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提效改造项目 - 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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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东盾木业有限公司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提效改造项目—报告表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简介:中密度纤维板工程分为削片间、木片库、中密度纤维板车间、废料棚和热能中心四部分,依据生产工艺划分为剥皮与削片工段、筛选与水洗工段、纤维制备与施胶干燥工段、铺装与热压工段、毛板处理工段以及砂光与裁板工段等。原木从原料场由装载机运输至剥皮机中剥皮,在通过削片机对其进行削片,水洗后的木片经脱水后进入木片预热斗,再将其送入垂直蒸煮缸进行蒸煮软化,软化后的木片进入热磨机进行纤维分离,分离后的湿纤维中加入胶粘剂、防水剂,并通过气流干燥对纤维进行干燥,干燥完毕的纤维经纤维分选机分选,将有胶团的纤维和粉末分离出去。合格的纤维通过铺装计量仓进入铺装成型机,从铺装成型机出来的合格板坯进入连续式热压机热压,生产连续毛板带。在对其分割堆垛,毛板堆存4天左右后送至啥光线,毛板通过四头砂光机和四头砂光机精细砂光,砂光后的毛板经镜面检查后堆垛,板垛送入裁板线经齐边和分割锯锯截成不同规格的成品板,成品板经检验、分等、包装后由叉车送往成品库贮存。 现有项目纤维干燥系统由热能中心提供热源,热能中心系统由废料上料、废料燃烧、木粉燃烧,热油加热装置、加热蒸汽发生器装置、热烟气除尘利用和电气仪表自控等组成。干湿废料混合后经刮板运输机送到小料计量仓,再推入往复式炉排燃烧室燃烧,炉排鼓风由新鲜空气和热烟气二次风混合构成,热烟气及压机废油烟从往复式炉排燃烧室上方鼓入,起稳定木粉热烟气温度,热烟气一路通过油热交换器加热导热油后进入夺冠除尘器除尘,为连续热压提供二次循环热油;一路通过水加热蒸发器产生蒸汽后进入夺冠除尘器除尘,为热磨机提供蒸汽。加热油装置的尾气和燃烧室内的高温烟气在混合室均匀混合,同时使热气进一步混合均匀,也保证烟尘不进入干燥管而改变纤维的颜色。因此热能中心系统充分利用了工厂废料,能源利用率高。 三、现有项目污染及排放情况 2009年1月6~8日,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江苏东盾木业有限集团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年产18万立方米中(高)密度板工程进行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现有项目纤维干燥系统尾气经两台旋风分离器处理后,经55.8米高排气筒排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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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排放口(南侧)排放的颗粒物、甲醛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7.3mg/m3、7.32mg/m3,最大速率分别为4.14kg/h、1.11kg/h;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排放口(北侧)排放的颗粒物、甲醛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7.9mg/m3、13.1mg/m3,最大速率分别为4.80kg/h、2.01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砂光工序排放的颗粒物经脉冲旋风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3.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砂光收尘装置出口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5.4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1.10kg/h,按规定要求废气处理装置排气筒高度必须达到15米,未达到的其排放标准按规定标准值的50%执行,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甲醛反应釜尾气经16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甲醛反应釜尾气排放口(东侧)排放的甲醛的最大浓度为3.42mg/m3,最大速率为0.004kg/h;甲醛反应釜尾气排放口(西侧)排放的甲醛的最大浓度为3.42mg/m3,最大速率为0.004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压机废气经湿处理器处理后,经15.2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压机湿处理器尾气排放口排放的甲醛的最大浓度为2.79mg/m3,最大速率为0.16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开工初期或紧急停产,热能中心需外排的烟气通过临时排气筒排放,排放时间不超过半小时,该烟气通过热能中心配套的多管旋风除尘器净化,通过25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热能中心临时排气筒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SO2的最大浓度分别为101.7mg/m3、30mg/m3,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2、废水 现有项目废水主要来自于木片清洗水、木塞螺旋挤出废水、调胶设备清洗水制胶车间冲洗水及生活废水。现有项目废水采取ABR-SBR工艺处理,处理后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经自建排水管道,排入九华河。具体见下表。