90.单采血浆站只能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一个与其签订质量责任书的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应原料血浆。

9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应提交护士执业注册申请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教学、综合医院接受6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三个月)

92.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执业活动。 93.生产皮肤粘膜消毒剂(用于洗手的皮肤消毒剂除外)、皮肤粘膜抗(抑)菌制剂(用于洗手的抗(抑)菌制剂除外)等产品的配料、混料、分装、外包装、自检均应在30万级空气洁净度以上净化车间进行。

94.医院的儿科门诊应与普通门诊分开设置。

95.违反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两次以上或以营利为目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二条)

96.在儿童出生1个月内,其监护人应当到儿童居住地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为其办理预防接种证。

97.血站可以采集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血浆,但必须与用于临床的血浆分开。 98.医疗机构除改建、扩建、迁建以外,停止执业活动超过 1 年的视为歇业。 99.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就是法律意义上的医师。

100.某医院未经许可擅自将美容科与某外资公司合作经营,可以将外资公司作为处罚主体,按无证行医处罚。

101.只有当医师退休时,卫生行政部门才可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10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所称的医师,包括医士、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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