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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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现有废水源强及排放情况 污染源名称 废水量 污染物名称 PH SS COD BOD5 NH3-N 甲醛 产生情况 mg/l kg/d t/a 采取的处理方式 排放情况 mg/l kg/d t/a 排放方式及去向 经自建排水管道,排入九华河 是否达标 综合202.废水 5m3/d 5.8~7 3600 5000 1750 40 11.11 采用729 218.7 ABR1012.5 303.75 -SBR354.38 106.31 法综8.10 2.43 合处理 2.25 0.67 / / 6~9 70 100 20 15 1.0 / / 14.17 4.25 20.27 6.08 4.07 3.03 0.06 1.22 0.91 0.06 达标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现有项目东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南厂界昼间和夜间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西厂界及北厂界昼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夜间噪声超标3.0~8.0dB(A),超标原因一是生产线干燥工段风机等靠近西侧,产生的空气动力性噪声所致,二是原料对唱流动铲车和剥皮机等连续作业影响所致。厂区西侧为农田,北侧为林地,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点。 4、固废 现有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主要包括生产线各除尘器收集的纤维粉尘、废料、 灰渣、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以及生活垃圾。 木片削片工序树皮产生量为26790t/a,木片筛选工序杂志、泥沙、尘屑产生量为7183t/a,热磨工序热磨废纤维产生量为2065t/a,裁板工序废板坯产生量为4679t/a,污水处理站污泥产生量为1500t/a,均送至项目热能中心作为燃料燃烧;生产过程中废板产生量为1762t/a,用作包装材料;热能中心灰渣产生量为400t/a,用作项目原料林农肥使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7t/a,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现有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现有项目热能中心临时排气筒排放口排放的颗粒物、SO2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但是由于2014年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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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环境保护部发布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新标准,并于2014年7月1日实施。新标准中对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的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的标准为:自2015年10月1日起,现有10t/h以上在用蒸汽锅炉和7MW以上在用热水锅炉,SO2执行400 mg/m3,NOx执行400 mg/m3,烟尘执行80 mg/m3。则颗粒物不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表6 热能中心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与标准对应一览表 项目 SO2 NOx 烟尘 单位 mg/m3 mg/m3 mg/m3 排放浓度 30 / 101.7 (GB13271-2001)标准 (GB13271-2014)标准 900 / 200 400 400 80 目前,纤维干燥系统尾气经两台旋风分离器处理后,经55.8米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其验收监测数据,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排放口(南侧)排放的颗粒物、甲醛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7.3mg/m3、7.32mg/m3,最大速率分别为4.14kg/h、1.11kg/h;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排放口(北侧)排放的颗粒物、甲醛的最大浓度分别为27.9mg/m3、13.1mg/m3,最大速率分别为4.80kg/h、2.01kg/h,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纤维干燥系统尾气经过旋风除尘器除尘后直排,其排放的颗粒物和甲醛虽能达标排放,但由于纤维干燥系统尾湿度大,尾气排放口出现“白烟现象”明显,给周围居民造成烟气景观影响,同时,企业高度重视环保治理工作,对纤维干燥系统尾气治理展开了一系列探索及调研。 拟在原两个一级旋风分离器出口旁分别增设两个二级旋风除尘器,回收部分原料,同时降低干燥系统尾气进入终端处理系统颗粒物浓度,新增二级旋风除尘器出口尾气统一汇总至出口风管,并通过风管引至喷淋洗涤+湿式电除尘器+等离子除异味一体化设备。同时废除现有热能中心临时排气筒,通过风管将热能中心少量临时排气引至纤维干燥系统出口风管,进入喷淋洗涤+湿式电除尘器+等离子除异味一体化设备处理后排放。本次改造完成后,可实现纤维干燥系统尾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不大于30mg/m3,甲醛排放浓度不大于6mg/m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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